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房產代理合同(通用3篇)
中介房產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福州市_路_花園前座302,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20_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_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_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_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_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
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標記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
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中介房產代理合同 篇2
甲方(被代理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 (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為。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為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 ,本項目名稱變更并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于 省 市 區 路 。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 □別墅 □商業 □寫字樓 □其他 。
2.4.乙方受托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準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積共約 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 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為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為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并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乙方(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并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等購房款項。
5)有權指定貸款銀行。
6)有權監督乙方整個代理銷售過程。
5.2.甲方義務:
1)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該項目的戶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等相關文件及宣傳資料。
3)提供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若銷售信息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的簽訂蓋章和合同登記、銀行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并委派財務人員負責收取定金、房款及開具收據或購房發票。
5)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屋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或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所發生的法律風險、糾紛與賠償和其他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據實確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績,并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權利:
1)本合同一經生效,乙方即成為經甲方授權的該項目的代理商,該項目項下房屋若成功銷售,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2)處理該項目對外客戶聯絡和安排相關銷售業務,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及甲方認可的宣傳口徑下對客戶進行銷售推介工作。
6.2.乙方義務:
1)發布房源信息,尋找合適的購房者,盡力促進該項目銷售。
2)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斡旋,協助甲方與購房者洽談,促成交易。
3)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并協助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4)按照甲方提供的該項目及項下房屋銷售信息進行銷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購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對所介紹客戶的成交價格及其它相關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戶確認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戶的確認方式:
乙方推介或組織的客戶且已產生購買意向的(即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文件及交付定金),應由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客戶共同簽署《客戶確認單》,即該客戶視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戶。
7.2.客戶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內已經甲方確認的乙方介紹之客戶依然有效,若該客戶在履行期外最終成交購買該項目項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八、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8.1.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銷售期限內):
乙方銷售完成標準為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由現金獎及傭金兩部分組成,按套計算。
現金獎按每套房屋為________元計算。
傭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的____%計算,即傭金=該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______%。
8.2.代理服務費支付條件:
1)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獎。
2)客戶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全額傭金。
3)客戶采用商業或組合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達開發商賬戶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50%傭金;剩余50%傭金于客戶辦理完貸款手續并銀行放款至開發商賬戶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即每月對上月內代理銷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標準結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結算清單,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進行審核,經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務費的發票;逾期不書面通知乙方的,視為對乙方提供的結算清單已審核確認。
3)甲方應當自收到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每期應付的代理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4)甲、乙方各自按照國家的有關稅收規定負擔相關稅費。
九、客戶退房及購房違約的情況
1)若客戶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客戶的定金被甲方沒收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違約金的50%作為代理服務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則視為乙方銷售成功,甲方應按照第八條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但是再次出售該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終止或解除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則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務費。
十、費用和獎勵
1)客戶看房的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發票或憑據于產生后1個月內支付至乙方賬戶。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的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但雙方應履行相關義務。若需續約的,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項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項并經甲方確認之日起終止。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解除手續。
5)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a. 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存在嚴重欺詐、隱瞞行為,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非法向客戶收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款項,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可解除合同:
a. 甲方不依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的;
b.該項目及項下房屋權屬不清或質量存在問題或不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的。
7)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內結清代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支付應付代理服務費30%的違約金。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一方違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不免除違約一方的賠償責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內,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按未銷售物業銷售底價確定的總金額的_______支付合同違約金。
4)任何一方對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應向對方提供證明。
十三、授權代表及通知
13.1.授權代表及其職責
1)甲、乙雙方確認以下地址及授權代表作為聯系地址與收件人: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甲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任何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客戶確認書》、協議等乙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2)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甲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13.2.通知
任何方發生聯系地址變更都應當及時以掛號郵件方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均應積極履行義務,變更方不通知對方造成相應后果的,變更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向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變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個工作日后,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遞快遞當日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于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該地址也視為已經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授權代表簽署的須經公司追認。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與本合同所規定之內容相抵時,以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并理解和解釋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戶確認單》
附件二《一手傭金對賬單》
附件三《一房一價表》
附件四 甲乙方權利證明文件及項目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簽訂于上海徐匯
中介房產代理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蒙自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蒙自, 新建的 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乙方銷售的總建筑面積具體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實際可銷售面積為準(具體面積以預售許可證為準)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項目交房并辦理完產權證及土地證劃分為止。銷售周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自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蒙自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準(附一表為準),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上下15%。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住宅項目價目表總成交額的1.5%,(包含項目推廣費用)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三七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 代理費的結付:代理費的結付:一次性付款的客戶以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且全部房款到甲方帳戶為準。銀行按揭客戶: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 交齊首付款、提交按揭資料,并經銀行審核通過放款后的7個工作日,甲方結付代理費給乙方。
3、乙方應在次月的5日前將上月的銷售業績確認交給甲方報備,甲方應于10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完畢,并于審核確認完畢后的7工作同內發放代理費給乙方。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 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
(3)關于代售的 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向乙方交付齊全。
2、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 住宅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1)甲方應派駐財務在銷售現場收取客戶繳納的房款及相關費用。
(2).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9)乙方負責辦理交房及辦理客戶產權證及土地證相關事宜。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應配合甲方財務收取客戶應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