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內容(通用3篇)
代理合同內容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圖 商標的申請到國家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辦理注冊事宜達成以下意向: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關于此事務所需的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項如有變動,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應保證誠實守信,所提供資料真實屬實,并與原件一致,所申請商標非抄襲或模仿他人商標,未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名稱權,專利權等其它在先權益,否則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在此期間,甲方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乙方,否則,乙方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無法聯系到甲方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5、在代理工作過程中,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見,雙方竭誠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滿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商標申請的法律事務代理工作;
2、乙方負責該商標申請文書的制作、打印、裝訂以及到商標局的報送工作;
3、乙方在申請遞交后,負責商標局與甲方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4、乙方應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開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權限內辦理商標事宜;
5、乙方承諾:自乙方收到甲方相關款項并明確申報要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報送到國家商標局,最遲不超過2個工作日。因停電,交通,地震,火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辦理流程
甲方需在雙方確認注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申請費¥1000元/件(代國家商標局收取),及代理費¥600,共1件,共計¥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費用。
從申請之日起30天左右,商標局經過書式審查,會發文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由乙方代為領取并負責掛號郵寄給甲方,郵寄費用由乙方承擔;
從申請之日起20個月左右,經過商標局審查,商標局會在商標公告上刊登商標注冊公告,并于三個月后核發商標注冊證,由乙方代甲方領取并負責掛號郵寄,郵寄費用由乙方承擔;
至此商標代理工作圓滿達成,本合同自動終止;
(4)違約責任
在合同簽訂后,甲方若單方面終止合同,無論該商標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返還任何費用。
在合同簽訂后,乙方若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將所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退還甲方。
(5)保密責任
到商標局正式受理發文日止,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就本商標向無關第三人透漏商標的相關信息及其他事項。
(6)未盡事宜
如商標因為商標查詢盲區或優先權原因被不幸駁回,乙方承諾免代理費幫甲方重新代理一件(僅限相同申請人相同類別,甲方僅需交納申請費1000元);
如在申請日之前已經有相同的商標注冊,而乙方未檢索出來告知甲方導致甲方商標被駁回的,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重新申請一件(包括申請費用和代理費)
雙方就具體商標代理事務的約定有不明之處,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傳真件有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內容 篇2
合資代理協議書
有限公司地址: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和 公司地址: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 中文名稱:______
第2條 英文名稱:______
經營范圍
第3條 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 。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 。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 (大寫 )美元,實收資本為U.S.D. (大寫 )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 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 乙方負責開辟 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 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 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 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 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 %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辦法予以分配。
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 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 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 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 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清算
第26條 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條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籌建工作
第28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 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 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 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 法律為準。
第32條 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 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5條 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 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 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傳真:______
文本
第41條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姓名:______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見證人:______ 見證人: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姓名:______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日期:______
代理合同內容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為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_________
被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托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被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茲委托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務)代表本企業為_________(項目名稱)的代理人,其權限如下:_________。(具體說明代理的事項和內容,包括談判權、簽訂合同權、代為承認或者放棄一定權利權等)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我/我廠(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國國籍/依_________國法律組成。現委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標代理處代理。
商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
┌注冊
│續展注冊
│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
│轉讓注冊
│復審/異議/異議復審/爭議裁定/撤銷注冊商標復審
└補發商標注冊證事宜。
申請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經_________辦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權限,如委托人或律師要求變更,應另行協議。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
二、委托律師權限:_________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偵查終結止。
五、本委托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六、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委托方(簽字):_________ 受托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論文《_________》系_________學院_________專業_________(作者姓名)在_________大學攻讀博士□/碩士□學位而完成的作品。
本學位論文作者完全了解學校有關保留、使用學位論文的規定,同意學校保留并向國家有關部門或機構送交論文的復印件和電子版,允許論文被查閱和借閱。本人授權_________大學可以將本學位論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編入有關數據庫進行檢索,可以采用影印、縮印或掃描等復制手段保存和匯編本學位論文。
本學位論文屬于(請在以上相應方框內打“√”)
1.保密□,在□三年/□五年解密后適用本授權書。
2.不保密□。
作者(簽字):_________ 導師(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訴訟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