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精選6篇)
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稅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 500 萬元以下,代理費為 元/月.超過 500 萬元,每超過一個 500 萬元,每月另加 100 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并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稅務報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稅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系.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后,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范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期滿如繼續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簽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稅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_____萬元以下,代理費為_____元/月。
超過_____萬元,每超過一個_____萬元,每月另加_____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并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稅務報表作出后。
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稅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系。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后,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范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如繼續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簽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 篇3
工 程 名 稱: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范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范圍:
□ 擬定招標方案;
□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 編制招標文件;
□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編制標底;
□ 組織開標、評標;
□ 參與開標、評標;
□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 %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共同設立北京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后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系。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托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于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元整,于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并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 篇5
被代理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 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
風險告知:委托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托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一、代理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風險告知:在委托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托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事務。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三、代理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________元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50%,即________元人民幣。
C。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損失,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照付。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乙方因承辦人過錯導致甲方權益受損,乙方在所收代理費范圍內對甲方予以補償。
3。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屬于本協議的服務范圍的服務,須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乙方優先辦理,并予以收費優惠。
五、其他事項:
1。乙方在代理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雙方對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3。甲方以下各項情況如有變化,須另簽補充協議調整代理價格與雙方權利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自動終止本協議。甲方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主管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稅: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稅: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涉及稅種及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需列明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每延遲一日加收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并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甲方如需乙方代理到銀行繳稅,則須在乙方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以便繳稅。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的_________工作,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項;
3。遵守職業道德,對甲方的情況保密。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范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于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風險告知: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并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委托人應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對授權范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并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后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于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托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后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并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后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于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并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銷委托。乙方辭去委托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托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于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并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于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后,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合同 篇6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則,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人事政策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工派遣事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合作企業委托之下從事漢中地區招聘事宜。
二、合作基本條件
1、甲方是由當地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經各企業委派合作,具有協助就業服務和人才資質的服務機構;
2、甲乙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誠信履行各自義務,違約不履行義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保證委托代理事項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并負責向乙方及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負責認真及時辦理甲方委托招聘各項事務。
三、本協議期限為六個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漢中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代理分支機構,只能授權于乙方發展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分支機構從事招聘事項.
四、委托服務事項
1、授權乙方用甲方的資質招聘務工人員,以供甲方為招工人員提供給正規企業職位;
2、乙方將招聘人員真實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提供給甲方;
3、乙方將招聘人員按甲方委派地點輸送并上崗;
五、招工返費的支付
1、根據乙方招聘被錄用并上崗人員滿一個月為依據,返費標準按甲乙雙方簽定《委托返費協議》內載明的返費金額為準,因所招聘人員的自身原因未能上崗的,甲方不支付返費;乙方所招聘人員已經被錄用并上崗但未滿一個月因企業清退或開除的,須有甲方和企業及時通知與乙方,并告知乙方被清退或開除的原因以及正當理由,如不告知或無正當理由乙方視為不知情,甲方必須支付《委托返費協議》內注明的返費金額;
2、支付方法,按甲乙雙方簽定的《委托返費協議》內注明的價格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法人指定的賬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務工人員任何費用,一旦違反甲方有權利單方終止此協議;
2、甲乙雙方違約且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補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所招聘的人員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企業錄用條件導致不能上崗就業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費用,也不承擔如何責任;
4、考核期為兩個月一次,若乙方在此協議有效期內未能輸送有效務工人員,則不再續簽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補充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分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