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委托代理協議(通用25篇)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
本協議在下列當事人之間簽署:
1、甲方(委托方):__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傳真:__ 郵編:__
2、乙方(受委托方):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鑒于: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證券代碼,以下簡稱“______”)的_________萬股國家股股權(占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系_____的第一大股東。
2. 乙方系經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 甲、乙雙方已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甲方擬將其持有_________萬股國家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目前正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4.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萬股全部國家股股權,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甲方交付的股權代理事務。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股權托管目的
由于乙方擬將其通信事業部和系統集成事業部從事通信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開發、生產的全部經營性資產轉讓給_________,因此,為了保證__________的持續發展能力,為了保障國有股權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甲方特將其股東權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的方式
2.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和方式,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萬股股份(占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全部股東權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國家股股東權利;
2.2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3.1 該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為三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
3.2 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內,甲乙雙方就該等國家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事宜達成正式協議,并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且完成股權轉讓手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四條 委托代理權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4.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內,因該等股權派生的股息紅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為乙方代理行使該等股權的報酬和費用。
4.3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五條 特別約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等國家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 國家股股權;對該等股權的轉讓、劃轉、質押或其他或有變動,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5.3 乙方有權隨時選擇收購本協議項下的_________國家股股份。
5.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6.1 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本協議所指的______________萬股________國家股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后,保證乙方能順利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保證協助乙方改選原_____________董事會、監事會。
6.3 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6.4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同意后,甲方將其持有的本協議中全部或部分國家股股權轉讓給乙方,且保證乙方受讓的股權不低于_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7.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該_____裁決為終局裁定。
9.2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條 附 則
10.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2 本協議經____________股東大會批準將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資產及相關負債出售給甲方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實施。
10.4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解除或被認定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或內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響。
10.5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鑒于: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證券代碼,以下簡稱______)的______________股權(占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系_____的股東。
2、乙方系經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甲、乙雙方已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甲方擬將其持有______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目前正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股權,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甲方交付的股權代理事務。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股權托管目的
為了保證__________的持續發展能力,為了保障國有股權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甲方特將其股東權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條、委托代理的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和方式,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股份(占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全部股東權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國家股股東權利。
2、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條、委托代理期限
1、該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
2、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內,甲乙雙方就該等國家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事宜達成正式協議,并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且完成股權轉讓手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四條、委托代理權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內,因該等股權派生的股息紅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為乙方代理行使該等股權的報酬和費用。
3、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五條、特別約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等國家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國家股股權;對該等股權的轉讓、劃轉、質押或其他或有變動,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隨時選擇收購本協議項下的_________國家股股份。
4、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鑒于: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公司(證券代碼,以下簡稱____)的____股權(占____股本總額的____%),系____的股東。
2、乙方系經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甲、乙雙方已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甲方擬將其持有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目前正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的____股權,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甲方交付的股權代理事務。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股權托管目的
為了保證____的'持續發展能力,為了保障國有股權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甲方特將其股東權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的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和方式,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的____股份(占____股本總額的____%)全部股東權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國家股股東權利。
2、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1、該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為____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
2、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內,甲乙雙方就該等國家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事宜達成正式協議,并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且完成股權轉讓手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四條 、委托代理權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內,因該等股權派生的股息紅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為乙方代理行使該等股權的報酬和費用。
3、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五條 、特別約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等國家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國家股股權;對該等股權的轉讓、劃轉、質押或其他或有變動,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隨時選擇收購本協議項下的____國家股股份。
4、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經下述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廣告內容__________發布位置:__________發布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費用 :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 大寫__________)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必須保證在__________房產網上所發布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不違反國家的法律。
2. 由該廣告產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3. 甲方須于協議簽訂時付清本協議所列廣告費用。
4. 若本協議有效期超過一個月,在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廣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鏈接)、圖片(如果是圖片鏈接)或超鏈接,但每月不得超過____次。
5. 甲方不得將本協議及所附帶的權利轉讓予第三方。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在__________房產網上的廣告位置文字或圖片在協議期內能正常顯示。
2. 當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需要更改廣告內容時,乙方應及時安排更改。
四、 違約責任 雙方須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各自履行責任,違約方應負相應責任。
五、 其他說明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標代理服務,達成以下協定: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代理以下事項:
□商標注冊□商標變更□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商標撤銷□商標補證□商標注銷□商標復審□商標異議□商標答辯
□商標監測
注:以上屬中國國內商標事項
2.事項申請人(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商標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所屬個體執照: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事項的詳細內容:_________________(商標申請資料及商標樣版見協議附件)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商標類別: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工作內容:□代理報送□代寫文書□代發文書
5.乙方服務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請流程:商標查詢—遞交申請—下達商標受理書—實質審查通過_________________商標公告—公告三個月無人提出異議_________________下達商標注冊證
(注:若實質審查不通過導致駁回商標,客戶可以提出復審,復審成功可取證,復審不成功不下證,不復審則以商標局裁定為準。商標公告三個月內若有人提出異議,客戶可以提出答辯,答辯成功可取證,答辯不成功不下證,不答辯則以商標局裁定為準。復審及答辯的費用另計,下達駁回復審通知書及異議答辯通知書的時間以商標局審查進度為準。
7.申請時間:下發商標受理書、商標注冊證等官方文件以商標局審查時間進度為準。
(二)服務期限
1.商標注冊服務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國家商標局下發商標注冊證書或駁回裁定之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相關事項的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甲方保證申請的事項是用于合法的商業運作,并承擔法律責任。
3.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系人地址變更、聯系方式(電話)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若有變動務必及時告知乙方,否則導致有關商標文件無法送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文件下達從告知日起半年內甲方不理睬,視為已送達。
4.乙方須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隨意更改商標代理事項。
5.乙方收取的總費用僅指商標本次申請注冊費,不含商標重新注冊、變更、答辨、復審、異議、轉讓、許可、爭議、續展等其他項目的費用。
(四)總費用商標注冊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于簽訂協議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付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未及時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時付款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由于商標申請存在一些客觀及主觀的因素導致無法預測到100%取證成功,甲方商標受理后若因被商標局駁回申請或者給他人提出異議,導致商標部分商品(服務)項目申請不成功或全部商品(服務)項目申請不成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申請總費用不予退回;若在國家審查期限內未下達商標受理書,乙方允許退回甲方款項,商標申請是否成功最終以商標局的裁定為準。
3.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歸咎于甲乙雙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的,本協議以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準。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6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 與 的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范圍內,由委托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代理協議書8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開戶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愿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通過自助委托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屏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于停電、通信故障、機器設備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帳戶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熱自助委托( )
4.遠程委托( )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石家莊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于___________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月)。
(三)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并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
第五條 租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于裝修、家具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執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經紀代理人:
時間: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受委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著作權登記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 (2)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2.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代理關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辦理著作權登記事項。
第三條 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 ________登記費: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為:________ 戶 名: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帳 號:________
第四條 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第十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受委托人及對象單位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________受委托人(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托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為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核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時間及業務范圍:
(1)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代賬,期限: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為便于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為一年)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
3、財務管理咨詢;
4、稅務登記;
5、國、地稅報到;
6、銀行交稅;
7、出具財務稅務報表;
8、地稅報稅;
9、國稅報稅;
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11、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
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范賬目;
14、承辦其他委托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核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后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并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秘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元;
(3)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稅務匯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為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耍ㄇ┳鄭篲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訴任刃、鄔前紅項目轉讓合同效力糾紛一案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并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權拒絕。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4、本協議簽訂后,甲方自愿放棄委托,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費用
代理費用為人民幣萬(大寫:叁拾萬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審中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代理費用)。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交納代理費人民幣元(大寫:拾萬元整),于1月31日前支付元(大寫:拾萬元整),于2月28日之前再支付元(大寫:拾萬元整)。如本案中甲方敗訴,則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幣元(大寫:叁萬元),即退還之前收取的元(大寫:貳拾柒萬元)。如甲方勝訴,甲方除了上述已經支付的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實際退回的轉讓費及賠償款項數額各一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一、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二、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付款條件:
1、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
2、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
五、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后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六、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八、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十、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沖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關法規,以平等互利為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向,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所有的位于×地產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銷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項目的范圍:總建筑面積約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單獨進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項。
1-4、雙方簽約資質:
1)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項目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約期限:從本約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滿后的續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3-1、甲方負責對該項目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3-2、確保項目進行市場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與客戶契約的合法和契約承諾,并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購買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質量、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3、負責收取購買方按約定所支付的款項。
3-4、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或銀行按揭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市場營銷。
4-2、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全面負責現場對客戶的接待、推介、跟蹤服務等工作,及本項目銷售控制和銷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義負責與客戶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督促客戶付款,解釋簽約問題,并辦理后續的登記、銀行按揭、公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監督。
第五條、本項目銷售價的規定
5-1、銷售價:甲方確定本項目銷售價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簽訂后,即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的代理售房價格,乙方不得低于該價銷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價的基礎上實際超出的部分全部歸乙方所有,以此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傭金。
第六條、款項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銷售,按甲方確定的銷售價為基數計算的銷售款由購買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賬戶。
6-2、乙方在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實際銷售中,超出甲方確定的銷售價進行銷售所超出的款項直接由乙方向購買方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要嚴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時,另一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約另有規定的、雙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屬于嚴重違約行為,要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7-2、甲、乙雙方應本著精誠合作之原則,協商解決合同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附則:
本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本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充分的商議,乙方對甲方欲出租的______小區辦公物業樓(以下簡稱物業樓)的坐落、面積、結構、設施、權屬、用途、甲方的出租權等所有情況均已完全了解掌握,且乙方進行了實地考察、核實。
依據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出于真實意思表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另行簽訂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協議委托期限延長。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事項:
(1)乙方在甲方自行出租物業樓的同時,根據物業樓出租的進展情況,幫助甲方聯系符合甲方要求的(以下簡稱有意承租者。甲方對有意承租者的要求見第三條),并確認其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真實性。
(2)隨聯系到的有意承租者與甲方同時到現場看房,并完整填寫甲乙雙方約定的看房記錄(式樣見附件)。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總經理_________先生簽字確認方為有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促成甲方與乙方所執的看房記錄上記載的看房人簽訂物業樓房屋租賃協議,并使甲方從物業樓承租人處實際取得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金。
第二條 傭金與相關費用的支付
1.僅當乙方在委托期限內完成上述全部委托事項后,乙方有權取得甲方應支付的傭金。傭金數額為甲方從物業樓承租人處實際收到的一個月的租金。在甲方實際取得房屋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后___日內,如乙方能夠向甲方提供符合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的目的且收款單位為乙方的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發票),則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傭金。
2.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無權要求支付傭金。
3.無論受委托事項完成與否,乙方進行委托事項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或向看房人收取。
4.乙方收款經手人應持乙方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和乙方蓋章的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乙方不能提供發票,則甲方有權延期付款,并書面通知乙方盡快提供發票。從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日內,如乙方仍不能提供發票,則視為因乙方嚴重違約,放棄從甲方獲得傭金的權利而使本協議得以解除。
第三條 承租者需具備的條件
甲方對有意承租者的要求為:國內外經合法注冊的私人公司或任何其它形式企業,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或公司法人,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行業背景及較長的從業經驗者優先。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對代理過程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有關情況及甲方與房屋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情況保守秘密。此項保密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及本協議終止后應持續保持有效。
2.乙方不得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信息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出現違反本條約定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傭金、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并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3.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
除委托期限屆滿使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情況外,雙方的權利義務變更必須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協議形式確定。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通知、同意、請求、要求等意思表示,均應采用書面聯系方式。
2.雙方約定的書面聯系方式為:
以郵政特快專遞或速遞服務公司兩種傳遞方式,發送至雙方約定的如下地址和聯系人:具體地址略。
3.下列時間視為正式送達和生效日:在投遞政特快專遞之日起第三個工作日;交給速遞服務公司之日起第二個工作日。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
雙方書面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將變更情況在變更之日起第二個工作日以第九條約定的方式告知對方,否則,雙方按第六條約定方式送達仍為有效。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3.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協議的效力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房產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附則
1.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4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并達成條款如下:
1.合同當事人
供貨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2.商品及數量
甲方委任乙方為_____________商品的銷售代理人。乙方保證在協議期間銷售上述商品不少于_____________(數量或金額)。
3.銷售地區
以_____________地區為限。
4.訂單的確認
協議商品的有關數量、價格和運輸期,應在逐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節詳見甲方銷貨確認書。
5.付款(選擇下列方式)
(1)在訂單確認后,乙方應于有關銷貨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并于開證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準備裝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傭金
甲方于收妥貨款后,按每批貨物發票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匯付傭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有義務每三個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詳細的報告,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乙方還應隨時將其他供貨人所報同樣商品的樣品,連同其價格、銷售情況、廣告資料等寄給甲方參考。
8.廣告宣傳費用
乙方應負擔協議期間在上述地區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所有用作廣告宣傳的和必須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簽字后保持有效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按其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應向上述地區的其他客戶供應協議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詢盤均要轉給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戶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后一情況下,甲方應送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并按該筆交易標的凈值的百分之______為乙方保留傭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內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數量或金額)的訂單,則甲方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
(3)對于雙方政府間的交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授權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不應干涉這種直接交易,也不應對此提出索賠或傭金的要求。
(4)其他條款應以雙方簽訂的正式銷售貨確認書為準。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供貨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署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甲方進行第號馳名商標的認定申請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引證甲方注冊的號“___________”商標,對消費者護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第號“___________”商標提出爭議申請,并通過此爭議案的審理;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認定甲方號“___________”商標為馳名商標的申請,通過雙方配合,保證第號“___________”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第二條目標
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及《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四條的規定,使甲方第號“___________”商標在商標評審委員會爭議裁定中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認定時限:自甲方委托乙方提交爭議申請之日起,國家工商總局認定馳名商標兩批次內(一年六個月時間左右)。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
1)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及時間要求,及時提供委托事項所需的有關證據材料;
2)根據乙方的建議委托乙方或其它第三方做申請進程所必需的其它事項,如相關社會調查、法律訴求、證據搜集、加急程序申請等;
3)根據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2、乙方:
1)負責制定甲方第號“___________”商標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策劃及運作方案,在獲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后,負責整套方案的實施;
2)將甲方提供的資料整理、規范為符合認定要求的申報材料并提前送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相關部門;
3)根據認定工作的進度需要及時通知甲方提供必要的補充材料;
4)負責運作進程中理順渠道、疏通關系等公關活動;
5)負責策劃認定過程中必要的其它事項;
6)了解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工作的進程,及時協調各方面的關系;
7)負責運作進程中策劃方案實施情況的及時反饋和調整;
8)如果因其他原因(非乙方主觀原因)而致使認定結果不利,乙方應繼續負責為甲方代理,在不增加費用的基礎上保證甲方在下一步程序中申請認定通過。
第四條委托事項處理進展情況的`報告辦法
對委托代理事項的進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費用及其支付
1、本協議委托事項代理費總額為壹佰萬元。具體付款方式為:甲方第號“___________”商標被成功認定為馳名商標書面裁定下發后五日內,甲方支付代理費元。
2、違約責任:如甲方在第號“___________”商標被成功認定為馳名商標書面裁定下發后三十日內未能講本協議合同款支付給乙方,則認定為甲方違約,應在本協議合同款之外,另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第六條委托事項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終止:
1、商標評審委員會在爭議裁定中認定第號“___________”商標為馳名商標。
2、由于不可抗力情形出現,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3、甲乙雙方協議終止。
第七條保密事項
1、本合同內容保密,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2、相關申報材料、甲方提供的其它材料及乙方從甲方獲取的企業的其它商業信息,除為甲方申請馳名商標所需外,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第八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銷售范圍和銷售權有效期
1.1 乙方授權甲方在在_________地區范圍內取得乙方的網站建設、域名注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的代理權。
1.2 除非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戶提供網站建設、域名注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組建銷售隊伍,營建銷售網絡,制定銷售策略和銷售方法。
2.3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 在銷售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對乙方產品作虛假宣傳。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2.6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相關合法經營證照復印件或身份證件。
2.7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8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同時,乙方擁有調查在銷售合同約定的產品時甲方是否有違規的行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權利。
3.2 乙方為支持甲方開展銷售活動,按甲方實際業務量配發甲方宣傳資料。
3.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科技經營證等相關證照及文件。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并將電話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
3.5 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 乙方為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戶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主要地點在_________。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承擔相應的責任;
4.2 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4.3 甲方如在經銷期間接受其他公司或個人的相同或類似代理,或展示與乙方構成競爭的其它公司或個人的廣告和促銷材料,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的,按成交額兩倍對甲方處以罰款。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附件
7.1 代理價格表
7.2 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
8.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簽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7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___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___地址: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8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與一案,委托乙方作為案件代理人,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據甲方案件具體情況指派乙方律師作為甲方上述案件代理人。
二、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種,
1.一般代理:即代為立案、出庭,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受領法律文書、參加庭審、辯論,參加調解,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2.全權代理,包括:代為起訴、上訴;代為申請仲裁;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為撤訴;代為受領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項;代為辦理投訴事宜;代為辦理其他與訴訟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接受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逾期風險自擔。
四、乙方律師須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參照律師業務收費相關規定,結合本案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須按照如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支付時間:在本合同簽訂日內支付。
六、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無錫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預付給乙方差旅費元,由乙方律師分階段持有效憑證由甲方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七、合同的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
2.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或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未如約支付各項費用,或未如約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
3.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及上述第六條中各項費用的,乙方律師有權中止服務、拒絕出庭直至終止本合同。
4.本合同簽署后,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再退還。
八、采用風險或者半風險方式收取律師費的,甲方應在合同約定事項(收到判決書或執行款等)完成后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律師費金額20%的違約金,以及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交通費、公告費等。
九、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并清楚本案風險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為,無論此前此后、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為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乙方不承擔辦案風險,不承諾辦案結果。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聯系電話和地址送達,一方聯系方式和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微信方式的,在發出微信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第三日即視為送達。若甲方聯系方式或地址發生變更而導致乙方或司法機關無法通知到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時起至,如涉及其它程序另行協商收費。
十二、雙方其他應約定的事項:
十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仲裁)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與訴訟(仲裁)業務委托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托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托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0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受托方):江蘇致祥 (無 錫)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一案,委托乙方作為案件代理人,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據甲方案件具體情況指派乙方律師作為甲方上述案件 代理人。
二、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 種,
1.一般代理:即 代為立案、出庭,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受領法律文書、參加庭審、辯論,參加調解,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
2.全權代理,包括:代為起訴、上訴;代為申請仲裁;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為撤訴;代為受領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項;代為辦理投訴事宜;代為辦理其他與訴訟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接受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逾期風險自擔。
四、乙方律師須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參照律師業務收費相關規定,結合本案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須按照如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支付時間: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支付。
2.
六、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無錫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預付給乙方差旅費 元,由乙方律師分階段持有效憑證由甲方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七、合同的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
2.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或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未如約支付各項費用,或未如約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
3.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及上述第六條中各項費用的,乙方律師有權中止服務、拒絕出庭直至終止本合同。
4.本合同簽署后,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再退還。
八、采用風險或者半風險方式收取律師費的,甲方應在合同約定事項(收到判決書或執行款等)完成后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律師費金額20%的違約金,以及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交通費、公告費等。
九、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并清楚本案風險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為,無論此前此后、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為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乙方不承擔辦案風險,不承諾辦案結果。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聯系電話和地址送達,一方聯系方式和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微信方式的,在發出微信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第三日即視為送達。若甲方聯系方式或地址發生變更而導致乙方或司法機關無法通知到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時起至 ,如涉及其它程序另行協商收費。
十二、雙方其他應約定的事項:
十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江蘇致祥(無錫)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無錫市梁溪區人民中路97號1600室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21400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1
第一節 合同訂立前的說明、告知義務
第二節 委 托
第三節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四節 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五節 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六節 通知與確認
第七節 風險控制
第八節 現貨月份平倉和交割
第九節 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十節 費用
第十一節 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十二節 合同終止與賬戶清算
第十三節 免責條款
第十四節 爭議解決
第十五節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貨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權書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授權書
合同附件三-1 開戶申請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開戶申請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登記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登記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續費收取標準
合同附件六 客戶資信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調查表
尊敬的客戶: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敬請您逐字逐句地認真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內容。本合同的所有內容都與您的利益息息相關。如有任何疑問,敬請垂詢。我公司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獲得中國期貨業協會關于本合同文本備案審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市場風險莫測 務請謹慎從事
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現向您提供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進行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巨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因此,您必須認真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適合進行期貨交易。
考慮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期貨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導致您的賬戶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會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未平倉合約。如您未于規定時間內存入所需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滿足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業務規則規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這種情況可能在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五、由于非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期貨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結果須以當日交易所或結算機構的結算數據為依據。如果您利用盤中即時回報的交易結果作進一步的交易,您可能會承擔額外的風險。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國證監會關于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規定,將可能會影響您的期貨保證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聯網進行期貨交易時將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風險,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1.由于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網絡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導致交易系統非正常運行甚至癱瘓,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等情況;
2.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存在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攻擊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導致交易系統故障,使交易無法進行及行情信息出現錯誤或延遲;
3.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或不完全,從而使網上交易出現延遲、中斷;
4.如果您缺乏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交易失敗或交易失誤;
5.您的密碼失密或被他人盜用。
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揭示從事期貨交易的所有風險和有關期貨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全面了解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規則及期貨公司的業務規則,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身體及心理承受能力(僅對自然人客戶而言)作出客觀判斷,對期貨交易作仔細的研究。
以上《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請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客戶:
(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戶 須 知
一、客戶需具備的開戶條件
客戶應是具備從事期貨交易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自然人開戶須是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客戶開戶時,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實時采集并保存影像資料,包括:自然人投資者的頭部正面照、身份證正面掃描件;機構投資者的開戶代理人頭部正面照、開戶代理人身份證正面掃描件、機構投資者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
客戶須以真實的、合法的身份開戶。客戶須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客戶須保證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開戶文件的簽署
自然人開戶的必須由客戶本人簽署開戶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開戶手續。
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機構客戶開戶的可委托代理人辦理開戶手續、簽署開戶文件。委托代理人開戶的機構客戶應向公司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開戶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客戶應明確經紀合同、開戶申請表及結算帳戶登記表等相關文件是開戶必備法律文件,保證以上填寫內容屬實,并在填寫內容發生變化時及時書面通知期貨公司。
三、客戶需知曉的事項
(一)知曉期貨交易風險
客戶應知曉從事期貨交易具有風險。客戶應在開戶前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判斷,應仔細閱讀并簽字確認《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二)知曉期貨公司不得做獲利保證
客戶應知曉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是沒有根據的,期貨公司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共擔風險。本公司不允許員工對客戶做出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共擔風險。
(三)知曉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
客戶應知曉期貨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也不得要求期貨公司或其工作人員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全權委托指期貨公司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四)知曉客戶本人須對其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客戶代理人是基于客戶的授權,代表客戶實施民事行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客戶名義進行的行為即視為客戶自己的行為,代理人向客戶負責,客戶對代理人代理行為的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五)知曉從業人員資格公示網址
有關期貨公司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和核實。
(六)知曉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有關規定
為保障期貨保證金的安全,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保證金存取的規定,應當確保將資金直接存入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告的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保證金的存取應當通過客戶在期貨公司登記的期貨結算賬戶和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轉賬辦理。
(七) 知曉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和結算資料的查詢網址
客戶可以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網站(以下簡稱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了解有關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信息以及期貨公司為客戶提供的結算信息。
(八)知曉從事中間介紹業務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知曉只有取得中間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方可從事中間介紹業務。證券公司從事中間介紹業務限于以下服務內容:
1.協助辦理開戶業務;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不得代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不得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擔保,不得利用客戶的交易編碼、資金賬號或者期貨結算賬戶進行期貨交易。
對以上應知曉事項,客戶不得以未知曉或未理解為由主張權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以上《客戶須知》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請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乙方:
(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貨 經 紀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 合同訂立前的說明、告知義務
第一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客戶須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已仔細閱讀、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內容。
第二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所有條款,特別是有關甲方的免責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
第三條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委托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聲明并保證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四)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五)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個人;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如果以上聲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實, 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備置期貨交易法律法規、各期貨交易所規則、甲方業務規則等相關文件,并公開甲方從業人員名冊及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資料供乙方查閱。乙方可以向甲方詢問上述規則的含義,對于乙方的詢問甲方應當詳細解釋。
第二節 委 托
第五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應當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開戶代理人、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七條 乙方如變更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確認。乙方是機構客戶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在變更通知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三節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 甲方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乙方可以通過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的網站()查詢甲方的期貨保證金賬戶。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貨監管部門及甲方開戶第九條 乙方的出入金通過其在開戶申請表中登記的期貨結算賬戶與期貨公司在同一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的期貨保證金賬戶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應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告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
詢甲方向安全存管機構報送入金通過其戶,本人
第十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說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乙方對其所做的說明及提供的證明文件負保證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劃轉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資金;
(二)為乙方交存保證金;
(三)為乙方支付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應當支付的手續費、稅款及其他費用;
(五)乙方解除質押時調減的保證金;
(六)有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則以標準倉單、國債等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甲方應按照期貨交易所規則的要求代為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的規定、市場情況,或者甲方認為有必要時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甲方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拒絕乙方開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期貨保證金賬戶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為保障乙方保證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或要求,向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報送乙方與保證金安全存管相關的信息。
第四節 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十六條 乙方可以通過互聯網、電話或書面等方式向甲方下達交易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及甲方的相關規定。
乙方通過互聯網下達期貨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計算機并通過互聯網,包括甲方局域網絡向甲方下達交易指令,進行期貨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簡稱網上交易。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網上交易的,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賬號(即資金賬號)、交易所交易編碼、交易密碼等下達交易指令。交易密碼是乙方的電子簽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同乙方的親自委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進行網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務器內的委托記錄將作為甲乙雙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證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務器內的交易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交易的正常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備用下單通道,當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可改作電話方式或書面方式等下單。
第二十條 乙方通過電話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交易時按照資金賬號、交易密碼下達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應的交易指令就視為乙方下達。
以電話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甲方的錄音記錄將作為甲乙雙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證明,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乙方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單的填寫應完整、準確、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乙方約定下列密碼為初始交易密碼及資金調撥密碼 (首位不為零的六位數字),為確保安全,乙方必須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這兩個初始密碼,并全權管理本人的密碼。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碼泄密所帶來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第五節 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品種、合約、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則應當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五條 由于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以外,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第六節 通知與確認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應在當日結算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同意在沒有交易、持倉及出入金時,甲方可以不對乙方發出交易結算報告,除非乙方特別要求。
第二十八條 為確保甲方能夠履行通知義務,乙方及時了解自己賬戶的交易情況,雙方同意利用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作為甲方向乙方發送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應在每日收盤以后,及時將乙方賬戶的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發送到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乙方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接收甲方發出的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條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的網址為,乙方可通過該網址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乙方登錄查詢系統的用戶名為 ,乙方登錄查詢系統的初始密碼為 。
乙方應遵照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的有關規定,及時修改密碼。
第三十條 由于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只保存最近2個月的投資者賬戶信息;在乙方銷戶以后,查詢系統也會相應取消對乙方的查詢服務,因此,乙方應及時將接收到的結算報告或通知書打印或者下載保存。
第三十一條 由于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與甲方采用的交易結算系統不同,甲方著重提示乙方應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區別,以免對交易賬戶的狀況產生誤解,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甲方結算系統與查詢系統的主要差別在于:
查詢系統同時提供逐筆對沖和逐日盯市兩種結算方式可供選擇,甲方結算系統采用逐筆對沖結算方式,建議客戶在查詢系統中查詢結算報告時盈虧計算方式選擇“逐筆對沖”。
逐日盯市方式下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 ×賣出量]+ ∑[(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 ×買入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 ×(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
逐筆對沖方式下平倉盈虧=開倉價與平倉價之差×成交量×交易單位
浮動盈虧=當日結算價與開倉價之差×持倉量×交易單位
第三十二條 除采用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作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時采用以下輔助通知方式向乙方發送每日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單獨調整保證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錄“中輝期貨交易系統”進行查詢;
(二)到甲方營業場所自取。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義務隨時關注自己的交易結果并妥善處理持倉,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應于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30分鐘向甲方提出,否則,視同乙方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結算報告的,甲方應及時補發。
乙方在交易日開市前30分鐘未對前日交易結算報告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對交易結算報告記載事項的確認。異議應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權的結算單確認人以書面方式(傳真或當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及時處理所收到的書面異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向乙方發出除單獨調整保證金之外的調整保證金通知:
1、 網站公告 (網通:/電信:)
2、 交易系統
對于單獨調整保證金的情況,甲方通過電話或交易系統進行通知。
第三十五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通知方式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確認后方可生效。否則,由變更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三十六條 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視為乙方對該日及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三十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交易結算報告的記載事項出現與實際交易結果和權益不符的,乙方的確認不改變乙方的實際交易結果和權益。對于不符事項,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原始財務憑證及交易憑證另行確認。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以約定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的,甲方應當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可以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 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甲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據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七節 風險控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其持倉過程中,應當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并妥善處理自己的交易持倉。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
風險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證金總額=∑(結算價×歷史持倉手數×交易單位×保證金比例)+∑(當日開倉價×開倉手數×交易單位×保證金比例)
客戶權益=上日結存±平倉盈虧±出入金±持倉盈虧-手續費
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四十二條 當乙方的風險率大于100%時,甲方將于當日交易結算報告中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在開市后立即自行平倉。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可用資金≥0。
根據合同第六節、第七節內容,乙方應知曉盤中也可能出現必須追加保證金的情況。在遇市場急劇變化,致使乙方交易時間內風險超過約定的風險率(即風險率大于100%)時,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的義務,乙方應當自行查詢并及時追加,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倉強行平倉,直至乙方可用資金≥0。
第四十三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第四十四條 在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機構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機構的要求和甲方相關規則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第四十五條 當甲方依法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產生的結果。由甲方執行強行平倉的甲方將增收強平手續費。
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第四十六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同意不以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為由向甲方主張權益。
第四十七條 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并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四十八條 由于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采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甲方在采取本節規定的強行平倉措施后,應在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告知乙方。
第八節 現貨月份平倉和交割
第五十條 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的,應當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前三個交易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乙方申請實物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五十一條 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的,應當在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或票據,并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憑證、票據的真實性。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憑證或票據的,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未申請交割,但在進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貨合約或進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倉的,如交易所依據交易規則進行了強平或配對,造成違約,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十二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的交收、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五十三條 乙方進行股指期貨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閉市后所有未平倉合約均自動進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關業務規則執行。
第五十四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并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甲方應當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套期保值頭寸的確定以期貨交易所批準的為準。
第九節 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五十五條 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服務。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能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方可以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甲方應予以解釋。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當及時了解期貨監管部門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法律、法規和規則,并可要求甲方對上述內容進行說明。
第五十八條 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五十九條 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http;//)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陸中國期貨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節 費用
第六十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期貨交易和交割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按照雙方約定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執行。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向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代付的各項費用及稅款。
第十一節 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乙方為機構客戶的須加蓋公章),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期貨交易所規則發生變化,甲方有權依照上述變化直接變更本合同與此相關部分的條款,變更或補充條款優先適用。
根據上述情況的變化,甲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的變更或補充,以本合同約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營業場所、網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或補充協議于該協議發出十日后生效。變更與補充協議生效之前,乙方有權與甲方進行協商。
第六十四條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甲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變更或補充協議優先適用。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二節 合同終止與賬戶清算
第六十六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對已發生的交易無溯及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一天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間內自行清理賬戶的,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新單交易指令及資金調撥指令,乙方應對其賬戶清算的費用、清算后的債務余額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六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戶:
(一)乙方賬戶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六十九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乙方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十條 甲方、乙方終止合同的,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戶手續,簽署《銷戶確認書》。乙方簽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兩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帳戶內資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同時將剩余資金劃入統一帳戶,乙方從統一帳戶內辦理出金。
第十三節 免責條款
第七十一條 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十二條 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十三條 由于通訊系統繁忙、中斷,計算機交易系統故障,網絡及信息系統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出現延遲、中斷或數據錯誤,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十四條 由于互聯網上黑客攻擊、非法登陸等風險的發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節 爭議解決
第七十五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選擇提請仲裁或提起訴訟(注:請在選項前□內打√并填寫有關內容,在非選項前□內打×):
□ 提請太原市有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訴。雙方同意本合同訴訟管轄地為太原市。
第十五節 其他
第七十六條 甲方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及時辦理乙方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投資者查詢系統的相關事宜。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活動,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經紀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和不良影響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第七十九條 《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客戶須知》、《開戶申請表》、《手續費收取標準》、及其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中輝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簽字: (簽字、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初審人:審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貨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權書
一、指令下達人
代理權限:委托 作為本人/單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單位下達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簽字留樣):
身份證號碼:
二、資金調撥人
代理權限:委托 作為本人/單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單位下達資金調撥指令。
委托代理人(簽字留樣):
身份證號碼:
三、交易結算報告確認人
代理權限:委托 作為本人/單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單位對交易結算結果進行確認。
委托代理人(簽字留樣):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簽字、蓋章):
時間: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授權書
本單位現正式授權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
碼: 與中輝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及有關開戶文件,辦理期貨交易開戶手續,并全權處理與貴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與委托有關的行為都是本單位意愿之體現,本單位將負全部責任,絕無異議。
被授權人簽字(留樣):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開戶申請表(自然人)
會員名稱中輝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會員號上海期貨交易所0274大連商品交易所011鄭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自然人開戶申請(申請人填寫)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職業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是否從事過期貨交易是
否
從事期貨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機
指定下單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資金調撥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結算單確認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有能力承擔風險,并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開戶記錄(會員填寫)
投資者交
易編碼上海期貨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審批意見:
會員蓋章: 負責人簽字: 審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開戶申請表(法人)
會員名稱中輝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會員號
上海期貨
交易所0274大連商品交易所0011鄭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法人開戶申請(申請單位填寫)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營業執照號(正本)
稅務登記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注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營范圍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是否從事過期貨交易是
否
從事期貨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機
其他
開戶代理人
姓名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指令下達人
姓名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資金調撥人
姓名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結算單確認人
姓名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本單位有能力承擔風險,并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申請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開戶記錄(會員填寫)
投資者交易編碼
上海期貨
交易所
大連商品
交易所
鄭州商品
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審批意見:
會員蓋章: 負責人簽字: 審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登記表(自然人)
投資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期貨經紀
合同編號
投資者在期貨公司的內部資金賬戶
投資者電
話或手機
聯系地址
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
戶名開戶銀行編號結算銀行名稱(明確到具體開戶網點)期貨結算賬戶賬號是否開通銀期轉賬(Y/N)是否開通網上銀行(Y/N)
聲明:以上為本人登記的用于期貨交易出入金的銀行結算賬戶,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過以上賬戶辦理。
投資者簽名: 被委托人簽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登記表(法人)
開戶單位名稱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開戶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
話或手機號碼
期貨經紀
合同編號
投資者在期貨公司的內部資金賬戶
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
戶名
(全稱)開戶
銀行
編號結算銀行名稱(明確具體的開戶網點)期貨結算
賬戶賬號是否開通銀期轉賬(Y/N)是否開通網上銀行(Y/N)
聲明:以上為本單位登記的用于期貨交易出入金的銀行結算賬戶,本單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過以上賬戶辦理。
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委托人簽名:
法人投資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續費收取標準
部門: 密碼:
客戶賬號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單位交易手續費(單邊)
鄭
州小麥10噸/手
棉花5噸/手
白糖10噸/手
PTA5噸/手
菜籽油5噸/手
早秈稻10噸/手
大
連豆粕10噸/手
黃大豆10噸/手
黃玉米10噸/手
豆油10噸/手
塑料5噸/手
棕櫚油10噸/手
PVC5噸/手
上
海
陰極銅5噸/手
鋁5噸/手
天然橡膠5噸/手
燃料油10噸/手
鋅5噸/手
黃金1000克/手
鋼材10噸/手
平今倉: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戶資信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調查表
客戶名稱: 資金帳號:
1、對期貨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狀況。 □良好 □一般 □較差
3、是否有過不良資信記錄。 □是 □否
4、資金來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參與期貨交易保證金范圍內的盈虧對正常生活或經營的影響程度。
□較高 □一般 □低
公司業務人員應對第1、2款達不到“一般”或第5款為“較高”的客戶進行勸導其不要參與期貨交易,對有過不良資信記錄的客戶不予開戶,對期貨不了解的客戶對其揭示期貨風險后方允許其開戶。
勸導過程記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結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調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2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電掛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賣物委托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 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條 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并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于某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 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___元,用于某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于某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后,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 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傭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 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七、 乙方對其占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 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通過其銀行賬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 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 拍賣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拍賣的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 拍賣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 號______ 帳 號______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3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XX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XX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利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應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與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_____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_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_____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XX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劉
(或授權代理人)
1998年4月1日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4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轉讓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產”)之有關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該房產有關轉讓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轉讓該房產事宜為其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甲方與買受人簽訂有關房屋轉讓協議;
3、代為辦理該房產的立契過戶手續;
4、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并代為繳納政府部門收取有關稅費;
5、代為向有關部門提交與該房產轉讓事宜的有關文件;
6、代為本人簽署與上述事宜有關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關事宜。
三、為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銷的承諾:
1、在委托期間甲方就轉讓該房產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權均為不可撤銷的授權,甲方不得私自單方面撤銷授權。
2、保證該房產真實、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存在,保證此房產沒有任何法律糾紛,在此房產登記過戶之前所有與該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和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過戶所需的證件、材料及相關費用,履行規定的義務。并且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復印件)均為合法、有效。
4、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處理本協議所涉及房屋相關的事務。
5、甲方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日內,將所轉讓該房屋的銀行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并且在當日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交與乙方。
甲方同時承諾:在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交與乙方后至該房產產權過戶至買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證掛失等損害乙方和買受人的行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該房產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已過戶到買受人名下)交予買受人。
四、乙方為完成上述委托事項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諾:
1、乙方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項。
2、在該房產產權過戶到買受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將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五、代理費
1、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轉讓該房產成交價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人民幣 元。
2、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所辦理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3、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買受人之間有關轉讓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從而導致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六、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向乙方預付代為辦理該房產產權過戶手續所必須繳納的公證費、印花稅等有關稅費。
七、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三天內)簽訂變更協議。
八、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者遲延履行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協議,并有權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九、本協議至上述房產過戶完畢時,視為乙方服務內容完成,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股權委托代理協議 篇25
委托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擔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訴訟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代簽代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文件、資料復印費、打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咨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次費用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付清。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并按雜費的20%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終結包括:法院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訴訟對方當事人撤銷訴訟)。勞動爭議糾紛的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繼續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訴訟至合同簽訂地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復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托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