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精選30篇)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注冊委托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注冊,共____________個。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負責完成商標注冊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采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項目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項目包干查詢,包干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注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冊費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冊費___________元。以上項目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后,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注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系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后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托事項: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幫助推銷 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3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__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重慶市百業興食品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紅黃路華創大廈22樓12-13室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進行貼牌生產食品系列事宜,在雙方平等合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委托生產合同書,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書。
一、雙方承諾:
1、甲方系獨立的法人單位,并具單位營業執照證書等合法手續。
2、乙方具備生產相關產品的合法資質,證書手續齊全真實,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質量標準生產。
3、產品質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樣本質量為標準。乙方在產品加工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的相關法規,不得添加任何違禁添加劑,產品出廠前,必須經國家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出具檢驗報告。若甲方在銷售過程中成品在保質期內出現,如漲袋、漏氣或變質等情況,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在產品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出現滯銷情況,乙方不予退貨,由甲方自行處理。
4、甲方全面銷售,乙方不得銷售該產品。
二、委托生產品項、名稱、規格及價格
1、乙方為生產單位:按照甲方需求,給甲方生產合格( )系列產品。
2、甲方為委托單位,其商標( )為甲方所有。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應保持價格穩定,如遇原材料價格調整導致甲方產品供貨價格波動,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賬戶后經核實乙方再進行生產
四、交貨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后十天內貨到甲方倉庫(因前期生產未調整過來有可能會出現延誤),如果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該批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天災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除外)。
五、交貨地點
甲方倉庫:
聯系人:
六、交貨數量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訂單品種、數量組織生產,數量控制在訂單數的正負10%內,訂單以傳真內容為準。如未按訂單生產,甲方有權拒收(如甲方條件過于苛刻,乙方有權拒絕生產,并進行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慶市百業興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進行了詳細的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為________元/件(大寫:________),共計___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并于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
2)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 □; 銀行轉賬 □。
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余款,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并且乙方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____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進行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____日之后的____日之內,乙方應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的情況下,以一日____/____收取折舊費用,____日之后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于售后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里的數據,乙方對于文件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后部門的費用,一般為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范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范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后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BIOS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乙方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BIOS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后服務,升級BIOS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信息,否則甲方若因此得不到售后服務,乙方也不承擔責任。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為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說明是人為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下送達于售后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于壞點的保修規定。
8) 其他任何筆記本官方保修規則上標明的不負責包修的事項也不負責保修。
9)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保修機器承諾,只在官方保修地點保修,不私自更換配件。
10)請勿私自拆開機器,請勿撕毀機器背后螺絲上的標簽,有以上行為的表示自動放棄乙方的承諾。
7.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涂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霉等其他原因造成損壞的;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8.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特別說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系,甲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期的承諾和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承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6
委托人: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____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7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并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1、廣告服務。
(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________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制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1)本協議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生效。
(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于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于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市場咨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于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咨詢報告。
②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③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匯總,并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④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了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并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⑤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議。
⑥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并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⑦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⑧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⑨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并盡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①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②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并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③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④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并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②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后即啟動創意工作。
③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④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⑤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⑥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并對創意進行修正。
(4)制作部分包括:
①廣告制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制作。
②其他推廣品的制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制作。
③廣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據媒體要求,制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④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范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制作、采購等。
(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②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布”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③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并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④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布等。
⑤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⑥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⑦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⑧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⑨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并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⑩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并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并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于之后的操作。
(1)綜合推廣。
①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②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①——5(3)⑥),甲方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并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2)制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制作人員提供的制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①——5(4)④)。收取制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①——5(5)⑩),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媒介購買時一并支付。
(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①——5(6)②)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1)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后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執行。
(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5)甲方如委托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6)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制作),在制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后,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1)本協議解除后,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9
甲方: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委托乙方對于本合同不動產標的之物業招商提供委托代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同意訂定合同條款如下:
定義
1、“該物業”指位于中國上海市ZZ__YY項目(暫名)
2、“租賃區域總面積”指租賃區域建筑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3、“該商業”指該物業的商業部分,具體面積及位置以承租場所的平面圖為準。
4、“業主”指__公司及其合法繼承人。
一、委托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條款委托(招商代理公司)為該物業之一般招商代理。當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后,乙方將負責租戶的詢問、協商及現場視察,配合甲方進行相關談判,完成意向書、預租/租賃合同簽訂,最終合同文本由甲方審核、確認、簽章。相關定金、租金、押金等費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專人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委托招商代理須履行本合同內所述職責,并須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針及政策。如該商業之商鋪部分于本合同期內租出,則甲方須按本合同內第七條向乙方支付傭金。
二、合同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長委托期限雙方應另行協商。
三、合同委托內容
百貨、超市(運動類、家居類、生活類等)、美食廣場。
四、甲方須履行之義務
1、提供一切有關該物業之資料,包括樓層面積、圖冊、工程規格、建筑用料、屋宇設備之詳情及各項相關法律文件。
2、提供各項資料及文件,如許可證、批文、同意書及其它相關資料文件之副本。
五、乙方之義務
乙方關于該物業的委托招商代理義務如下:
1、依據本項目的前期商業定位策劃意見,針對現有的整體業態布局提出書面優化建議及各樓層業態定位名稱;
2、根據整體業態布局優化建議書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議,同時書面提出店鋪分割建議,并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內招商對象的選擇范圍、租賃限期的合理設定、租賃計劃、租賃條款、租賃責任的制定意見;
4、圈定招商范圍后,負責為甲方尋找合適租戶,期間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陸各大城市、港澳臺、海外等招商網絡推介合適租戶;
5、對所推介的租戶,負責全程開展各項跟進工作,帶看現場并予以充分說明介紹,協調并落實租賃條件,提供租戶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書優化版本,協助簽訂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
6、負責根據市場調研及未來趨勢科學預測,洽談最佳商務及技術條件,并為項目之租約條款等提供最新資料及建議;
7、受托過程中,負責及時向甲方報告招租洽談情況。
六、委托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用作計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賃合同上所列載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義是指進駐租戶與甲方簽定之租賃合同內所約定之租賃期內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2、若以其他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租戶營業額百分比提成方式計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計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與甲方合資/合作經營,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資建設且由承租方進行經營并取得利潤分成;
B.若無保底租金,原則上取租戶上年度在同類區域營業額八成乘以合同中約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據租金方案中的測定租金作為保底租金依據;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七、服務費支付方式
1、代理費須于甲方與承租方完成預租/租賃合同簽署且收到合同規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已收之代理費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費。
八、保密條款
與租戶或準租戶所達成之協議,不論是于磋商期間所作協議,或是存載于預租/租賃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內容,乙方均應嚴格保密。甲方亦同時對乙方所介紹的租戶或準租戶的資料嚴格保密。
九、終止合同條款和法律約制
1、如果合同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日期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后為準。如雙方確認終止合同條款的條件符合時,則在此之前已簽訂的預租/租賃合同為有效合同,所應支付乙方的代理費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同時,已簽訂租售意向書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簽訂預租/租賃合同的,則于有關預租/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相關之代理費予乙方。
2、本合同所載條文須按中國現行法律釋義,并須受中國現行法律約制。發生糾紛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紹客戶以客戶介紹確認書為準,甲方確認后的2個工作日內須在客戶介紹確認書上簽字敲章,確認客戶為乙方介紹。 客戶介紹確認書見附件。
1、未經委托人許可,乙方不得轉委托。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按照要求報告委托事務處理情況。本合同終止時,受托人必須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一方損失的,另一方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此金額是否還要設定,設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托人超越委托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之日,文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方: (甲方)
簽署方: (乙方)
客戶介紹確認書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于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戶)介紹了__YY物業,并已提供了項目簡介。
現特準備此確認書作為__YY物業確認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為以上客戶租賃事宜代表之憑證。
簽字并蓋章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代理關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1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上海恒杰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 傳真: 郵編: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具體事項見授權委托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恒杰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人須知: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委托人的主張及律師的法律意見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納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敗訴的可能。承辦律師的行為標準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2
委托方(申請人)受委托方:x有限公司
1、委托方對提供與委托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負責;代理方對委托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2、委托方按雙方約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用,代理方應于委托方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3周內完成申請初稿并交委托人審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應在十天內修改、審定簽字并傳真發回,超出十天未審定或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
附議:1、鑒于委托方需要加快獲得專利的申請現協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條件下。
2、鑒于在一周內加急處理,委托方必須盡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說明,如無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擔。
3、因代理方責任,使委托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或喪失權利的,如可彌補,由代理方免費重新代理申請或補救;如不可彌補,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用。
4、委托方指定聯系人或地址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掛號形式通知代理方,并辦理更改手續,未通知致使聯系中斷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代理方辦理有關事宜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專利權屬多人共有的,專利證書由指定聯系人領取。
5、代理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有事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委托內容或中止委托代理,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協議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專利申請撤回、駁回或批準授權日止。
7、費用為。
授權后年費□自行繳納,□繼續委托交納。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前來交納的,視為自行交納,本條繳年費委托同時終止。
以上條款,經雙方逐條協商無異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稱或姓名
代理方:x有限公司
(簽字或蓋章)
(蓋章)
20x年1月29日20x年1月29日
地址: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3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以下區域代 理銷售“奧東”牌pvc地板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本協議所稱產品,由甲方生產的 “奧東”全自動。
2.商標:“奧東”
3.區域: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條件
1. 經銷: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奧東”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及銷售保證金省會城市五萬元、市級城市叁萬元、縣級城市貳萬元整。合同期 滿,無售后服務投訴,甲方一次退還此保證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的售后服務人員技術培訓和培訓資料,乙方必須提供人員到甲方進行培訓,在甲方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須保證乙方零配件的供應。在保修期內的零配件是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提供。超過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費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區域獨家經銷保證,凡屬該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甲方須反饋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區域銷售甲方產品。
6. 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其它品牌,并維護好“奧東”品牌的良好聲譽。
7. 乙方年銷售量不可低于 臺,首批進貨量不低于臺。
第三條 推廣、廣告、展覽
1.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價目表、廣告宣傳的圖片及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等,提供特許代理授權證書和銅牌。
2.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簽定并首次進貨后,乙方當地所做甲方品牌專項廣告,經甲方核準同意后實施,費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計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廣告發布小樣及廣告發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3. 展覽:在 境內舉行的大型體育、休閑或相關的展覽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賃展位,組織產品出展,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四條 價格
1. 價格調整,需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adma-33e價格為 元、adma-36e價格為 元、adma-38e價格為 元、adma-40e價格為元、adma-33eh價格為 元、adma-36eh價格為 元、adma-38eh價格為 元、adma-40eh價格為 元、四口機-33/38價格為元。
第五條 訂貨/發貨/驗貨
1. 每次訂貨,乙方傳真采購訂單給甲方,甲方確認后回傳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頭或其他形式訂單。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點、數量發貨。
3. 倘若甲方所發貨物與訂單內容有型號、尺寸、顏色、品質不符者,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補正。
第六條 品質/保險/售后服務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保證質量。
2. 甲方的產品,免費保修壹年。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售后服務標準進行售后服務,若有乙方客戶投訴到甲方,甲方將直接派出人員給予客戶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直接從乙方年終的維保費中扣出。
第七條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雙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有關甲方營業方法或其它甲方認為應保密之資訊泄露給第三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終止條款
雙方在合作期限內如違反以上協議,則應由違約方負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違約責任,同時另一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合約或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內必須完成臺的基本銷售量。方可簽署正式合作代理銷售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董事長 法人代表:
簽 約 人: 簽 約 人:
日 期: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廣東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主任
地址:xx市xx區路號樓x室
郵編:電話:—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案
由)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為以下第項,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系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沖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托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系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系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后果;此外,擬委托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托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著案件進展,受托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現委托乙方律師代理 審訴訟。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權進行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三項中的第 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提起反訴;有權同意并進行調解或和解;有權提起上訴
3、有權代為申請執行;有權代為執行和解;有權代為收取執行標的或過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選擇上述第1項,則乙方無權代理上述第2項,若訴訟中涉及第2項中的情況,只能由甲方自己決定;若選擇上述第2項,則乙方享有上述第2項授予的代理權限,并且代理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律師的全部職責和義務是在委托代理權限內,依據法律和事實保護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乙方律師按上述原則盡職后,即使訴訟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乙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如認為因乙方指派律師未盡職責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變更律師。甲方申請理由一經核實,乙方應及時變更律師。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堅持不正當、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實施故意詆毀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就甲方的行為采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于甲方委托事項,如因甲方誤導、不如實陳述案情、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不在法定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自身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委托事項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材料,由甲方親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師交付原件材料時,甲方應要求律師出具《證據交接單》。甲方如違反以上約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師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指派律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擔任甲方代理人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代原指派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行為。
七、根據《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第 條第 款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甲方須于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全額代理費,乙方收取代理費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時繳納全額代理費,由雙方協商交費日期并在本合同第十條中予以注明。甲方在約定時間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預收的代理費作為律師前期工作的勞動報酬,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委托事項開支已超過預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鑒定費、查檔費、翻譯費、打字復印費、交通費及乙方律師外出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如代理費尚未支付,則甲方仍應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需要另行約定或說明的事項:
1、
2、
十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條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審結(判決、調解)為止。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視為乙方已經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終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已交納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應當交納尚未交納的代理費仍需交納:
1、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或上訴人,下同)的甲方決定不起訴(或上訴,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提出撤訴的;
5、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作為原告的甲方的起訴或者通知再審被駁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起訴的;
7、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師各持一份。
甲 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7
甲方: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指派人員擔任甲方一審代理人,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師(以下稱承辦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一審委托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標的: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對承辦律師的授權為 ---------------- 代理(詳見甲方的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甲方同意承辦律師指派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承辦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二)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勤勉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
(三)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真實情況,隱瞞、偽造證據,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承辦律師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不保管甲方證據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確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應將原件交乙方辦公室統一接收、保管;
(二)承辦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工作,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甲方對承辦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 為與承辦律師聯系的聯系人,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及承辦律師;
(五)甲方委托事項的法律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費及工作費用
雙方約定的律師費為:律師費萬元。除上述律師費外,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差旅費、食宿費;
3、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郵寄費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代為支付的其它費用。工作費用應由甲方預支,乙方及承辦律師不墊付工作費用。甲方先行支付辦案費用 ------ 元。如預支的工作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甲方應及時追加工作費用。承辦律師應合理使用工作費用。工作費用如有剩余,應在合同終止后交還甲方。
第六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師費及預支工作費用:甲方在簽署本協議三天內支付律師費萬元。工作費用按實際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甲方不應無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謂無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或減少費用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訴的;
4、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甲方與其他當事人自行和解或放棄委托事項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辦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堅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關部門合法要求繳納有關費用、提供有關擔保;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已收費用不予退還,依本協議應收而尚未收取的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承辦律師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律師法》,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還所收費用(不包括已發生的工作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歧義。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
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或 止。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代理上訴、申訴、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師費上給予甲方優惠。本合同之簽署應經甲方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若甲方為自然人,應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并經乙方加蓋公章和承辦律師簽字。如對本委托合同條款有增刪,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承辦律師執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現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標代理委托事項(選項請在□中打勾,未選項請在□中打叉):
□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事項變更申請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補發商標證件申請 □商標異議申請 □商標答辯 □商標異議復審申請 □商標駁回復審申請 □商標評審答辯 □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 □注冊商標爭議申請 □其他:_____________。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與商標事務代理的有關法律問題享有咨詢權;
2.對商標事務代理的進展程度、結果等享有知悉權和監督權;
3.在商標事務代理過程中有選擇權和決定權。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項的相關材料,并應當保證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按照約定的方式及時支付本合同的各項費用;
3.甲方住所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
1.有權收取完成約定代理事務的各項費用;
2.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的材料;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務的內容和范圍,履行應盡義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甲方提出的問題提供及時、合理的咨詢服務;
3.乙方保證于收到上述款項和材料后_____________天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辦理有關手續。非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務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說明;
4.及時向甲方告知委托事項的進展狀況。對有關國家機關的決定、裁定和通知等情況,必須及時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做出明確表示后繼續代理委托事務;
5.應對代理委托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6.乙方名稱、住所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時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理事項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________),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費用:
1.甲方于簽約時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簽約后________日內以__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3.分期付款
甲方于簽約時支付首期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并于代理事務完成后支付余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19
1、受托人應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處理委托事務。
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務過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從事委托活動,委托人才會承認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而產生的行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非經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得將其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結果據為己有。
由此可見,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種根據,委托合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適用關于代理的一般規范。但是委托合同與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調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相互關系,而不是他們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
2、委托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基礎,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
一般來說,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為,但又基于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通過訂立委托合同的辦法來解決。因為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結果直接由委托人來承擔,所以委托人在選擇受托人時,總要挑選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業務能力、專門知識和良好信譽的人來擔任。因此,委托合同強調當事人的嚴格的人身屬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須親自處理委托事務,非經委托人事先授權或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損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將委托事務擅自轉委托他人辦理。
3、委托合同的客體是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行為。
委托人和受托人訂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過受托人辦理一定委托事務來實現委托人追求的結果。因此,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辦理受托事務的'行為為客體。
受托事物的范圍,既包括法律事務,例如買賣、借貸、訴訟、登記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務,例如委托去醫院探視病人、在生日晚會上代讀生日賀詞、受托抄寫文稿、順路代為捎帶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務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屬性的事務(如結婚登記、訂立遺囑、收養子女等)不得進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自然人之間的委托合同有時是親友或熟人之間所建立的一種契約關系,由于當事人之間的特殊關系與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無償的,但是,在法人之間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一些較為復雜、履行的要求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償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托合同的有償性時,應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報酬與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辦理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相區別。后者并非合同中的對價關系,因此并不表現委托合同的有償性。
5、委托合同為雙務合同。
委托合同一經成立,無償有償與否,當事人雙方均需承擔一定的義務。例如,受托人主要有辦理委托事務的義務、報告的義務、轉移受托事項所得權益的義務等,而委托人則主要有進行指示、提供和補償委托事務必要的費用的義務、以及當委托合同為有償合同時支付報酬的義務。
6、委托合同為諾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訂立不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還應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為其辦理委托事務的承諾。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諾的,則委托合同自該承諾生效之日起即成立,無須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種行為作為委托合同成立的條件,因此委托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0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之間的 糾紛,現委托乙
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1.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沖突的事項和業務關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
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1.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托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2.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托范圍內的事務。
3.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布的.除外。
3.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復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4.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委托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4.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并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4.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4.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4.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并在開庭后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后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風險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5.1關于前期辦案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后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
用。
5.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于收到執行款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于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4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系;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⑦未按時參加開庭;
6.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文件;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8.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1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鑒于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鑒于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注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注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注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注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注冊授權委托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于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托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注冊規費20xx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為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2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___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___地址: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托事項: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幫助推銷________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4
代20號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____省____市寶慶西XX291號 受委托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號___大廈___層 甲方因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中級人民法院(20)執字第號),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及工作范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系、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托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托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采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托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 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 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 時間: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_____________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_________________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6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 (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筑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于:。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于甲方底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于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的圖書________等共____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_______網絡事業傳播部、_______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8
上海立隆微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托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李勝春為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為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托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29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機構):
甲方擬就 項目申請 專利,特委托乙方的專利代理人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指派 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聯系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系人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負。
二、甲方的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本項目申請的`發明人:
該聯系方式為雙方規定的乙方與甲方聯系的地址和電話,若甲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專利代理人 為甲方代理人。
四、根據甲方的委托書,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五、乙方的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若乙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專利代理人應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應充分地向代理人敘述有關內容,提供相關資料,給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況,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一方如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中止合同,應付對方違約金伍佰元整。
十、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履行,代理費按終止時事務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結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為自合同簽訂并預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但不超過乙方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之內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西(蓋章)
委托代理合同(出庭代理) 篇30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