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委托代理協議(通用26篇)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
為明確委托報關具體事項和各自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協議如下:
委托方
主要貨物名稱
HS編碼
□□□□□□□□□□
進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提單號
貿易方式
原產地/貨源地
傳真電話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被委托方
報關單編碼
No.
收到單證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單證情況
合同□
發票□
裝箱清單□
提(運)單□
加工貿易手冊□
許可證件□
其他
報關收費
人民幣:
元
承諾說明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報關員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條款
一、委托方責任
委托方應及時提供報關報檢所須的全部單證,并對單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委托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托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按照海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定場所。
負責與被委托方報關員一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回答海關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并承擔產生的相關費用。
在被委托方無法做到報關前提取貨樣的情況下,承擔單貨相符的責任。
二、被委托方責任
負責解答委托方有關向海關申報的疑問。
負責對委托方提供的貨物情況和單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證明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用途、產地、貿易方式等;
(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
(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
(四)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其他進出口單證。
因確定貨物的品名、歸類等原因,經海關批準,可以看貨或提取貨樣。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齊備的隨附單證后,負責依據委托方提供的單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范》認真填制報關單,承擔"單單相符"的責任,在海關規定和本委托報關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報關,辦理海關手續。
負責及時通知委托方共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并配合海關開展相關調查。
負責支付因報關企業的責任給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所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在本委托書約定的時間內將辦結海關手續的有關委托內容的單證、文件交還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詳見《委托報關協議》"其他要求"欄)。
三、賠償原則
被委托方不承擔因不可抗力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責任。因其他過失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約定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造成的風險,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規避。
四、不承擔的責任
簽約雙方各自不承擔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滯報金、滯納金和相關罰款。
五、收費原則
一般貨物報關收費原則上按當地《報關行業收費指導價格》規定執行。特殊商品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強制
本《委托報關協議》的任一條款與《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時,應以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委托報關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
七、協商解決事項
變更、中止本協議或雙方發生爭議時,按照《民法典》有關規定及程序處理。因簽約雙方以外的原因產生的問題或報關業務需要修改協議條款,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
為明確委托報關具體事項和各自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協議如下:
委托方
主要貨物名稱
HS編碼
□□□□□□□□□□
進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提單號
貿易方式
原產地/貨源地
傳真電話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被委托方
報關單編碼
No.
收到單證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單證情況
合同□
發票□
裝箱清單□
提(運)單□
加工貿易手冊□
許可證件□
其他
報關收費
人民幣: 元
承諾說明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報關員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條款
一、委托方責任
委托方應及時提供報關報檢所須的全部單證,并對單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委托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托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按照海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定場所。
負責與被委托方報關員一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回答海關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并承擔產生的相關費用。
在被委托方無法做到報關前提取貨樣的情況下,承擔單貨相符的責任。
二、被委托方責任
負責解答委托方有關向海關申報的疑問。
負責對委托方提供的貨物情況和單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證明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用途、產地、貿易方式等;
(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
(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
(四)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其他進出口單證。
因確定貨物的品名、歸類等原因,經海關批準,可以看貨或提取貨樣。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齊備的隨附單證后,負責依據委托方提供的單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范》認真填制報關單,承擔"單單相符"的責任,在海關規定和本委托報關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報關,辦理海關手續。
負責及時通知委托方共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并配合海關開展相關調查。
負責支付因報關企業的責任給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所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在本委托書約定的時間內將辦結海關手續的有關委托內容的單證、文件交還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詳見《委托報關協議》"其他要求"欄)。
三、賠償原則
被委托方不承擔因不可抗力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責任。因其他過失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約定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造成的風險,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規避。
四、不承擔的責任
簽約雙方各自不承擔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滯報金、滯納金和相關罰款。
五、收費原則
一般貨物報關收費原則上按當地《報關行業收費指導價格》規定執行。特殊商品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強制
本《委托報關協議》的任一條款與《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時,應以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委托報關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
七、協商解決事項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3
為明確委托報關具體事項和各自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協議如下:
委托方:
主要貨物名稱:
HS編碼:
進出口日期:年月日
提單號:
貿易方式:
原產地/貨源地:
傳真電話: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系電話:
年月日
被委托方:
報關單編碼No.
收到單證日期:年月日
收到單證情況:
合同□
發票□
裝箱清單□
提(運)單□
加工貿易手冊□
許可證件□
其他:
報關收費:
人民幣:元
承諾說明: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報關員簽章:
聯系電話:
年月日
通用條款
一、委托方責任
委托方應及時提供報關報檢所須的全部單證,并對單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委托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托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按照海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定場所。
負責與被委托方報關員一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回答海關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并承擔產生的相關費用。
在被委托方無法做到報關前提取貨樣的情況下,承擔單貨相符的責任。
二、被委托方責任
負責解答委托方有關向海關申報的疑問。
負責對委托方提供的貨物情況和單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證明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用途、產地、貿易方式等;
(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
(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
(四)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其他進出口單證。
因確定貨物的品名、歸類等原因,經海關批準,可以看貨或提取貨樣。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齊備的隨附單證后,負責依據委托方提供的單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范》認真填制報關單,承擔'單單相符'的責任,在海關規定和本委托報關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報關,辦理海關手續。
負責及時通知委托方共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并配合海關開展相關調查。
負責支付因報關企業的責任給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所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在本委托書約定的時間內將辦結海關手續的有關委托內容的單證、文件交還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詳見《委托報關協議》'其他要求'欄)。
三、賠償原則
被委托方不承擔因不可抗力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責任。因其他過失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約定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造成的風險,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規避。
四、不承擔的責任
簽約雙方各自不承擔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滯報金、滯納金和相關罰款。
五、收費原則
一般貨物報關收費原則上按當地《報關行業收費指導價格》規定執行。特殊商品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強制
本《委托報關協議》的任一條款與《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時,應以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委托報關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
七、協商解決事項
變更、中止本協議或雙方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及程序處理。因簽約雙方以外的原因產生的問題或報關業務需要修改協議條款,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4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
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5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吳文兵
住 所:
電 話:
甲方因與 發生的 糾紛一案(金額為 ),委托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擬定,不屬于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 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 乙方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第五條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當于簽訂本合同后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戶。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后開始工作。乙方銀行賬戶為: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為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 %(百分之 )。
本合同簽署后,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為乙方工作成果。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后,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為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干差旅費¥ 元,于本合同簽訂后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 元,出差后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為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事宜。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 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鑒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 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敘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并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為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進程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并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合同并辦理委托手續。
第十六條 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市產權交易中心(受托方)
委托方___________(甲方)與受托方____________(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辦理產權交易項目,并由乙方提供產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項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內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審核本項交易并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鑒證報告》。
2、代表委托方選擇并聘請中介機構。
3、為委托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咨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文件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為十二個月。本協議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 費用
1、甲方根據《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托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咨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托協議時,應按委托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余款項在委托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7
委托人: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住址
代理人: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借款糾紛,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訴訟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擔任訴訟活動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出庭參與訴訟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收訴訟文書、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訴訟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文件、資料復印費、打印費、交通費、查詢費等。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
第五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
第七條 本合同共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復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托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8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XX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XX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立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設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_____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_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_____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XX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何林祥
(或授權代理人)
1998年4月1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廣東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主任
地址:xx市xx區路號樓x室
郵編:電話:—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案
由)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為以下第項,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系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沖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托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系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系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后果;此外,擬委托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托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著案件進展,受托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余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后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糾紛提出上訴一案,委托乙方參與相關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師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參與本案的第二審訴訟活動。
第二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提起上訴、代為出庭;
2.接受調解,進行和解;
3.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4.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5.代為簽署有關文書;
6.代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_____用
1._____數額:參照上海市律師_____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______________元及律師辦案費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本合同簽定之日付清_____及律師辦案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如數支付_____用及辦案費用;
2.及時向承辦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不得提供偽證;
3.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材料;
4.尊重承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及訴訟策略。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依法辦案;
2.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有關案件的證據材料和法律文書;
3.按時出庭應訴,并有充分的準備;
4.非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變更或放棄本案的訴訟請求;
5.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的進展情況;
6.甲方依本合同規定支付_____用及辦案費用后,承辦律師應積極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義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_____用及辦案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履行乙方之義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_____用及辦案費用應予以退還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2
1、受托人應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處理委托事務。
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務過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從事委托活動,委托人才會承認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而產生的行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非經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得將其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結果據為己有。
由此可見,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種根據,委托合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適用關于代理的一般規范。但是委托合同與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調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相互關系,而不是他們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
2、委托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基礎,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
一般來說,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為,但又基于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通過訂立委托合同的辦法來解決。因為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結果直接由委托人來承擔,所以委托人在選擇受托人時,總要挑選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業務能力、專門知識和良好信譽的人來擔任。因此,委托合同強調當事人的嚴格的人身屬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須親自處理委托事務,非經委托人事先授權或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損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將委托事務擅自轉委托他人辦理。
3、委托合同的客體是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行為。
委托人和受托人訂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過受托人辦理一定委托事務來實現委托人追求的結果。因此,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辦理受托事務的'行為為客體。
受托事物的范圍,既包括法律事務,例如買賣、借貸、訴訟、登記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務,例如委托去醫院探視病人、在生日晚會上代讀生日賀詞、受托抄寫文稿、順路代為捎帶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務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屬性的事務(如結婚登記、訂立遺囑、收養子女等)不得進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自然人之間的委托合同有時是親友或熟人之間所建立的一種契約關系,由于當事人之間的特殊關系與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無償的,但是,在法人之間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一些較為復雜、履行的要求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償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托合同的有償性時,應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報酬與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辦理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相區別。后者并非合同中的對價關系,因此并不表現委托合同的有償性。
5、委托合同為雙務合同。
委托合同一經成立,無償有償與否,當事人雙方均需承擔一定的義務。例如,受托人主要有辦理委托事務的義務、報告的義務、轉移受托事項所得權益的義務等,而委托人則主要有進行指示、提供和補償委托事務必要的費用的義務、以及當委托合同為有償合同時支付報酬的義務。
6、委托合同為諾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訂立不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還應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為其辦理委托事務的承諾。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諾的,則委托合同自該承諾生效之日起即成立,無須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種行為作為委托合同成立的條件,因此委托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甲方 因被 檢察院指控犯有 罪,現案件已/或將移送 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鑒于,甲方愿意聘請乙方律師為 擔任一審辯護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 提供一審刑事辯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被告人 一審階段的辯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 律師擔任被告人 第一審的辯護人。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幫助;
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及辦案費。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師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1、查閱、了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復印件和相關材料;
2、會見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3、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辯護費及辦案費
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和復雜程序,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辯護費 元和辦案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
辯護費包括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所規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的費用及向甲方或相關人員提供有關咨詢的費用。
辦案費是指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交通、通訊、復印、打字等費用及乙方輔助人員的報酬。辦案費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第四條 支付時間
辯護費及辦案費應于本協議簽定之日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議簽定的次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時,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條 責任
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辯護費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無故終止,辯護費不退還。
第六條 特殊規定
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且甲方已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了辯護費、辦案費后,乙方律師應及時向一審法院提交辯護手續,并會見被告人 ,委托的最終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師為其擔任一審辯護人為準。
如果被告人 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師為其擔任一審辯護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及一審法院,并退還 %辯護費及剩余辦案費,雙方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及撤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甲方并同意在本委托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 %或 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戶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北京銀行東單支行
賬戶: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翻譯、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采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證券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根據_________證券交易所《關于實行可選擇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乙方作為指定交易地點。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帳戶號碼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范圍,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無紙化證券品種為限。
第三條 在指定交易期間,甲方的交易均通過乙方辦理,并保證按規定履行清算交割義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對帳業務,保證甲方的權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證券和保證金發生產權爭議,乙方按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裁決和處理。
第四條 在履行清算交割義務后,甲方有權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乙方保證及時為甲方辦理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的登記手續。
第五條 變更或撤銷指定交易,須由甲方親自到乙方營業柜臺填寫“指定交易撤銷登記表”,同時出示本人的股票帳號及身份證原件方可辦理。
第六條 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為當日申報,隔日生效。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行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令和_________證卷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第八條 根據國家政策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乙方有修改本協議書條款的權力。此類修改乙方將在營業場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資者。
第九條 在簽署本協議前,甲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各項交易規定和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0.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0.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銀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在指定交易期間,如發生違約糾紛而導致對方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另一方。
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附件
14.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八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通知
19.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9.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9.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本協議于雙方簽字蓋章的第_________個營業日生效,于甲方撤銷指定交易后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資產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將其_________元(大寫)現金委托甲方進行合法的市場掛牌證券買賣。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開設乙方個人所屬的合法證券帳戶,并將上述委托資金全數轉入該帳戶。(資金帳號:_________,股東帳號:_________)
三、在委托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帳戶的資金進行買賣,但資金存取權仍屬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買/賣完畢后,應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情況告知乙方,買賣理由可以不作解釋。
五、利潤分配:
1.所得利潤為委托資金_________%以下的,該部分全屬乙方所有。
2.所得利潤為委托資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資產管理期滿后結算利潤,如產生可分配利潤,乙方應以結算后一周內將該利潤款項劃撥至甲方指定銀行帳號。(帳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終止該協議,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諾,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個交易日內將委托帳戶的證券完全沽出后,進行結算工作。屆時,如果乙方委托資金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利潤,則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潤的_________%提取利潤,剩余利潤歸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內終止該協議,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應向乙方支付委托資金和利潤。屆時,如果乙方委托資金有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有利潤,全部歸乙方享有。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達成的補充文件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_________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渡癱曜⒉嶂な欏返氖畢匏逞櫻?br>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書
我/我廠_________是_________國籍、依_________國法律組成,現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商標如下“√”事宜。
□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異議申請
□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
□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
□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
□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
□商標注銷申請
□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商標申請
□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
□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
□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
□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
□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
□撤回商標異議申請
□商標評審事宜
□其他
委托人(蓋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
__月____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原因_______________委托行政訴訟案件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共同履行下列規定: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______行政訴訟案件第一______審理訴訟代理人。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3、甲方必須向律師真實描述案件,并提供本案的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暫停代理,不予退還合同收取的費用。
四、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終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自簽訂協議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終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8
工 程 名 稱: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范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 %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書
茲委托 代理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的(□設計 □監理 □施工 □設備 )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天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日期: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為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為法律顧問聯系人。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法律顧問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其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文件。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內部事務乙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顧問提供各項資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文件導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四、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為貴司提供的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如下:
(1)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標的額一定數額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費。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國內外的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談判和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并負責監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規定,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財務資產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供甲方決策參考;
(7)應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法律講解,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8)接受甲方委托,進行資信調查和其他法律事務的調查、取證工作;
(9)應甲方邀請,參與甲方重要的業務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見;
(10)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并對決策事項提出法律風險評估意見;
(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務
五、甲方應向乙方交納聘用法律顧問年費人民幣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支付。
六、法律顧問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非訴、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費,標的額超出此限的,乙方應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具體費用雙方另議。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合同約定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并指定專門聯系人,進行聯絡工作;
九、甲方應承擔法律顧問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要的差旅、通訊、資料等費用。
十、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協議,法律顧問費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法律顧問費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顧問因過錯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的,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法律顧問費的范圍內對甲方給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B股(含權證和基金)。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同時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并都申請權證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資 人民幣(¥ 萬)用于炒股,并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托管業務。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帳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帳號及密碼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完成。
四、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每年在9%以下。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在25%或以上,應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協商后方可繼續操作,甲方也有權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七、合作期期內的利潤分成(股票不必全部變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計算每 月結算一次):
1、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2、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3、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4、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八、合作期滿時的虧損處理(股票不必全部變現):
虧損金額在 元以內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 元之間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過錯的,則對超過___萬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但對乙方按約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后的虧損,乙方無需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九、對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違約方還應當按甲方出資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征得同意,否則應按轉走資金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十、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匯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如有必要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可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開戶的證券營業部所在地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律師代理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托事項
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調查、了解有關甲方與________糾紛的解決方案以及提起、進行并完成甲方與仲裁活動。
三、委托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托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
1、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出庭參加仲裁
3、參加調解工作
4、擬定有關解決糾紛的方案
5、查閱、復制并保留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
四、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完成全部委托事項或甲方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之日止。
五、代理費的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4
委托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簽訂時間: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托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_________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
(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托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余費用退還給委托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托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關法規,以平等互利為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向,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所有的位于×地產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銷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項目的范圍:總建筑面積約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單獨進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項。
1-4、雙方簽約資質:
1)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項目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約期限:從本約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滿后的續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3-1、甲方負責對該項目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3-2、確保項目進行市場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與客戶契約的合法和契約承諾,并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購買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質量、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3、負責收取購買方按約定所支付的款項。
3-4、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或銀行按揭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市場營銷。
4-2、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全面負責現場對客戶的接待、推介、跟蹤服務等工作,及本項目銷售控制和銷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義負責與客戶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督促客戶付款,解釋簽約問題,并辦理后續的登記、銀行按揭、公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監督。
第五條、本項目銷售價的規定
5-1、銷售價:甲方確定本項目銷售價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簽訂后,即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的代理售房價格,乙方不得低于該價銷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價的基礎上實際超出的部分全部歸乙方所有,以此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傭金。
第六條、款項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銷售,按甲方確定的銷售價為基數計算的銷售款由購買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賬戶。
6-2、乙方在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實際銷售中,超出甲方確定的銷售價進行銷售所超出的款項直接由乙方向購買方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要嚴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時,另一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約另有規定的、雙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屬于嚴重違約行為,要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7-2、甲、乙雙方應本著精誠合作之原則,協商解決合同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附則:
本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本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報關委托代理協議 篇26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事務,特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為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為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系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方便條件,并承擔乙方律師赴異地(外省)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 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