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操作資金賬戶協議(精選3篇)
代理操作資金賬戶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資產______ 元。
三、利潤定義:(乙方賬戶)期末資產 期初資產 期間收到的存款利息(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
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___100%
四、結算
1.委托期滿后,如果利潤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給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為傭金, 如果利潤率為負數且小于-5%,即虧損大于5%,甲方付給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為賠償。舉例說明,如果資金100萬,到期利潤10萬,乙方應付給甲方(10-5)___ 0.25=1.25萬元,如果到期虧損10萬,甲方應付給乙方(10-5)___ 0.25=1.25萬元,如果利潤在-5萬與5萬之間,乙方自己承擔/享有。
2.未到委托結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時利潤為正數,乙方付給甲方利潤的25%作為傭金。
3.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計。
五、合同期內如果虧損大于10%,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合同期內如果利潤大于30%,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結算后,可重新簽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代理操作資金賬戶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公開課及內訓招生協辦方,進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權書(見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學員及意向客戶,由甲方進行跟進處理(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客戶咨詢及跟進工作)。對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的客戶(包括乙方在協議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的本協議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戶),于本協議期及之后一年內產生的成交,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4、甲方須按本協議第六條及第七條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業績相應的傭金;
計算公式:乙方代理業績所產生的實際成交總金額x項目傭金比例=乙方傭金。
甲乙雙方確定項目傭金比例如下:
公開課為___% , 內訓為___% (若有其它特殊情況,請在本協議列出)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互聯網招生系統帳戶,由甲方自助進行招生信息的發布及維護。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統中發布的招生信息,須為符合本協議之項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本協議合作項目,并對產生的業績根據本協議收取傭金。甲方培訓公開課如有延期情況,應在確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中止發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負責將客戶報名及咨詢信息記錄于甲方招生系統帳戶、或以電話及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定期查詢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中記錄的報名及咨詢信息,對報名或咨詢的客戶及時進行跟進,并于乙方招生系統如實記錄每客戶跟進情況。
7、對于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已成交客戶,甲方應于開課后三個工作日內于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進行準確記錄,并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收傭金,同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凍結甲方招生系統帳戶,并停止對甲方招生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
8、甲方須于每客戶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傭金(以支付憑證日期為準),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滯納金。如甲方延遲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超過30工作日,乙方有權向甲方另外索賠乙方代理傭金一倍的違約金,并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如發生甲方遺漏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已成交客戶的情況,甲方須按本協議相應條款支付相應乙方傭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應乙方傭金的一倍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9、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戶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如甲乙雙方客戶信息有任何重復或沖突情況,除甲方可提供確切書面證明外,均應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甲方不得在乙方網站發布虛假信息,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由此引起的糾紛,甲方負全責。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10、如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附件形式補簽。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代理操作資金賬戶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為 項目(暫定名,以下簡稱“本項目”,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有關部門正式批文為準。)提供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雙方愿自覺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
3、物業類型: ;
4、占地面積: 約為 平方米;
5、總建筑面積: 約為 平方米;
6、委托銷售范圍:委托銷售項目全案∕項目 期,物業面積約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車位 個,詳見附件 。委托乙方銷售的最終面積數、套數、價格等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后,由雙方于項目開盤前 日以附件 形式蓋章確認作為乙方銷售的最終依據,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委托工作內容
1、本項目全案營銷策劃(營銷策劃具體工作內容見附件 );
2、本項目住宅及可售停車位等物業的銷售代理(銷售代理工作內容見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雙方向對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 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經雙方核實乙方工作確有不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意見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和提高;
2、甲方有權變更項目市場策劃、銷售策略、銷售價格等涉及項目所有的決策。如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或雙方確定的有關項目所有策略和執行辦法有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變更。同時雙方應相應調整乙方的考核任務指標;
3、甲方有權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方案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并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4、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協助乙方辦理代理銷售相關工商、行政審批手續;
5、在本項目開盤日前30日內,甲方負責按規定辦理本項目開發及銷售法 律手續。保證本合同約定物業在正式開盤銷售前具備《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及完成價格申報等工作,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
6、甲方保證在各期物業正式開盤前完成與按揭銀行的簽約工作,使買家具備 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提供專業且服務水平好的簽約律師在銷售現場辦公,向客戶提供簽約及相關法律服務;
7、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⑴ 辦理銷售收款,款項進入甲方帳戶(包括定金、認購款、購房款、違約金等);
⑵ 負責認購房屋的網上備案工作;
⑶ 負責現場甲、乙雙方需要協調的各類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設施、銷售工具及承擔相關費用:
提供樣板間(含裝修、裝飾、家具)、銷售中心(含辦公設施、設備、電話、裝修、裝飾)等,并承擔設計、制作、安裝、使用等費用(包括銷售中心、樣板間水費、電費、保安、保潔等物業費用等);
負責銷售體日常辦公費用;
負責提供看房班車及承擔相關費用;
戶外廣告牌、工地圍墻廣告的審批、制作及費用;
按雙方確定的宣傳推廣計劃投入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會、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含獎品部分)、模型、報紙等媒體廣告、宣傳品(包括樓書、海報、戶型圖單頁、客戶通訊等)制作、發布等所有宣傳推廣費用。
9、甲方同意在本項目的所有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營銷策劃、獨家銷售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標識;
10、根據本合同第六、七條有關內容,按時向乙方支付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費用。
二、乙方權責
1、乙方應組成專案項目組進行本項目的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確保銷售人員的數量和質量,提供誠心、誠信、全力服務;
2、為保證本項目銷售推廣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專業建議: 工地現場包裝
項目引導
接待中心及樣板間的建筑、裝修、裝飾的設計和施工
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
向甲方推薦優秀的廣告發布公司
向甲方推薦業績優良的律師行、公證處、按揭銀行等單位
3、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需以書面形式根據不同階段向甲方提供項目市場 調研、市場定位研究、設計評估、全方位策劃報告、銷售執行報告、銷售策略(含銷控策略)、廣告策略及實施計劃等文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負責具體組織執行工作,甲方應在簽收乙方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對文件內容予以書面確認(認可)或提出異議并在加蓋公章后送達對方,如逾期未確認或提出異議,則視為已確認(認可)文件內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進度和銷售要求為依據,制定銷售進度表;在銷售過程 中,制定銷控策略和銷控表,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具體負責銷控執行工作;
5、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作出關于媒體廣告發布、展示會、宣傳品、促銷及客戶 聯誼活動等方面的計劃、策劃方案和費用預算,由甲方審核批準,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關承包商;乙方應全面參與以上工作,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將費用控制在約定范圍之內;
6、保證銷售過程真實,對客戶不作未經甲方允許之承諾;
7、 不得擅自以低于甲乙雙方認可的銷售價格銷售本項目;
8、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收集客戶資料、反饋客戶意見、協助甲方辦理客 戶契約簽署。乙方現場銷售人員應進行全面銷售服務,包括協助甲方配合銀行和律師辦理按揭手續、催繳房款、協助甲方辦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戶檔案并備份其資料(包括備份客戶簽約合同);
9、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工資、傭金及相應的福利、保險。
第六條 銷售價格、銷售條件、銷售任務指標、服務費用標準
1、銷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商業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車位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具體價格詳見附件價格表。
2、本項目正式開盤可售應具備下述條件:
本項目擬定于 年 月 日正式開盤銷售。根據本項目工程進度、證件取得時間及營銷策劃實際進展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具體開盤時間,以保證本項目銷售取得理想業績。
⑴ 甲方應于本項目各期物業正式開盤銷售1個月前取得當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完成價格申報備案工作;
⑵ 甲方應于首期物業正式開盤銷售兩個月前完成現場包裝、接待中心、樣板間的'裝修及布置;
⑶ 于正式銷售前,甲方完成與按揭銀行以及相關律師行的簽約工作,使得買家具備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
⑷ 甲方完成銷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銷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銷售面積測量、銷售資料(樓書、戶型圖集、宣傳單頁等)印制;
⑸ 工程業已開工,并按甲方承諾的工程進度表之約定保持正常的工程進度。甲方承諾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營銷策劃方案、推廣計劃如期執行。
3、銷售任務指標
4、服務費用標準:
⑴ 營銷策劃服務費用標準:
本項目營銷策劃費為: 萬元人民幣/月。
從 年 月 日起支付當月營銷代理服務費用,以后每月支付當月營銷策劃服務費至本項目正式開盤;
⑵ 銷售代理服務費用標準: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照乙方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用;
⑶ 超額獎勵:超額獎勵方式及金額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費用支付
1、從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營銷策劃服務費至本項目正式開盤日止。每月 5日為乙方營銷策劃服務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此日前以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當月營銷策劃服務費;
2、每月月末之日為乙方銷售代理服務費的結算日。乙方按已簽訂《商品房預 售﹨買賣合同》的總合同房款,計算出當月應結代理服務費用表,并于次月3日前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簽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務費用表后3個工作日內對表的內容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并在加蓋公章后送達乙方,如逾期未確認或提出異議,則視為已確認文件內容。甲方須在確認代理服務費用表后5日內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銷售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此費用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有效發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購房客戶退房,由甲方退還購房客戶已交的一切款項 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銷售代理費,如該房由乙方繼續出售,則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另行支付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用;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購房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銷售代理費。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
5、由于客戶原因退房,乙方退還已收取之銷售代理費,甲方收取客戶違約金、 定金的,甲、乙雙方按5:5分成;
6、乙方銷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薦的內部工作人員、關系客戶、渠道客戶購 買的,該部分購房款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按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用。但甲方推薦的內部工作人員、關系客戶、渠道客戶的購房比例不得超過本項目委托銷售物業面積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已交齊定金或部分購房款并簽署《認購書》或《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的,甲方應于本合同解除及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購房款對應的全部銷售代理服務費。
8、乙方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開戶名稱:
帳 號:
第八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應將其用于本項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關報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后 享有上述報告及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乙方保留署名權及必要的對外宣傳將本項
目列為乙方作品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上述報告及相關工作成果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客戶)因知識產權侵權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賠或另一方被有關政府部門處罰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在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向違約方追償(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款、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等)。
第九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文件的傳遞及工作對接方式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