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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4-10-17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通用29篇)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

  簽訂合同雙方:

  委托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受托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劃代理“_____”項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保障雙方利益,特簽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委托范圍及性質

  (—)、全程營銷代理性質

  甲方同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為 全程營銷代理項目名稱及位置 該項目名稱為“______”位于—— 全程營銷代理期限及范圍

  1、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月。

  2、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樓盤的總建面積的__%,代理銷售的房號見附表,乙方代理銷售總面積 _____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確立本項目專項負責人,以保證能及時解決營銷代理中的各種問題,使該項目高效

  率、規范化的運作。

  2)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銷售代理過程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擔因此產生的各項責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擔銷售代理工作。

  4)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方案,及時簽署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書(銷售合同書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標準制訂)。

  5)乙方的營銷執行方案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賠或其它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需按時、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費用。

  8)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銷售中執行。

  9)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該項目的銷售價格,由乙方制訂價格系統及策略,經甲方認可,并行文以供乙方執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10)乙方負責該項目全盤除行銷外的宣傳推廣費用,不低于_____萬元人民幣。

  1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A 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銷售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C 在銷售過程中,乙方給客戶提供了超出實際配套等標準的虛假承諾。

  12) 甲方在售樓現場設銷控人員,負責所有款項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權責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營銷、宣傳廣告等計劃,并得到甲方認可,確保營銷方案的有效性按計劃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內容。

  2、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工作要求安排專案小組,以甲方名義簽署銷售合同,客戶購房款直接交入甲方開設的專用回款賬號,保證代理工作順利實施。

  3、 銷售人員采取輪班制,并統一服裝、統一工牌、統一口徑,每天8小時以上的時間內設有專人負責接待客戶,現場人員不得低于7人。

  4、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任意放盤,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戶做出任何超出雙方書面約定的承諾,所有變更均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該項目的銷售執行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 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銷售期間,乙方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并分周報表、月報表、階段報表,按時向甲方提供,資料存檔。乙方的一切銷售活動需按照甲方審批的正式方案執行,如有變動,應及時報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7、 乙方應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營銷計劃、廣告要點、篇幅、排期。

  8、甲乙雙方分別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對接,銷售過程中任何舉措須通過工作聯系單方式通知對方(經負責人簽字)。

  9、每個銷售單位的代理責任在客戶交付首期購房款及簽訂合同,按揭資料齊備,按揭

  貸款合同簽訂后即告結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營銷代理的有效期內另設銷售機構,否則成交銷售額均歸乙方,視為乙方結算業績。

  11.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或將合同代理期任務期限按以下拖延時間自動延長: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樓所需的全部文件資料; b) 甲方的銷售條件發生變化;

  c) 項目施工進度無法保證銷售進度,造成銷售進度與施工進度斷檔等。

  三、全程營銷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一)銷售任務,價格及周期

  1、該項目銷售任務為全盤總建面積的__%,銷售金額為_____,乙方銷售任務

  以上述金額為基礎。

  2、 項目銷售周期為__個月,分_個階段,每階段_個月。各階段任務(按銷售金額)分解如下:

  第一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二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三階段:__%,銷售金頗_____萬元;第四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

  3、 本項目全程均價保證不低于 元/平方米.

  4、 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場時所銷售項目的相關證件到位,并經乙方認可,否則乙方銷售代理期限自動順延。

  (二) 營銷代理取費

  該項目營銷代理費用的取費標準為銷售額的__%。

  (三)結算方式

  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在銷售過程中每個月第2日為乙方銷售任務結算日,甲方于當日根據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銷售合同總額按照雙方約定的取費標準核算代理費款額,并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四)其他

  1、如乙方銷售執行均價超過 元/平方米,則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結算與任務無關。

  2、如乙方提前或超額完成銷售代理任務,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

  2、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不視為違約。

  3、雙方協商同意后對本合同的修改、擴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

  4、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毀約,所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所有;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 后毀約,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應的代理費。

  5、若乙方銷售價格超出甲方委托銷售的銷售均價,須經甲方同意。

  6、雙方協定同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方轉讓產權等而導致所委托物業的產權業主變更的,甲方在轉讓時向受讓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事宜簽訂協議,如新產權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銷售時,乙方具有優先代理權。

  7、在銷售執行過程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時,須支付乙方人民幣20萬元整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8,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日內提供該項目施工進度衰,施工進度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井簽署相關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沖突,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項目位于通化市鎮_號;

  2、該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結構,共計層,其中住宅套,門市套,車庫套;

  3、該項目占地面積為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為平方米,門市平方米,車庫平方米;

  4、該項目的開工日期是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是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項目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詳細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銀行帳戶;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項目批準的各類證照復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的基礎數據、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戶承諾的資料。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帶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戶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稅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系,為乙方創造寬松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項目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審核后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后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戶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于該項目的設計與說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_______元/㎡;

  (二)門市:_______元/㎡;

  (三)車庫:_______元/㎡。

  第六條:銷售傭金的支付

  (一)傭金標準: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傭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傭金的支付:

  銷售傭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戶交齊規定的款項并簽定購房合同后,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傭金。每個星期一為傭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傭金,報與甲方后于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傭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戶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戶,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五)如甲方將該項目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六)如由于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傭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傭金,若此套傭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于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布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項目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法律程序追討傭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范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4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1.甲方系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

  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

  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為交割期。

  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資質等級及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托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全程代理□市場調研□營銷策劃□代理銷售

  第二條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并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范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制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7.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并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傭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復印件;

  2.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經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制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為______________萬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__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萬__元給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_______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代理銷售傭金按以下項方式計算

  1.傭金=底價傭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傭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_______%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_______ %

  2.傭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傭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代理銷售傭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簽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傭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應按時結算傭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_,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_______萬__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后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_______萬__元整,并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萬__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萬__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范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并按合同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

  第十三條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于計劃任務的%或銷售額少于_______萬__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傭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傭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傭金;

  2.乙方責任: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傭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范圍的受托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7

  被代理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一、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_____》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二、代理區域、項目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

  六、傭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給付甲方。

  七、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八、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十、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8

  開發商:

  咨詢公司: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托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咨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并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準、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咨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范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咨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咨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系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咨詢公司應委派不少于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后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后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咨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開發商書面批準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周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準對外銷售,則銷售周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準具體單位對外銷售并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咨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咨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咨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咨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咨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咨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咨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咨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咨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后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于咨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后一個月內結清.咨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付首期房款后違約和按揭后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咨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咨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并由開發商確認.咨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咨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咨詢公司銷售價格低于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于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咨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咨詢公司制定并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咨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咨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并書面批準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布置及維護、模型制作、現場和后臺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咨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

  (3)關于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咨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于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咨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咨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咨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咨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咨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 咨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咨詢公司承擔一切后果.

  2、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

  3、咨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咨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周一次書面匯報客戶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咨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咨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咨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咨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咨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咨詢公司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咨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咨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咨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咨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咨詢公司全部負責;若咨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戶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咨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咨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咨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沒收咨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后,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咨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咨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 咨詢公司:

  房地產咨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房地產報社

  乙方:____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 20萬以下 代理費 20% 20~40萬 30% 40萬以上 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后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托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合同范本《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群、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并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于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于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20____年1月1日—20____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房地產報社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廣告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2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大廈(花園、別墅、公寓等)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一、甲方責任1.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2.提供所委托銷售項目的有關批文,包括物業名稱證明、立項批復、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3.提供上述項目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及技術指標文件,提供上述項目周圍環境及土地使用情況、建設情況及交通狀況等資料和文件。二、乙方責任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時間表。2.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當地環境。3.乙方與客戶接洽之后,以傳真方式與甲方聯系,確認客戶。凡經甲方確認后的客戶,成交后均視為乙方成交。4.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與客戶簽署有關認購意向書,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三、銷售價格本物業第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元。四、代理傭金甲乙雙方同意代理傭金為房價的2%,傭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時全部支付。2,建成年份: 年,層次: 層,房屋結構: ,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 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 元][ 元/年]。

  第四條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并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項后,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 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 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 日內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六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條款

  (一)

  (二)

  (三)

  第十條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簽章: 經紀 人(丙方)簽章:

  證件名稱: 經紀人簽字:

  證件號碼: 執業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字: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xx房地產代理合同文本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其余價款________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地區)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設的__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銷售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至________止。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日內,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將自動延長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條款辦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間,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否則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3條成本負擔

  本項目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刊電視廣告、印刷宣傳資料、銷售手冊、制作沙盤等。)由甲方支付..費用在發生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負責支付具體銷售人員的費用和日常開支。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代理項目每層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元/平方米,乙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商品價格單營業額的%。如果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過銷售基價,甲乙雙方按50-50的比例分攤。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簽訂正式的銷售合同并拿到定金后,乙方將完成銷售合同中規定的房地產的委托責任,并獲得本合同中規定的所有代理傭金。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后3天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傭金,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應得的傭金后,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于一次性付款的,應在合同簽訂并收取房款后不遲于5日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分期付款的,房款每兩個月匯給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價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名稱:

  注冊時間: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河南XX公司

  注冊地址:____省____市農業路富凱大廈825號

  聯系電話:037X2272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省____市八一路357號

  南陽辦事處電話:037X1669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

  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并可以給予客戶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于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5.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臺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費及發布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

  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工作人員將在____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____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戶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并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

  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并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

  2.甲方負責項目后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后,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為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戶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

  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印刷上,乙方為全案營銷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權標注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

  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為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

  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結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啟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啟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為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

  為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為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后、給予乙方公司獎勵,

  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_______萬元、

  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后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____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傭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毀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托

  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兌現等)造成客戶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傭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傭金后,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臺風)、戰爭、恐怖行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并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甲方: (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9

  協議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_______________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_________元,每本_________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______月,即______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_____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_____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______年月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_____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______‰/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______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_____、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______%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______%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______%,即___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___%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___%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_____。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實施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章)(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20xx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轉載自第一范文網,請保留此標記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1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xx有限公司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托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號

  室 廳,合計 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托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 元,付款方式為 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并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系后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后,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復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后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托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托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xx有限公司

  地 址: 經紀人簽字:

  電 話: 公司電話:

  身份證號: 業務電話:

  地 址: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開工;

  b、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出地面;

  c、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3

  模板  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  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  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

  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

  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

  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  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

  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  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  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  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  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  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____市房地產代理合同【2】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  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

  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

  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

  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

  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托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包含 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托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并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系后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后,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復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后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托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托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7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8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__元,每本__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__元整(小寫:RMB__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_______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青島銷售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9

  房地產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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