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精選35篇)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托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咨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并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后,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并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復印件)均為合法、有效,并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準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因涉嫌請乙方擔任 階段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的律師,委托期限至 終結止。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交通費元。
3、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辦案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訊、復印、打字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義務:
(1)客觀、真實、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事實,隱瞞、偽造證據的,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5、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根據法律規定及辦案機關的安排,積極履行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如案件未進入某階段即已終結,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該階段服務為由要求降低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委托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6、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全額退還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異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律師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變更,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 _____乙方: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時間:_____ 時間:_____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4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托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咨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并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后,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并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復印件)均為合法、有效,并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準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5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看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6
(委)字[ ]第 號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7
委托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1、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2、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4、可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5、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 / □月)。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開始的前 天為免租期,乙方免費使用,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自動順延。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專用賬戶,戶名: 賬號為: 乙方通過該賬戶將租金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或甲方攜帶證件到乙方財務部門領取。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 依此類推。
第五條 傭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如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臵家具電器等相關物品,甲方允許乙方調整出租價格,如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2)(3)(4)(6)(9)(10) :(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電話費(5)供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a) 門窗玻璃;
b) 水龍頭,馬桶,房屋內水管(不包括主管道),閥門(不包括總閥門),淋浴噴頭軟管;
c) 電燈,開關;
d) 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e) 刷墻,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f) 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管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水表,電表,燃氣表,各入戶管道與總閥門,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采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1.以上約定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
第八條 轉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天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5日以上無正當理由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不可以與乙方此房承租客戶私自成交,否則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家具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存檔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8
重慶市___________所( )民/經/行/非字第 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現委托重慶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第____________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元,標的費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慶市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糾紛提出上訴一案,委托乙方參與相關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師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參與本案的第二審訴訟活動。
第二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提起上訴、代為出庭;
2.接受調解,進行和解;
3.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4.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5.代為簽署有關文書;
6.代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律師費用
1.律師費數額:參照上海市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_________元及律師辦案費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本合同簽定之日付清律師費及律師辦案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如數支付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
2.及時向承辦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不得提供偽證;
3.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材料;
4.尊重承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及訴訟策略。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依法辦案;
2.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有關案件的證據材料和法律文書;
3.按時出庭應訴,并有充分的準備;
4.非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變更或放棄本案的訴訟請求;
5.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的進展情況;
6.甲方依本合同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后,承辦律師應積極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義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履行乙方之義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應予以退還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進行區域代理銷售陶瓷品牌全系列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甲方擁有陶瓷品牌全系列產品的經營權。
2、甲方現授予乙方為 省 市 縣(區)的代理商,甲方按協議維護乙方的經營代理權。
3、甲、乙雙方都是獨立自主、互惠合法經營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雇傭、承包關系,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其勞動關系及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為獨立經濟實體,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權益,服從甲方的統一布局和管理,切實強化區域市場建設與管理,業務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導;
6、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規定的各項法規,守法經營,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而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 代理經營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條 代理商的委任與條件 1、乙方代理經營區域范圍是 省 市 縣(區)。嚴禁乙方跨區域銷售和低于甲方供貨價格銷售,對有跨區域銷售及低于供貨價格傾銷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交付或補足履約保證金。如乙方存在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合同期滿后____日內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依約應承擔違約金、賠償金等合同約定的款項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相應扣減;在扣減后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將履約保證金補足。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在甲方公告的5個工作日予以補足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逾期補足的,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補足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每________年度必須完成 萬元(按出廠價)銷售額度,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若乙方超額完成銷售額度,甲方將向乙方返利,返利按超額部分的 %計算。
4、乙方不得實施任何損害甲方良好聲譽和品牌形象的行為。若甲方一旦發現乙方有實施該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若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第四條 訂貨與運輸
1、供貨價格:以甲方統一制定的《供貨價格表》為準(詳見附件一),特殊產品另外定價。《供貨價格表》中的價格為不含稅價,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稅務發票的,由此產生的稅費(按貨款的 %計算)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的《供貨價格表》可按三個月重新確認一次,確認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高價格,特殊情況,甲方如需調整價格,必須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調整后的價格自甲方向乙方送達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
2、訂貨下單時乙方應填寫好訂貨單或訂貨合同以傳真或Ea形式發至甲方,雙方應在訂貨單或訂貨合同中明確產品規格、顏色、數量、價格、包裝要求和質量要求、交貨時限和責任條款等,甲方根據訂貨單或訂貨合同安排生產。
3、訂貨方式:每月____日前由甲乙雙方確定具體的訂貨內容。乙方每日銷售情況必須用Ea或傳真給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備貨工作。在預定出貨日前的2個工作日內甲方不接受任何訂單交貨日期或訂貨數量的變更。
4、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產品需求數量供貨,其正常符合要求的產品數量偏差應在177; %,范圍內乙方必須接收,如多于此范圍的,除乙方要求外,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少于此范圍的,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進行補訂,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5、甲方實行款到發貨原則,即乙方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發貨,但訂貨單或訂貨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6、甲方指定的收款銀行賬戶為: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7、運輸由甲方代辦,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發貨方式由甲方確定。甲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承運后,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乙方在貨到____日內完成驗收。驗收時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保存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待雙方認可后進行協商處理。逾期提出異議,視為產品合格,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未在____日內將收貨憑據經簽字蓋章后傳真或Ea形式發送給甲方視同收貨認可和驗收合格。
第六條 銷售
1、所有產品銷售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詳見附件二《產品零售價格表》)。
2、乙方不得進行不正當的價格競爭,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書面告知,但零售不得低于統一零售價的七折,批發不得低于統一零售價的六折。甲方將派巡查人員暗中查訪、交易。若查實違規低價銷售,
第一次甲方將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一半作為違約金;乙方應立即補足履約保證金給甲方。
第二次甲方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應盡全力在指定的市場中促進甲方產品的銷售。乙方必須保持充足的人員提供適當的服務。
4、根據銷售需求,乙方可在相關媒體發布廣告。乙方必須將任何使用甲方名稱的廣告性或公關性的資料在制作前至少提前____日提交甲方批準。
5、嚴禁乙方將甲方產品(含本合同約定的畫面、器型)交由
第三方生產,并不得將畫面制成畫紙進行貼花生產。如有違反,甲方將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并同時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第七條 換貨、退貨原則 乙方在代理銷售期間不得要求甲方退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貨品不良品質(損壞、污染等)影響產品再次銷售的,甲方不予退換貨,其責任和風險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貨品不良品質(損壞、污染等)影響產品再次銷售的或產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在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產品驗收期間向甲方書面提出換貨要求,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和推廣活動有咨詢、知情權。
(2)對乙方雇傭的人員有提出建議或要求替換的權利,可以對乙方雇傭的人員進行培訓。但是乙方雇傭人員的工資與福利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商品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和指導。
(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可以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甲方的義務
(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法權益的義務,并提供商標使用授權證明。
(2)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3)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并經雙方確認后,根據合同約定承擔換貨義務并承擔運費。
3、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可以追究甲方責任。
4、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維護和提高產品聲譽的義務。
(2)乙方有拓展市場、建立健全有效的銷售網絡的責任。
(3)乙方有對甲方的產品技術、經營情況、市場拓展策略、價格體系等信息保密義務。
(4)乙方有義務代表甲方妥善處理當地消費者對產品的質量、功效咨詢等相關事宜。
(5)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6)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X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7)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間,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2、若乙方實施了以下行為,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時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代理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而沒收的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乙方在________年內未達到約定的銷售額度時。
(2)超越代____區域、跨地區經營、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代理權的。
(3)由于經營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譽等原因,無法再承擔代理工作的。
(4)違法違規經營,對”陶瓷”品牌造成損害的。
(5)私自組織貨源,經銷假冒“陶瓷”品牌的。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
(7)乙方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3、當不可抗因素產生導致一方無法正常經營時,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4、本合同一旦終止,乙方應立即將所有專有和保密資料還給甲方,并且停止使用甲方所有的商標、財產權、文件和數據。
5、一旦本合同終止,任何乙方的付款義務應立即到期應付。
6、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等)。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如雙方有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通知
1、雙方指定聯系人。指定的聯系人的行為代表各自一方。 甲方指定________為合同的聯系人,傳真: ;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 。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均應以此人為收件人。 乙方指定___為本合同的聯系人,傳真: ;聯系電話:;電子郵箱:_; 通訊地址: 。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應以此人為收件人。
2、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自發件人向收件人發出傳真、電子郵件之日起____日內即視為送達;若采用郵寄的,應以特快專遞的形式投遞,投遞地址為本條
第一款約定的各方通訊地址,自郵件送交投遞人之日起____日內即視為送達;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內即視為送達。 3.一方變更聯系人及聯系人的傳真、通訊地址、電話和電子郵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5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 1.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與本產品有關的信息,并嚴禁進行網上銷售。
2、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簽訂的訂貨單或訂貨合同系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____________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__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______%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律師代理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律師、律師作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托事項
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調查、了解有關甲方與糾紛的解決方案以及提起、進行并完成甲方與的仲裁活動。
三、委托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托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出庭參加仲裁
3、參加調解工作
4、擬定有關解決糾紛的方案
5、查閱、復制并保留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
四、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完成全部委托事項或甲方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之日止。
五、代理費的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對ZL專利提出無效請求,根據我國《合同法》和《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經多次友好協商,現就委托乙方律師作為甲方代理人處理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并簽署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兩案件的無效程序。
二、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履行職責。
三、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指派的律師不能履行職責時,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應另行指派代理律師。
四、甲方應真實地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真實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本合同約定而未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日內付清。
五、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履行合同,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約定而未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日內付清。
六、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追索未支付的費用及追討損失。
七、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為了節省不必要的程序,甲方授權乙方可以乙方代理律師的個人名義作為無效程序請求人對上述兩專利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八、根據律師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商定,本案實行風險代理,分為前期律師費和后期律師費。前期律師費: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費人民幣五萬元(¥50000.00),無論無效結果如何,該費用不予退還。后期律師費:如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上述兩專利均無效的裁定,甲方在收到裁定三天內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十萬元(¥100000.00);如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上述兩專利其中任一專利無效的裁定,甲方在收到裁定三天內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費人民幣五萬(¥50000.00)元。
九、在本合同生效后,代理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非訴訟方式終結或以和解、調解、撤訴等方式終結的,不影響本合同關于乙方收取費用的約定。
十、律師為本案外出調查、調解、出庭的旅差費,為本案所需的查詢費、復印費、鑒定費、翻譯費及其他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代理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專利無效裁定為止。
十二、甲方拖欠本合同約定支付的律師費、辦案費,乙方有權按律師費、辦案費的總額每日萬分之五計收違約金。由于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了甲方的損失,按照已收律師費的壹倍予以賠償。
十三、本合同糾紛,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對于本合同之條款,甲方已認真詳閱,不存異議,與甲、乙雙方協商的結果完全一致。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執一份、乙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5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 (身份證號: ) 進行欠款催收。
2、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托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催收范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 。
2、根據本條第一項的書面資料,甲乙雙方確定向債務人主張的欠款數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在此債權的基礎之上,甲方允許乙方在免除債務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債務的范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傭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并根據債務逾期時間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支付乙方(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傭金費用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30%,大寫百分之叁拾結付乙方。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轉交甲方。
3、 甲方支付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后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社會和市場信譽。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托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盡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結案或合同期滿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或者說明。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托事務違法,并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戶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產品代辦中國強制性認證證書(簡稱3C認證),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并愿意共同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一、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提供代辦所需的基礎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合法和有效性。因乙方所提供基礎材料的瑕疵而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申請認證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線路圖等;
2、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
3、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義務為甲方起草相關申報材料,代填相關表格,代辦相關手續,并不得有意拖延時間。
三、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從事商業活動及從中獲利。
四、委托代辦費用為強制性產品認證費用、檢測費用、工廠審查費以外的咨詢服務、協調代辦的費用。
產品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三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將申辦費用交付乙方。在企業獲證后,根據認證機構實際征收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六、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申辦資料備齊并通過預審后_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代辦事項,并將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遞交甲方。如因甲方的遞交樣品因檢驗項目不合格,企業需進行整改和復審時間不計算在內,或在乙方盡到通常意義上的職業所需要的認真與勤勉的情況下仍有遲延,則不受上述期間的限制。
七、根據國家認監委的規定,凡是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目錄中的產品只有在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并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方可出廠、進口。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規定。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無故中途停辦,應返還給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2、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費用不予返還。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發生分歧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出裁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蓋章、簽字有效。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7
甲方(委托方):上海__有限公司無錫___店
乙方(受托方):無錫__會計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欲注銷公司,現全權委托無錫__會計事務所辦理公司注銷相關手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內容條款,達成以下內容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所注銷的公司不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并承擔該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有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的,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總的服務范圍:注銷三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甲方具體的公司注銷明細如下:
(1)先去市民中心送注銷稅務登記表、注銷申請報告、注銷股東會決議、國地稅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如果是分公司,后二項需總公司準備)
所需資料:公章、申請報告、股東會決議、注銷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2)市民中心的'國地稅的柜臺受理后,等國地稅的主管局分別通知查帳。所需資料:一般是帶三年的憑證,總帳和明細帳、發票章,繳銷空白發票。(注:這中間可能會產生補稅,納稅帳戶上要保證有足額的稅款)
(3)國地稅通過后,會分別打印同意注銷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4)以上是稅務注銷,然后是工商營業執照注銷,工商方面需登報45天后方可辦理。(注:分公司無須登報)
所需資料: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決定注銷的股東會決議。清算報告。其他工商列明的資料等。
(5)代碼注銷。
所需資料: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代碼IC卡。
四、費用和付款方式
(1)代辦服務費___元,另外其他費用以發票、財政監制的收據、稅務繳款書為準實報實銷。付款方式:簽訂協議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預付款,另外其他余款在完成注銷后,正式交接時結清。
(2)甲方需在規定時間內按額付清款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額付清款項者,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本協議雙方訂立后,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委托之業務,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項乙方給予退還,甲方簽署協議后單方面停止履行或違反本協議內容,乙方有權不予返還部分預付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乙方:無錫___會計事務所
代表:______聯系人: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8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后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并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臺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1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甲方指定 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系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后,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
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于《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于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0
一、委托事項
□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設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所工作人員在申請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義務。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變更,請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聯系。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并交納代理費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協議自專利授權之日起終止。授權后的各項事務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受托人(蓋章):_______專利事務所
聯系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申請代理費_________元,實審代理費_________元,申請代理加急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項:
實用新型申請費□_________元
發明申請費□_________元
外觀設計申請費□_________元
實質審查費□_________元
公布費□_________元
3.代理費、代收費合計: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現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廣東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主任
地址:xx市xx區路號樓x室
郵編:電話:—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案
由)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為以下第項,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系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沖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托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系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系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后果;此外,擬委托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托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著案件進展,受托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在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務工作,乙方在協議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為甲方服務。
第二條、委托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為甲方負責代理記賬并報稅,月代理費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資料全面及時的提交給乙方,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性。
2、按照協議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代理費為3月一結,于每3月初10內支付。
3、甲方因故須解除協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______________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為甲方提供正確的會計指導。如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協助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等財務工作,配合稅務稽查,搞好企業與稅務的'關系。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后,進行帳務處理。
6、協議終止時按規范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7、如因乙方責任造成延期報稅或賬務問題所產生的滯納金或罰款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保密約定
何一方對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協議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協議,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協議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第七條、爭議糾紛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2、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地履行該仲裁裁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如繼續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不另簽協議。
2、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1.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工商營業執照、印鑒)。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 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托
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才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帳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
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 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保證金帳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折)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合同、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合同文本,并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合同之約束;對本合同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合同。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一案,現委托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為甲方第______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標的費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5
委托人(組團社): (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旅監管發[20__]77號)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營范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 / 專線 )旅游線路產品;出境旅游(全部 / 專線 )(注:不含赴中國臺灣地區旅游)旅游線路產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 ;
2.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3.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費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和優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經濟糾紛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沈陽簽約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 年,(期限從20__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6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郵編:
經辦人:___聯系電話:___傳真:
銀行賬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郵編:
經辦人:___聯系電話:___傳真:
銀行賬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________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財務建帳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職責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對提供給乙方的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2、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庫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細日記帳。
3、商業企業需每月月底進行庫存盤點并提供盤存表,工業企業需提供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的領料、出庫憑據及盤存表,其他企業涉及存貨的也應提供盤存表,作為乙方結轉或調整成本的依據。
4、在每月月末前及時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帳的會計原始資料。
5、對于乙方依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予以補充、更正。
6、配備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日常工作聯系,及時與乙方對帳,保持實際經營與乙方受托代理的財務帳一致。
7、按本協議書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代理建帳費用。
二、乙方受托職責
1、本著獨立、客觀、公正原則,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體包括審核原始資料、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
2、在代理所屬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項,但不能影響甲方納稅申報工作。
3、對代理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帳后即將記帳憑證及相關財務資料交還甲方,年度終了后一次性將會計帳冊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帳務的延續。
6、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三、代理期間及收費
1、委托代理建帳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共計_________個月。該起止月份指建帳所屬月份。
2、本項代理業務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合計金額_________元。預付三個月。
3、如代理期間遇到企業不再繼續經營等重大變動,可憑有關證明材料按實際代理時段結清代理費用,余款退還。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乙方承擔由于代理工作失誤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于甲方未盡本協議第一款所述職責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3、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8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以下區域代 理銷售“奧東”牌pvc地板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本協議所稱產品,由甲方生產的 “奧東”全自動。
2.商標:“奧東”
3.區域: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條件
1. 經銷: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奧東”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及銷售保證金省會城市五萬元、市級城市叁萬元、縣級城市貳萬元整。合同期 滿,無售后服務投訴,甲方一次退還此保證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的售后服務人員技術培訓和培訓資料,乙方必須提供人員到甲方進行培訓,在甲方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須保證乙方零配件的供應。在保修期內的零配件是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提供。超過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費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區域獨家經銷保證,凡屬該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甲方須反饋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區域銷售甲方產品。
6. 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其它品牌,并維護好“奧東”品牌的良好聲譽。
7. 乙方年銷售量不可低于 臺,首批進貨量不低于臺。
第三條 推廣、廣告、展覽
1.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價目表、廣告宣傳的圖片及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等,提供特許代理授權證書和銅牌。
2.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簽定并首次進貨后,乙方當地所做甲方品牌專項廣告,經甲方核準同意后實施,費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計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廣告發布小樣及廣告發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3. 展覽:在 境內舉行的大型體育、休閑或相關的展覽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賃展位,組織產品出展,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四條 價格
1. 價格調整,需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adma-33e價格為 元、adma-36e價格為 元、adma-38e價格為 元、adma-40e價格為元、adma-33eh價格為 元、adma-36eh價格為 元、adma-38eh價格為 元、adma-40eh價格為 元、四口機-33/38價格為元。
第五條 訂貨/發貨/驗貨
1. 每次訂貨,乙方傳真采購訂單給甲方,甲方確認后回傳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頭或其他形式訂單。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點、數量發貨。
3. 倘若甲方所發貨物與訂單內容有型號、尺寸、顏色、品質不符者,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補正。
第六條 品質/保險/售后服務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保證質量。
2. 甲方的產品,免費保修壹年。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售后服務標準進行售后服務,若有乙方客戶投訴到甲方,甲方將直接派出人員給予客戶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直接從乙方年終的維保費中扣出。
第七條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雙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有關甲方營業方法或其它甲方認為應保密之資訊泄露給第三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終止條款
雙方在合作期限內如違反以上協議,則應由違約方負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違約責任,同時另一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合約或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內必須完成臺的基本銷售量。方可簽署正式合作代理銷售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董事長 法人代表:
簽 約 人: 簽 約 人:
日 期:日期: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29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 (身份證號: ) 進行欠款催收。
2、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托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催收范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 。
2、根據本條第一項的書面資料,甲乙雙方確定向債務人主張的欠款數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在此債權的基礎之上,甲方允許乙方在免除債務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債務的范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傭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并根據債務逾期時間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支付乙方(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傭金費用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30%,大寫百分之叁拾結付乙方。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轉交甲方。
3、 甲方支付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后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社會和市場信譽。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托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盡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結案或合同期滿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或者說明。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托事務違法,并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戶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托方(甲方):
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乙方):
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0
甲方:
乙方:天津泰閣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委托事項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其他事實材料及其線索;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達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聯系方式為:電話:,電子郵箱:,甲方更換聯系人的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
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支付辦法如下:簽訂委托合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交通費、通訊費、復印費、資料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第1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后向甲方報銷。
第2項費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辦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辦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后向甲方報銷。
第七條甲方支付第五條及第六條約定的費用后,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退還律師代理費: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時止。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手機、E-MAIL、郵寄。需郵寄的,送達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手機號碼,應當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E-MAIL:傳真: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與一案,委托乙方作為案件代理人,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據甲方案件具體情況指派乙方律師作為甲方上述案件代理人。
二、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種,
1.一般代理:即代為立案、出庭,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受領法律文書、參加庭審、辯論,參加調解,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2.全權代理,包括:代為起訴、上訴;代為申請仲裁;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為撤訴;代為受領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項;代為辦理投訴事宜;代為辦理其他與訴訟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接受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逾期風險自擔。
四、乙方律師須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參照律師業務收費相關規定,結合本案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須按照如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支付時間:在本合同簽訂日內支付。
六、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無錫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預付給乙方差旅費元,由乙方律師分階段持有效憑證由甲方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七、合同的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
2.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或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未如約支付各項費用,或未如約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
3.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及上述第六條中各項費用的,乙方律師有權中止服務、拒絕出庭直至終止本合同。
4.本合同簽署后,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再退還。
八、采用風險或者半風險方式收取律師費的,甲方應在合同約定事項(收到判決書或執行款等)完成后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律師費金額20%的違約金,以及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交通費、公告費等。
九、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并清楚本案風險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為,無論此前此后、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為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乙方不承擔辦案風險,不承諾辦案結果。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聯系電話和地址送達,一方聯系方式和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微信方式的,在發出微信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第三日即視為送達。若甲方聯系方式或地址發生變更而導致乙方或司法機關無法通知到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時起至,如涉及其它程序另行協商收費。
十二、雙方其他應約定的事項:
十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現委托乙方律師代理 審訴訟。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權進行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三項中的第 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提起反訴;有權同意并進行調解或和解;有權提起上訴
3、有權代為申請執行;有權代為執行和解;有權代為收取執行標的或過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選擇上述第1項,則乙方無權代理上述第2項,若訴訟中涉及第2項中的情況,只能由甲方自己決定;若選擇上述第2項,則乙方享有上述第2項授予的代理權限,并且代理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律師的全部職責和義務是在委托代理權限內,依據法律和事實保護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乙方律師按上述原則盡職后,即使訴訟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乙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如認為因乙方指派律師未盡職責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變更律師。甲方申請理由一經核實,乙方應及時變更律師。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堅持不正當、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實施故意詆毀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就甲方的行為采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于甲方委托事項,如因甲方誤導、不如實陳述案情、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不在法定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自身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委托事項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材料,由甲方親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師交付原件材料時,甲方應要求律師出具《證據交接單》。甲方如違反以上約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師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指派律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擔任甲方代理人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代原指派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行為。
七、根據《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第 條第 款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甲方須于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全額代理費,乙方收取代理費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時繳納全額代理費,由雙方協商交費日期并在本合同第十條中予以注明。甲方在約定時間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預收的代理費作為律師前期工作的勞動報酬,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委托事項開支已超過預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鑒定費、查檔費、翻譯費、打字復印費、交通費及乙方律師外出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如代理費尚未支付,則甲方仍應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需要另行約定或說明的事項:
1、
2、
十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條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審結(判決、調解)為止。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視為乙方已經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終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已交納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應當交納尚未交納的代理費仍需交納:
1、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或上訴人,下同)的甲方決定不起訴(或上訴,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提出撤訴的;
5、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作為原告的甲方的起訴或者通知再審被駁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起訴的;
7、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師各持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3
受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風險及訴訟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詢,因案情復雜,現就(20xx)江民二初字第某號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糾紛(以下簡稱“糾紛”或“某號案件”)之處理風險及訴訟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協議”僅指乙方與申屠于20xx年10月13日簽訂的協議,即申屠顯文在糾紛案件中舉證的協議。
②. 經辦律師認為,協議的有效性并不存在爭議,當為有效。乙方同意經辦律師的觀點。
③. 乙方陳述并提供了一份證據(丁書寫的還款說明),認為乙方已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
④. 基于上述2點,乙方認為上述19400元錢款是其與申屠解除協議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訴訟目的在于確認協議已于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過丁轉交上述錢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證實將成為乙方訴訟目的能否實現的關鍵依據。
⑥. 基于上述5點,甲方提供并經乙方同意的訴訟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干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追加丁為某號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干區人民法院未準許乙方的上述申請,則乙方向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列申屠為被告,丁為第三人,要求確認乙方與申屠簽訂的協議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項起訴若被受理,乙方向江干區人民法院申請中止某號案件的審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與申屠糾紛的訴訟風險如下:6點所列的訴訟方案若未能實現,即丁未能參與或參加乙方與申屠
i. 上述第○的訴訟,則乙方將承受敗訴的后果;
ii. 即便上述訴訟方案實現,但丁向法庭(包括江干區人民法院和麗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則乙方同樣也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iii. 即便丁陳述其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丁若無證據對此證明,則乙方也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iv. 即便法庭確認乙方確實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對該筆錢款的性質也未必定性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資本息,若如此,則乙方同樣會承擔敗訴的風險;
v.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證據(原件)以證明其訴訟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⑧. 上述書面告知事項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義,應當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問明,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務必確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條 服務范圍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實務提供法律服務:
1.1.1 代理乙方參加某號案件的訴訟;
1.1.2 若需要在麗水市對申屠提起訴訟,甲方代理乙方參加該次訴訟。
1.1.3 上述2種情形需要二審的',甲方代理乙方參加二審。
第二條 委托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
2.1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的特別授權訴訟代理。
2.2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承辦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陳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
第四條 服務費及支付
4.1 簽署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元。
4.2 若需要在麗水市進行訴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旅費元,差旅費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費的支付以麗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訴為前提。
4.4 經過甲方的服務,若乙方的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即最終生效的判決確認協議已解除,則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師費元。
4.5 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查檔費、審計費、鑒定費、公證費、訴訟費。
第五條 保密
甲方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保密期限為5年。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乙方單方終止合同時,甲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乙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沖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于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于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篇35
甲方:____
乙方:____
為了有效地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下列條款,雙方應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同志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參加案(調解、仲裁、訴訟)活動,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約束。
二、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受理后若發現甲方偽造事實、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三、本案為協商收費,按案件終結后甲方實際收到或得到補償數額的20%交納給乙方作為案件代理費。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調解、訴訟、仲裁)活動,依法陳述案情,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任何一方若變更合同,需經雙方同意。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需按相關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代理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終結(指裁決、判決、調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銷訴訟)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
乙方(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