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代理銷售協議(精選3篇)
藝術品代理銷售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本協議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提供藝術品供乙方展覽、銷售。
展銷周期時間為,作品的銷售底價、建議銷售價(詳單見附件一)。
展覽周期結束后,甲方有權收回作品。
后續合作另行協議。
第二條 乙方于本合約簽訂后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展期借展費用共計元(大寫:元)。
實現銷售后,乙方按銷售底價跟甲方結款,超出銷售底價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展銷周期內,乙方需保證甲方所提供藝術品的安全,如出現損毀、丟失等情況,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藝術品的銷售底價全額賠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在展銷周期內乙方擁有合約提供藝術品的代理銷售權。
在展銷周期內由乙方完成銷售的藝術品,乙方應在展銷周期結束后的個工作日內與甲方結算貨款,逾期未付應每日繳納銷售底價的滯納金。
乙方完成銷售的作品,由甲方按照銷售底價開具相應發票。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再交由法院裁決。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藝術品代理銷售協議 篇2
甲 方:
地 址:
電 話: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電 話:傳 真:
本協議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提供藝術品供乙方展覽、銷售。展銷周期時間為,作品的銷售底價、建議銷售價(詳單見附件一)。展覽周期結束后,甲方有權收回作品。后續合作另行協議。
第二條:
乙方于本合約簽訂后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展期借展費用共計元(大寫:元)。實現銷售后,乙方按銷售底價跟甲方結款,超出銷售底價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展銷周期內,乙方需保證甲方所提供藝術品的安全,如出現損毀、丟失等情況,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藝術品的銷售底價全額賠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在展銷周期內乙方擁有合約提供藝術品的代理銷售權。在展銷周期內由乙方完成銷售的藝術品,乙方應在展銷周期結束后的個工作日內與甲方結算貨款,逾期未付應每日繳納銷售底價的滯納金。乙方完成銷售的作品,由甲方按照銷售底價開具相應發票。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再交由法院裁決。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藝術品代理銷售協議 篇3
制造商: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商: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互利、資源共享、共同發展、誠信雙贏”的原則,就乙方提出經營“易馳車載電腦”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共識,以茲共同信守。
1、甲方公司授權乙方為省 省的代理商。授權期限為 年月日至年月 日。授權期間乙方享有甲方給予的相應優惠政策,甲方并向乙方出具代理授權證書。
2、在乙方對合同無異議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元整) 作為代理保障金,代理合同結束時,甲方退還乙方代理保障金。
3、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代理保障金后,向乙方提供“易馳車載電腦”展機2 臺、備機10臺,代理合同結束時乙方返還其產品,如有損毀從代理保障金中扣除。
4、乙方提貨價均為甲方統一價格的9 折以下,代理商與經銷商之間的供貨價格按甲方在全國區域內的統一供貨價執行,具體階梯式價目如有浮動應以甲方公布的價格為準。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車載電腦產品均為實物,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后,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到乙方的所在地。如甲方不能按時完成,應按照總貨款的1%作為每天的滯納金彌補乙方的損失,乙方進貨累計達到相關標準,甲方將按照代理累計折扣給予供貨。
6、乙方以自主經營的前提下代理甲方產品,其年銷售量不得小于100 套整機產品,否則視為乙方沒有盡到代理義務,故代理保障金不予退還。
7、產品維修資格由甲方在合同簽定后3 個月內根據實際情況,向乙方出具書面維修授權證明。
8、為省場拓展,乙方在當地區域的廣告和宣傳活動甲方提供相應的支持。
9、甲方提供產品、安裝、維護、功能使用方面所需的技術資料和相應技術支持。
10、乙方應配合甲方就近區域內的調貨要求,在未經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將貨物發住其它區域進行竄貨套利,否則甲方對乙方所售產品不予保修。
11、甲乙雙方就代理期間不得無故終止合約。
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滿后,乙方享有本地區的代理續簽優先權,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日 期:
簽 字(蓋章): 簽 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