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信用證代理交單業務三方協議(通用3篇)
國內信用證代理交單業務三方協議 篇1
編號:
甲方(代理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乙方(委托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丙方(交單、議付/貼現銀行):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采用國內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乙方為國內信用證受益人和交單、議付申請人,甲方為乙方指定辦理國內信用證交單、議付手續的代理人,丙方為乙方指定辦理國內信用證交單、議付的銀行。甲、乙、丙三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協商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項下的國內信用證是指符合《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之規定的跟單信用證。
二、乙方委托甲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向丙方辦理國內信用證交單、議付手續,甲方的代理權限如下:
1、代理乙方向丙方辦理國內信用證交單;
2、代理乙方向丙方申請國內信用證議付;
3、代理乙方與丙方確定議付所涉及的融資期限、利率等事項;
4、在乙方國內信用證委托收款憑證、融資授信協議、融資申請書等相關文件上簽章并注明甲、乙雙方的代理關系;
5、代乙方收取和持有國內信用證及信用證修改書,并在申請議付時向丙方提交丙方所要求的全部文件。
6、丙方對甲、乙方代理關系成立以及甲方具體代理權限的確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并向丙方提交的真實有效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應寫明授權委托的具體事項、權限、授權期限等內容。
三、國內信用證議付金額采取以下第 項方式確定:
1、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甲方在 萬元人民幣的額度內可直接憑國內信用證及項下單據向丙方辦理議付。
2、乙方對甲方進行單筆(批)議付金額的授權,金額以授權委托書所載金額為準。
四、協議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代理乙方接受并持有國內信用證及信用證修改文件,填寫委托收款/議付申請書、委托收款憑證(如需),對上述憑證文件資料加蓋甲方印章并按規定注明雙方的代理關系;
2、代理乙方向丙方提出國內信用證議付申請,并在議付申請書及協議等相關文件中加蓋甲方印章并按規定注明代理關系;
3、向丙方提交乙方出具的書面委托書。
4、保證提供給丙方的文件、資料、手續的真實、合法、有效;
5、如甲方為國內信用證開證申請人,除上述義務外,還應履行國內信用證到期付款責任。
(二)乙方責任
1、為甲方行使代理權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資料;
2、為甲方向丙方代理申請交單、委托收款、議付時提供所需的國內信用證及項下單據等相關文件資料,且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手續的真實、合法、有效;
3、授權丙方將國內信用證委托收款、議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賬戶;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配合丙方核實授權書真實性:
(1)甲方申請代理議付時,乙方向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傳真件,以供丙方核實真實性。
(2)甲方申請代理議付時,乙方不向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傳真件,采用電話方式核實真實性。
(3)其他方式(需填寫):
4、確保國內信用證議付資金用途的合法性;
5、承擔代理權限范圍內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
(三)丙方責任
1、為本協議項下辦理符合法律規定、相關合同或協議約定及丙方要求的國內信用證的委托收款、議付;有權拒絕辦理不符上述規定、約定和要求的國內信用證的委托收款、議付或融資授信事項;
2、根據甲、乙雙方的約定及授權扣劃議付利息、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丙方有權從乙方在丙方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劃上述利息及費用。如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支付相關利息及費用時,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劃;
3、根據乙方授權,將議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因國家法律法規、相關監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甲、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國內信用證議付款項的劃轉
乙方授權丙方將國內信用證議付款項劃入以下指定收款賬號: ,戶名: ,開戶行: 。收款賬號需要變更的,乙方應提前五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和丙方。
六、融資利率、手續費確定方式及支付
(一)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國內信用證議付業務應按以下第___項規定的方式,對議付利率、手續費予以確認:
1.乙方全權委托甲方與丙方協商確認;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上述利息及費用應按照以下第_ __種方式向丙方支付:
1.甲方支付 ,應于 時支付;
2.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 ,應于 時支付。
七、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代理費用按以下第 項約定收取:
(一)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代理手續費;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代理手續費,具體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中所述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辦理交單所需的全部單證,信用證,為辦理議付、融資所簽訂的協議、合同、授權委托書,及丙方為辦理上述業務需甲方、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在辦理具體業務時,丙方向甲方、乙方列出需提交的文件資料清單)。
2、如乙方解除對甲方的授權,應提前五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并提交已送達甲方的解除授權書面通知或雙方解除授權的協議或合同。乙方對丙方收到乙方解除授權書面通知之前的甲方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三方友好協商議定,并訂立補充協議。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章的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
5、本協議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三方一致同意,本協議有效期順延一年。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國內信用證代理交單業務三方協議 篇2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戶,其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該單位已同_________(外商)簽訂引進_________(設備)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外匯),并已向貴行申請開立信用證,我行已接受該單位委托,愿對該單位向貴行支付上述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提供擔保。當貴行對外付匯后,該單位不能支付等值的人民幣時,我行保證按期代為支付。
附本保函固定條款中規定的終止保函效力的條件外,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擔保銀行也可撤銷本保函:_________。
擔保銀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信用證代理交單業務三方協議 篇3
出口信用證抵押人民幣貸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利率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