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配股繳款合同(通用3篇)
代理配股繳款合同 篇1
甲方(客戶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滬市帳號:_________
深市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代理配股繳款協議書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甲乙雙方根據《上交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及深市有關規定,現就乙方代理甲方滬、深股票配股繳款有關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代理配股繳款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代理配股繳款的范圍:以滬、深上市可流通股的配股為限。
第二條 甲方在其所持有股票的配股繳款期間,資金賬戶上必須有足夠的配股保證金,以便乙方代辦配股繳款手續。
第三條 乙方將在配股繳款期開始第一天代甲方辦理配股繳款手續,如甲方的配股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代理配股失敗,甲方須在補足資金后自已申報配股。
第四條 深圳的股票甲方應以托管在乙方處的股票余額為準;上海的股票以甲方在乙方處辦理指定交易的前提下,在甲方賬戶中登記的股票余額為準。
第五條 甲方證券賬戶遺失后,應持補辦賬戶在配股繳款起始日之前在乙方處辦理證券余額的轉戶手續,否則乙方代理繳款失敗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已與我部簽訂代理協議,因故不愿繳款配股的(例如:配股價與股票市值幾乎相等)務必在該種股票配股繳款開始的前_________周內(遇節假日順延)到委托柜辦理免報申請手續。
第七條 已與我部簽訂代理協議書的客戶若因故不再需我部代理,需持協議書辦理撤銷代理手續,代理關系在我部受理撤消申請次日終止。
第八條 乙方保證在甲方賬戶資金充足的前提下按本協議約定進行配股繳款申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配股失敗,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九條 下列情況導致代理失敗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乙方在進行代理配股申報時,甲方資金賬戶上沒有足額配股保證金。
2.甲方賬戶因故被凍結、掛失、撤銷指定交易等,以致無法用該賬戶進行申報。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條 我部特別聲明:代理繳款不包括轉配部分。
第十一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證券交易營部;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證券合同:代理配股繳款協議書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其自己承擔。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造成甲方損失應予賠償。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代理配股繳款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九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次日生效。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配股繳款合同 篇2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提供法律咨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托后,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托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代理配股繳款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 年 月到 年 月止,代 區域在 省 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 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 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 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范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向乙方提出 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并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 %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并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X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后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后凈利 萬
甲方獎勵 %。
全年獲稅后凈利 萬
甲方獎勵 %。
全年獲稅后凈利 萬
甲方獎勵 %。
全年獲稅后凈利 萬
甲方獎勵 %。
8、本代理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貿易合同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進口商品信息:
1、商品名稱:
2、規格: ;總數量:
3、產地:
4、價格:
5、總金額:
6、包裝: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后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托、依據及索賠費用后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后,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 %的代理手續費。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托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系,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2、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后,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后 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于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于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并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審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于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并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盡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并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