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仲裁申請書(精選3篇)
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張__________,女,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_____室,電話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_____室,電話__________。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裁決被申請人違約并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二、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受理費和處理費。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6月1日,就被申請人開發的位于武漢市硚口區解放大道128號的金葉solo國際大廈A棟_____層_______________號商品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申請人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付清了全部購房款197360元。按照合同約定,被申請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辦理兩證需由被申請人提供的全部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的,申請人不退房,被申請人應按已付房價款的1%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后雙方對此事宜協商不成,為此,申請人特向貴會提出如上所請,請求依法保護。
此致
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發的“百合世嘉小區”二期項目委托給乙方做代理銷售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愿自覺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及服務內容
7#、8#、9#、10#、12#、14#樓住宅項目委托給乙方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事宜。乙方銷售房屋以甲方提供的“銷售房屋確認表”為準(見附表1)。在“銷售房屋確認表”中,甲方有權預留 套,甲方預留和銷售的房屋部分,乙方不再計提傭金,但須納入乙方銷售任務。
二、代理銷售期限:
合同簽訂后,銷售周期開始計算 個月內銷售90%以上,代理期限至7#、8#、9#、10#、12#、14#樓住宅銷售完畢之日止。
三、服務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針對本項目專門建立銷售團隊。現場每天項目負責人員不少于 人,銷售人員不少于 人,駐現場負責人員為 ,專門負責實施營銷策劃及所有的銷售工作。包括:市場分析、客戶定位、本項目的營銷定位、制定行銷競爭對策及各銷售階段價格體系、宣傳推廣策略、設計、制作及執行等。如甲方認為乙方的負責人及銷售人員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15日內調換人員。
四、保證措施
為保證雙方利益不受侵害,乙方需支付不少于20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扣除乙方前三個月應該計提的銷售傭金,如傭金不足20萬元(人民幣)的,甲方繼續將在以后的傭金中扣除,直至20萬元(人民幣)為止。保證金返還方式:住宅銷售率達到90%以上時,經核準確定乙方無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企業形象的行為以及未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糾紛的情況或問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的50%,合同履行完畢后,剩余保證金退還乙方。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賣場辦公桌椅,其他所有費用乙方自負;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銷售的合法性;
3、甲方根據乙方策劃銷售方案,有權變更和確定各銷售階段的計劃和銷售價格。廣告、宣傳費總額不得超過銷售額的1% 。此條款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行;
4、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種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5、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購房貸款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6、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
8、甲方可根據市場行情隨時對銷售價格進行調整,乙方自通知之日起執行新價格銷售,溢價亦按甲方新批準的價格高出部分計算,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成;
9、甲方根據項目需要對乙方銷售進度提前15日進行調整,乙方接到通知后執行,甲方按新的銷售進度進行考核。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按約定銷售周期提供每月銷售計劃即附表2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方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甲方確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營銷策劃方案。
3、乙方應嚴格按照與甲乙雙方所確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不得向客戶做售樓方案條款之外的承諾或向客戶收取費用。
4、乙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負責因合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糾紛。在甲方配合下,乙方負責交房的全部相關工作。
5、乙方應于每月5號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送上月工作總結,包括:上月回款執行情況及與計劃的比對分析、銷售推廣的執行情況及與計劃的比對分析、銷售價格的比對分析和特殊事項的辦理完成情況;于每月25號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送下月工作計劃,包括:下月回款計劃,銷售計劃、客戶渠道和推廣計劃及費用計劃、價格調整計劃和特殊事項辦理進度計劃;
6、合同終結時,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全部客戶(包括未成交客戶)資料及其他資料的原件。
7、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在工作中獲悉的甲方及本項目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項目的任何信息擅自發表和提供給第三方。
8、合同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維修、水、電、通訊、耗材等所有費用及所聘用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一切責任。甲方不負責乙方人員的任何相關責任。
六、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代理費標準
①乙方實際銷售價格甲方批準價格的部分計算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 8:2 比例分成; ②乙方在雙方約定的銷售周期內完成約定銷售指標90%以上,銷售代理傭金按實際銷售額的1 %提取;銷售率80-89%按0.9%提取,70-79%按0.8%提取,70%以下執行本合同第七.3條;
2、代理費計算及結算方式:
①乙方當期代理費=當期已售出樓房合計合同總房款×當期代理費率。當期樓房已售出的標準是:一次性付款的,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以付清房款為準。以按揭方式付款的,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交付首期房款且客戶的銀行貸款已存入甲方帳戶為準;
注:溢價部分如發生結算乙方不再重復享受1%的傭金結算
②結算時間:每月3號前乙方上報銷售傭金情況,銷售指標完成90%以上,經甲方核實確定后,在5日內將上月傭金按預結算額結算一次。月預結算代理費的費率為1% ;
③退房處理
非甲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的,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已按原標準付代理費的,乙方將差額部分退還甲方。若客戶在簽訂訂房單后悔約,該客戶交納的定金將予扣除,并由甲方處理。
七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1 、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作出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扣除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代理費及全部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同時支付20萬元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售樓方案
b任意放盤
c減價銷售
d向客戶額外收取費用
e擅自轉讓代理權
f超越代理權進行營銷策劃或代理銷售
g擅自將甲方提供的資料或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對外披露、提供、發布。
h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和良好聲譽的行為。
I乙方中途退場的。
J駐現場負責人不在本項目崗位或在其他項目兼職;
K銷售人員不足 人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扣齊20萬元保證金后)支付乙方應得的代理費,如有拖欠按日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拖欠超過2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依據乙方上報傭金計提明細3日內核查無誤后支付乙方代理費及保證金。
3 、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調整的銷售進度,連續兩個月完成銷售任務70-89%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傭金支付50%,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任務70%以下,按本合同第七.1執行;
4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八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給無過失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雙方協商同意后,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以甲方意見為主。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滄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4、根據國家及政府部門針對房地產出臺的一些政策,甲方有權重新修改本合同。
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3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發的“百合世嘉小區”二期項目委托給乙方做代理銷售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愿自覺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及服務內容
7#、8#、9#、10#、12#、14#樓住宅項目委托給乙方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事宜。乙方銷售房屋以甲方提供的“銷售房屋確認表”為準(見附表1)。在“銷售房屋確認表”中,甲方有權預留 套,甲方預留和銷售的房屋部分,乙方不再計提傭金,但須納入乙方銷售任務。
二、代理銷售期限:
合同簽訂后,銷售周期開始計算 個月內銷售90%以上,代理期限至7#、8#、9#、10#、12#、14#樓住宅銷售完畢之日止。
三、服務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針對本項目專門建立銷售團隊。現場每天項目負責人員不少于 人,銷售人員不少于 人,駐現場負責人員為 ,專門負責實施營銷策劃及所有的銷售工作。包括:市場分析、客戶定位、本項目的營銷定位、制定行銷競爭對策及各銷售階段價格體系、宣傳推廣策略、設計、制作及執行等。如甲方認為乙方的負責人及銷售人員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15日內調換人員。
四、保證措施
為保證雙方利益不受侵害,乙方需支付不少于20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扣除乙方前三個月應該計提的銷售傭金,如傭金不足20萬元(人民幣)的,甲方繼續將在以后的傭金中扣除,直至20萬元(人民幣)為止。保證金返還方式:住宅銷售率達到90%以上時,經核準確定乙方無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企業形象的行為以及未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糾紛的情況或問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的50%,合同履行完畢后,剩余保證金退還乙方。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賣場辦公桌椅,其他所有費用乙方自負;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銷售的合法性;
3、甲方根據乙方策劃銷售方案,有權變更和確定各銷售階段的計劃和銷售價格。廣告、宣傳費總額不得超過銷售額的1% 。此條款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行;
4、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種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5、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購房貸款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6、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
8、甲方可根據市場行情隨時對銷售價格進行調整,乙方自通知之日起執行新價格銷售,溢價亦按甲方新批準的價格高出部分計算,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成;
9、甲方根據項目需要對乙方銷售進度提前15日進行調整,乙方接到通知后執行,甲方按新的銷售進度進行考核。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按約定銷售周期提供每月銷售計劃即附表2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方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甲方確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營銷策劃方案。
3、乙方應嚴格按照與甲乙雙方所確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不得向客戶做售樓方案條款之外的承諾或向客戶收取費用。
4、乙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負責因合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糾紛。在甲方配合下,乙方負責交房的全部相關工作。
5、乙方應于每月5號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送上月工作總結,包括:上月回款執行情況及與計劃的比對分析、銷售推廣的執行情況及與計劃的比對分析、銷售價格的比對分析和特殊事項的辦理完成情況;于每月25號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送下月工作計劃,包括:下月回款計劃,銷售計劃、客戶渠道和推廣計劃及費用計劃、價格調整計劃和特殊事項辦理進度計劃;
6、合同終結時,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全部客戶(包括未成交客戶)資料及其他資料的原件。
7、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在工作中獲悉的甲方及本項目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項目的任何信息擅自發表和提供給第三方。
8、合同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維修、水、電、通訊、耗材等所有費用及所聘用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一切責任。甲方不負責乙方人員的任何相關責任。
六、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代理費標準
①乙方實際銷售價格甲方批準價格的部分計算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 8:2 比例分成; ②乙方在雙方約定的銷售周期內完成約定銷售指標90%以上,銷售代理傭金按實際銷售額的1 %提取;銷售率80-89%按0.9%提取,70-79%按0.8%提取,70%以下執行本合同第七.3條;
2、代理費計算及結算方式:
①乙方當期代理費=當期已售出樓房合計合同總房款當期代理費率。當期樓房已售出的標準是:一次性付款的,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以付清房款為準。以按揭方式付款的,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交付首期房款且客戶的銀行貸款已存入甲方帳戶為準;
注:溢價部分如發生結算乙方不再重復享受1%的傭金結算
②結算時間:每月3號前乙方上報銷售傭金情況,銷售指標完成90%以上,經甲方核實確定后,在5日內將上月傭金按預結算額結算一次。月預結算代理費的費率為1% ;
③退房處理
非甲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的,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已按原標準付代理費的,乙方將差額部分退還甲方。若客戶在簽訂訂房單后悔約,該客戶交納的定金將予扣除,并由甲方處理。
七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1 、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作出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扣除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代理費及全部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同時支付20萬元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售樓方案
b任意放盤
c減價銷售
d向客戶額外收取費用
e擅自轉讓代理權
f超越代理權進行營銷策劃或代理銷售
g擅自將甲方提供的資料或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對外披露、提供、發布。
h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和良好聲譽的行為。
I乙方中途退場的。
J駐現場負責人不在本項目崗位或在其他項目兼職;
K銷售人員不足 人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扣齊20萬元保證金后)支付乙方應得的代理費,如有拖欠按日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拖欠超過2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依據乙方上報傭金計提明細3日內核查無誤后支付乙方代理費及保證金。
3 、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調整的銷售進度,連續兩個月完成銷售任務70-89%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傭金支付50%,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任務70%以下,按本合同第七.1執行;
4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八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給無過失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雙方協商同意后,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以甲方意見為主。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滄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4、根據國家及政府部門針對房地產出臺的一些政策,甲方有權重新修改本合同。
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