酒代理商合同協議(精選3篇)
酒代理商合同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___________________莊園大米原漿酒系列白酒代理的銷售,并建立良好規范的市場秩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生產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應當是經關機構注冊和許可的能夠完成銷售白酒代理任務的單位;
2、具備一定的白酒銷售網絡;
3、具備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資金能力并在本協議生效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許可費_____________萬元;
4、乙方注冊經營的項目范圍必須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5、有銷售白酒的專職人員并具備銷售甲方產品的業務能力;
6、嚴格遵守甲方的價格政策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二、代理事項
1、代理商級別:______________市代理______________/縣代理;
3、代理期限: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雙方可于協議期滿前30日內續簽,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4、首期進貨款: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貨款總額不得少于(____________大寫)元,并承諾遵守所代理產品的市場規則。乙方預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箱貨款后,發出第一批次白酒,價值____________元(按提貨價計);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貨款后,發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貨款中抵扣貨款;
5、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為“冰峪莊園大米原漿酒系列白酒”;
6、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風險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白酒生產許可等資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領區域市場;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說、警告、處罰或停止供貨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
5、甲方根據自己的發展情況向乙方通報新產品的開發開發進展情況等有關信息,以便乙方及時調整銷售方案;
6、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白酒價格的調整情況;
7、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銷售行為。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得到甲方授權后,乙方有權以甲方“白酒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代理協議規定的與代理產品相關的甲方產品有關的合法商業活動;
2、乙方為其所出售產品的第一售后責任人,并獨立承擔非因產品質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責任;
3、乙方必須明確設立專職人員經營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4、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有關信息,并及時反饋給甲方;
5、在實現實際銷售行為后,乙方有責任將用戶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對用戶的售后服務情況進行記錄;
6、乙方不得從非法渠道獲得甲方產品進行銷售,否則一經發現將按違約處理;
7、乙方在媒體上公示的甲方產品價格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不得違反甲方產品的體系;乙方在市場促銷活動中,不得發布低于統一零售價7折的價格信息;若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獎勵及相關市場支持,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代理授權。
五、商務體系
1、訂貨:
(1)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甲方發出訂購單,明確所需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等情況。
(2)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總價款的____________%預付款后立即組織生產,在收到全部貨款后方可向乙方發貨。
2、發貨
(1)甲方實行款到發貨制度。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后,在8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2)乙方應當自備運輸工具從甲方指定地點自提貨物并承擔運輸費用,在乙方確認貨物品種、數量、質量、規格后即承擔貨物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
3、退貨
(1)乙方向甲方所購買的系列白酒除因質量問題外不得提出退貨。
(2)如果甲方售出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予以等價調換,或者以原價向乙方退回貨款,由此造成的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等由甲方承擔。
4、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乙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舉辦大型公關活動,需要甲方對其提供技術資料時,應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需把廣告合同傳至甲方處,待甲方確認后,按一定比例進行支持。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業務往來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務對第三方嚴格保密;
2、甲乙雙方因任意一方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七、法律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件;
3、發生以下任意情況時,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協議:
(1)雙方協議同意時;
(2)協議的一方破產被解散或被撤消時;
(3)協議的一方有損害對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時;
(4)協議的一方違反協議時;
(5)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民法典》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4、本協議期滿后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有修改、更正、補充的,應另行簽訂補充規定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
酒代理商合同協議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系人: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系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葡萄酒,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加工產品的授權書及其公司相關合法手續
2.保證擁有上述委托的產品商標的合法性,不存在侵害第三人的權利,包括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所加工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產品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灌裝后30天出具產品檢驗報告單。
第二條 貨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給一方的加工費總金額為 元(備注:按實際加工數量為準),合同簽訂之日預付 元,提貨時徐付清剩下余款。
2、委托加工的葡萄酒品名為 ,每件加工費為 元(不含外包裝費用)。
3、加工數量為1000 箱,具體數量以加工實際數量為準。
第三條 包裝
1、甲方負責印刷制作外包裝箱,乙方負責審核。
2、甲方對商品包裝如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訂單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需提前書面約定)。
第四條 加工時間及交貨地點
1、加工期限為所有外包裝物到位后七個工作日內交貨驗收,乙方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如遇自然災害、停電、設備故障等可延期交貨。
2、交貨地點為乙方倉庫。
第五條 驗收
1、對貨物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貨物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應說明不符合規定產品的名稱、規格、檢驗情況,提出不符合規定產品的處理意見等。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事件對貨物進行驗收,視為甲方甲方交付的貨物符合要求。
第六條 保密條款
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所獲得對方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經營資料、技術資料、產品信息等一切資料均屬商業秘密,雙方必須承擔保密責任,為i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漏。
第七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無故拒絕接受委托產品,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且乙方有權將加工物變賣。
2、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取消合同,乙方有權扣除甲方預付款。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要求交付加工產品,經雙方協商處理賠償。
2、交付加工產品時完成的數量少于或多于合同規定,按照實際數量驗收。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在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代理商合同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負責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實現雙贏,經合作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合作模式
1、乙方通過商超、單位采購、批發、酒店等各種渠道代理甲方銷售紅酒;
2、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提成。
第二條、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叁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協議到期經雙方協商并重新訂立協議后可繼續合作。
第三條、紅酒質量保證
甲方保證向乙方客戶出售的紅酒在品質、包裝、倉儲等各個環節符合質量體系各項標準。
第四條、紅酒定價
甲方按照市場價格波動,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各類紅酒的底線價銷售格和最高銷售價格,乙方在與客戶洽談過程中嚴格執行甲方制
定的定價標準。
第五條、乙方代理提成
1、以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合同的銷售價格為基礎,超出底線銷售價格部分為乙方代理提成;
2、合同銷售價格中,底線銷售價格以內部分的稅費由甲方承擔,底線銷售價格以外的稅費由乙方承擔。如客戶需要開具發票,則乙方應承擔的稅費從代理提成中予以扣除;
3、經甲方核算后,每月28日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提成。
第六條、銷售合同簽訂
1、乙方只有與客戶洽談的權利,無權進行任何合同簽訂行為,乙方所有客戶必須與甲方簽訂銷售合同;
2、乙方有權知悉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銷售合同的情況,乙方如需調閱合同,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七條、貨款支付
1、乙方所有客戶直接向甲方支付貨款,乙方無權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貨款;
2、乙方負有向客戶催收貨款的義務,對逾期未支付貨款或無支付能力的客戶,乙方應于合同約定支付期限后5日內向甲方支付客戶應付貨款;
3、乙方代客戶支付貨款后,乙方自動獲得追償權,由乙方向客戶追償應付貨款。
第八條、展示、零售場所
1、乙方需在安徽省范圍內的各商之都商場開辟專門場所對甲方銷售的紅酒進行展示、零售;
2、展示、零售場所面積不小于平方米,該場所的裝修、貨架、紅酒保存設施等硬件設備由乙方負責;
3、各展示、零售場所需配備不少于一名專職服務人員,服務人員的培訓由甲方負責,服務人員的工資等支出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及時向各展示、零售場所提供紅酒及相應宣傳資料;
5、各展示、零售場所的內的儲備紅酒由乙方負責安全保管,如紅酒遭到損毀或丟失,乙方應以銷售底價向甲方支付損失;
6、零售價格應嚴格按照甲方指導價格進行,乙方每月20日將各展示、零售場所銷售的.貨款交給甲方,甲方核算乙方零售代理提成。
第九條、甲方監督指導權利
1、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通過談話、市場調查、財務分析、零售場所巡查等各種方式對乙方的代理行為進行監督;
2、甲方應積極對乙方的代理行為做出合理性指導,幫助乙方開展市場拓展和代理銷售;
3、甲方對于乙方不符合要求的代理行為可以要求乙方予以及時改正,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改正并對甲方產品或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十條、競業禁止
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不得經營其他酒莊、公司或甲方指定銷售種類以外的紅酒,不得與其他酒莊、公司簽訂任何形式的銷售協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無故提前解除協議的,解除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提成,乙方可以解除協
議,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提成,并加付拖欠提成30%的違約金;
3、甲方通過調查得知乙方違反定價表與客戶洽談銷售價格的,每發現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4、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違反本協議競業禁止條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5、一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賠償權利產生的交通費、訴訟費、鑒定費、律師費等一切合理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二條、法律效力
1、本協議未經雙方協商認可不得隨意涂改、變更;
2、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可就未盡事宜平等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平等的法律效力,內容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合肥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