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代理合同書(精選30篇)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維護其合法權益一事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之間實行風險代理。簽定本合同之前,合同雙方已對本案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過仔細而慎重的探討,在此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全部內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參與乙方與一案的立案、仲裁、調解、訴訟、執行。甲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便于乙方代理本案。〈〈授權委托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協助乙方使本案達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
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
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
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
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
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
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
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3
〔 〕 代字第 號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 ,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4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 ,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5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8條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全權代理。包括:前期調查;參與調解;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該項代理權行使前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提出上訴;申請強制執行,代為接受、處分執行款物。
三、代理方式:風險代理,即甲方不預先支付律師代理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根據約定比例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代理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執行回款物價值的
2、執行回款物后,乙方有權優先扣除相應律師費用。
五、其他費用說明
1、乙方為代理本案所發生的調查費、公關費、交通費、全部由乙方負擔。
2、執行失敗,乙方無權收取代理費。
3、如執行房產或其他經甲方同意的非現金財產,則由甲方負擔評估費、過戶費等涉及債權實現的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常收費。
4、訴訟程序中產生的訴訟費、執行費、等必要費用由甲方依法繳納。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案件進展程度。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要協助和有關法律文書及相關證據。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有權根據委托權限,依據事實和法律自行安排執行活動。
2、乙方應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執行回款物到達乙方賬戶后,乙方應于十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不得侵占甲方的執行款項。
3、乙方應認真履行代理職責,執行中遇有重大事項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并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防止被執行人隱瞞、轉移財產,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八、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需按訴訟標的額的 10% 向乙方律師支付律師費。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含:一審、二審、執行程序)。
十、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江 蘇 金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本協議書是甲、乙雙方對所簽訂的 號《聘請律師服務合同》第五條有關風險代理和收費的內容的補充約定,本協議書簽訂后,上述合同第五條的內容按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對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務實行風險代理,乙方審查其符合本協議書第二條后接受風險代理。
二、風險代理范圍僅限民事案件或事務,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請求贍養、撫養、扶養、撫恤、救濟、工傷賠償等費用;(四)請求勞動報酬。超出本條范圍的風險代理無效。
三、風險代理收費:
(一)律師費的收取比例為合同標的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二)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查檔費等其他單位的收費不屬律師費,甲方自付。
(三)律師辦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復印等費用不屬律師費,由甲方另付。
(四)收費方式,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 方式執行:
1、雙方分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簽訂時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師費,即人民幣(大寫) ,若敗訴或未完成委托事務,則剩余50%律師費甲方免付;
2、律師承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簽訂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律師費,僅需支付辦案費 用人民幣(大寫) ,律師費在以下第( )項規定的時間收取:
(1)在案件勝訴或委托事務完成后收取;
(2)按照辦理進度分階段收取,具體進度及相應階段收費雙方另行協商并制作《分階段收費表》。
四、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糾正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委托關系按《聘請律師服務合同》非風險代理的規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彭尚任律師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江蘇金合律師事務所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號盛佳大廈11樓。電子郵箱: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托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托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__________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_____元,律師代理費為_____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支行營業室、開戶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帳號: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后,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 元整,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資料匯總、復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_______________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海南金凱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和律師為甲方與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壹審及有可能發生的貳審、再審以及執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出庭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并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律師接替。
[解讀]1、全風險代理的案件,僅有壹審是不能結案的,有可能發生貳審、再審及執行。因此,不論風險代理的案件實際發生幾審,對有可能發生的審理和執行作出約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委托人在二審、再審、執行階段,甚至在壹審階段隨意更換代理人,勢必造成律師事務所損失。如此約定以后,雖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隨意更換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這樣做的話,這是一種違約行為,委托人要為其違約行為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2、如果不是全風險代理,則應據實約定代理事項。
3、金凱旋律師事務所曾以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幾千萬元工程款糾紛案。在該案貳審時,因代理律師發高燒緊急入院治療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師代理費。訴諸法院時,一審法院以此為由扣減了三分之二代理費,二審法院則駁回了訴訟請求。律師雖負有代理義務,但律師也是人,難免有這樣或那樣的緊急情況,應對此種情況下律師的代理義務作出約定。從公平合理角度,律師事務所應將緊急情況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權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并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師接替。
二、雙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諸如領送法律文書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約定的律師以外的助理人員進行。
[解讀]《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權委托書》約定了代理律師之后,代理律師之外的人從事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代理工作,應是一種違約行為。雖然一般情況下委托方不會以違約相責,并追究違約責任。但一旦發生糾紛,律師事務所將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業務相對繁忙,要求每位律師對諸如領送證據材料、法律文書之類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親歷親為,既不合理也無必要。因此說,將此類工作交由助理人員去完成,并不違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違背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屬違約行為。有鑒于此,做出第二條約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的訴訟主體及事實與理由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解讀]有時委托人與委托事項中訴訟主體并不一致,也有時在委托時一致,在訴訟過程中卻發生了變化。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為由對委托關系提出異議,做此約定。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解讀]這兩條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也是律師的基本義務,本條款未做改動。如果簽合同時并未收取費用,“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則應去掉。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乙方僅收取部分或沒有收取代理費的,自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權按第八條約定的金額或標準收取或補足。
如果約定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在本條情況下則變更為按訴訟標的或法院、仲裁等機構裁判文書確定的金額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費,而不再按第六條約定的方式執行。
[解讀]這是關于律師事務所利益的條款,是雙方均為關注的條款,也是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條款。此條款表達以下幾層意思:
1、律師事務所無故終止合同的,退款并賠償,事前未收費的,則不必約定退款事項。
2、委托人無故終止合同的,律師事務所已收代理費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費的,按合同約定補足;事前沒有收取代理費的,立即全部收取。
3、違約情況下如何收取代理費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問題,也恰恰是風險代理中最易發生的問題,本條款對此給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約定的是固定的金額,則按約定金額如數收取;如果合同約定的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收費,因委托人已終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額付費了,此時則改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額的百分比立即付費。
4、風險代理中律師事務所代理費的支付,是一種附條件的民事行為,所附的條件是為委托人收回財產,只有收回財產,才能從收回的財產中按固定金額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費。委托人在條件還未成就時就終止合同,是惡意阻止條件成就,依照《民法典》視為條件成就。因此,在風險代理中,委托人出現終止合同的情況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書裁判金額支付律師事務所代理費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項下的代理是風險代理,委托人一旦終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師事務所損失。此種損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約定是難以計算的,而難以計算的損失又是難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約定此種情況下代理費的支付不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條是委托人違約情況下代理費支付的不同情況的一般表述,此種表述不能直接寫進合同,而應根據具體案件的不同情況,選取一種具體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一)特別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讀]此條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本條款未做改動。訴訟階段的特別代理,民訴法司法解釋有規定。而執行階段的特別代理沒有法律規定,需由雙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別約定。建議風險代理情況下約定特別代理。當然,律師事務所在行使特別代理權時,應遵守特別代理權的行使規則,不能因此損害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八、根據《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條例》及《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收費辦法》的規定,雙方采取協商收費的形式,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為按甲方實際收回現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實物財產,則以評估價值計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訊、調查取證、復制資料、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讀]風險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情況較為普遍,應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費的時間作出約定。風險代理的,差旅等費用應由誰承擔也應作出約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實物財產不是現金,則應以評估價值為準。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按逾期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雙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費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鑒定。
[解讀]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費,還應支付違約金。需特別說明的是,委托人有時需按律師事務所工作量付費,而雙方就工作量又不能達成一致,甚至分岐較大,就此作出約定,由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鑒定,不失為一種解決爭議的辦法。
十、雙方同意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代理。終止代理后代理費的支付按第六條辦理。
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包括: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3、對乙方的授權委托書。4、相關證據材料。前三項訴訟法律手續,應在乙方辦理完起訴或應訴手續向乙方發出請求之日三日內提供。第4項資料應乙方要求隨時提供。
[解讀]委托人以自身利益為中心,處于種種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因素的考慮,不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導致律師事務所無法開展代理工作,這實質上是委托人的一種違約行為。針對委托人的此種違約行為,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或中止代理。終止代理的,還有權按前述委托人違約情況下代理費的支付條款請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費。
十一、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經辦律師個人就代理事項簽訂任何協議,甲方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
個人支付任何費用或借給乙方經辦律師個人任何錢與物。
甲方應付乙方的任何費用必須轉入乙方帳號,并由乙方開具財務票據,否則,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必須依約立即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或標準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應付給乙方的代理費。
[解讀]此條從合同上防止了律師私自收費。雖然律師私自收費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事務所對此負有過錯責任,但律師事務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確約定后,委托人執意如此作為,則屬違約行為。此種情況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費的義務,不僅是對律師事務所利益的保護,更是對委托人此種行為的一種預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費給律師。私自付不付費給律師個人,不論律師個人請求與否,主動權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師個人付費。
十二、甲方將委托事項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現乙方違約或違法、違紀、違德及不能勝任代理工作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此案。否則,視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甲方將委托事項委托乙方以后,無論甲方是否指派人員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響合同第八條代理費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師,也不通過乙方,而是自己辦理委托事項,甲方仍應按合同第八條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解讀]
1、風險代理中的風險有多種,主要有三種,其一是敗訴。其二是勝訴后無法執行,收不到財產。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過程中單方直接或變相終止合同。
2、委托人終止合同的情形,本條款約定了三種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師。其二,自己辦理。其三,雖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員提供配合為由,要求相應扣減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費。其實,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終止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情況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條款也是約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師是委托人的權利,律師事務所無權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約定特別是風險代理合同的情況下,隨意另聘律師則是違約行為。對此種情形下委托人的違約行為做出約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權利,也不違法和不違反律師事務所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及為財產和證據保全而提供的財產擔保均為復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關部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解讀]丟失委托人證據材料原件的,律師事務所應負賠償之責,實踐中也多有這樣的案件發生。因此,合同里特別約定,律師事務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辦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關部門提供,控制了律師事務所這方面的風險。
十四、甲方因訴訟發生并由法院等有關部門收取的受理費、保全費、擔保金、公證費、鑒定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交現金代為交納。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解讀]因訴訟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委托人交納,律師不以現金代委托人交納相關費用,避免丟失及亂收費問題。如果雙方約定風險代理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則不必再約定此條。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完畢相關法律手續后,甲方拒不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費用,導致方無法開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關于代理費按第六條約定辦理。
[解讀]委托人拒不交納相關費用的,按委托人終止合同處理,律師事務所有權按第六條關于終止合同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費。防止委托人隨意終止合同,維護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十六、執行過程中甲方欲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應就代理費支付事宜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執行和解情況下的代理費按此協議辦理。
如果甲方在執行和解前不能就執行和解的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甲方應按生效法律文書裁判的金額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解讀]委托人和其對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或訴前和解是一種普遍現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項權利,律師事務所對此也無權予以限制。但委托人畢竟就本案與律師事務所建立了風險代理關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適當的約定,有可能損害律師事務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為委托人與其對方當事人達成了和
解,雙方由訴訟對手變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惡意損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因此,此條約定,和解前委托人應就和解情況下如何支付律師事務所代理費達成書面協議。如果委托人不與律師事務所達成書面協議,雙方約定按委托人的訴訟標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金額支付代理費。
十七、雙方往來文書可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直接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準,傳真送達以傳真機上切下的表明傳真結果的記錄為準。前兩種送達方式無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報》上公告送達。合同尾部注明的傳真、地址是本條表明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的傳真與地址,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對方。
往來文書中需對方明確表示意見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達的為30日)內應明確答復對方。逾期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意見。往來文書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解讀]委托代理期間,相互必有較多法律文件往來,約定送達方式是必要的,以劃清是否送達是否履行了合同義務的界線。特別是關于權利義務的確定上需對方答復時,如不約定“視為對方同意”條款,則往往以一方為對方設定義務為由不予保護。合同一旦做出約定后,對方對一方的請求不予理采,便是對方放棄權利的表現,從而依約應支持履約方。在合同尾部,應注意填寫雙方的地址及傳真號碼。
十八、關于裁判文書的領取,雙方特別約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領取裁判文書的時間和法院,由甲方親自到法院或相關單位領取。乙方僅負責領取代理律師應領取的裁判文書入卷存檔。
[解讀]因委托人沒有或不及時領取裁判文書導致其相應權利喪失的情況,在實踐中時有發生,如此因律師事務所原因造成,律師事務所則應付賠償之責。委托人因裁判文書的領取而將律師事務所訴諸法律的,也時有發生。在合同里特別約定由委托人直接領取法律文書,將律師事務所的義務約定為告知委托人領取,則化解了相應的風險。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案件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事項及權限。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增加、減少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的權利。
3、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風險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訟費用承擔。
1、委托事項完成,甲方應及時將賠償凈數額的30%支付乙方作為風險代理費用;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或者甲方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行為的;仍應按約定標的的30%向乙方交納代理費用,并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委托事項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賠償凈額拒不及時支付乙方代理費,應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加倍支付風險代理費用,并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
4、雙方之間代理費及違約金的約定是雙方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顯示公平的成分,雙方應認可是合法約定,該約定受法律保護。
5、案件所涉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檢索費以及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財產保全時擔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后不一;或對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著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八、甲方敗訴的風險乙方已明確告知。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九、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本合同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于年月
日簽訂的關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4、甲方指定(電話:,郵箱:)與乙方律師聯系,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于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并在結案后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本案律師代理費采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于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元。
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余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后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閱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
關于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為限,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1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托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受托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
2、 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 代為答辯和辯論;
4、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托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并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莊市和平東路280號
和合大廈1704房間
電話: 電話:0311-86218114 傳真: 傳真:0311-85371119
二○○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2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托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受托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2、 代為答辯和辯論;
3、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4、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托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并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3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 一案,聘請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訴訟/執行 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申請執行;
4、代為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 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為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為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 %折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4
委托人___(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___(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___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___,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___%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___元,則按照___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___%.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___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___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
電話:___
地址: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區法律服務所
為了有效地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下列條款,雙方應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參加 案(調解、仲裁、訴訟)活動,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約束。
二、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受理后若發現甲方偽造事實、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三、 本案為協商收費,按案件終結后甲方實際收到或得到補償數額的20%交納給乙方作為案件代理費。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調解、訴訟、仲裁)活動,依法陳述案情,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 任何一方若變更合同,需經雙方同意。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需按相關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代理費。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終結(指裁決、判決、調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銷訴訟)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蓋章)
南京市XX區法律服務所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關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郵箱: )與乙方律師聯系,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于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并在結案后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本案律師代理費采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于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余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后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閱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
關于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為限,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時間: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7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晉安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案件的全部強制執行事宜。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代為辦理執行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并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執行并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執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托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項,乙方有權按執行標的額的30%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執行款物后,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后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30%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終結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
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日 乙方:
年 月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9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受委托人):律師事務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機:
電 話:
甲方與 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托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托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 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槐蔭支行營業室、開戶名: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賬戶:),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后,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 元整,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資料匯總、復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委托代理人: 承辦律師: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0
注意事項一:
你應該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協議,如果發生變更或增加委托內容時也應該簽訂書面合同,委托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應該約定具體明確的委托事項,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你的要求,指定承辦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明確你的授權,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應當明確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受托人)的義務,應當明確你(委托人)的義務,應當約定支付的律師費用,合同有效期,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注意事項二:
律師的代理權限有2種:1,一般代理:指在訴訟程序問題上的代理,如調查提供有關證據,代為起訴,應訴,參加法庭辯論,代為陳述以及發表法律意見等等。律師的代理權限是參加訴訟活動,不對當事人在案件中的實體權利作出明確的表態,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對代理律師特別授權。第2種,特別代理,意指律師除享有一般代理的權利外,還可以代當事人處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訴或上訴等。這些都需要代理人的特別授權,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注意事項三:
收費標準應考慮的因素: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律師人數,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工作時間,辦理法律事項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委托事項涉及的價值,辦理委托事項所獲得的結果,合理的成本,律師的專業技能,社會知名度和經驗,其他律師事務所對類似的委托事項的收費標準。
二、律師風險代理規定、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后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風險代理的相關知識
1、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師在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后當事人再支付律師代理費。
2、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余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
3、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20xx年4月13日《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律師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托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并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并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張玉龍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乙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五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后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后,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并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五十的代理費。
第五、乙方應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托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師、___律師、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x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并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并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余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5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 的全部事宜(包括訴訟方式和非訴訟方式)。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并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取證、提起訴訟、調解、執行并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欠款;代為以其他非訴訟方式處理委托事項。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丙方及本案其他當事人協商處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托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項,乙方有權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利益,保證甲方債權訴訟時效的延續性,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欠款金額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超過訴訟時效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乙方墊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貨款后,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后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 %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終結止。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6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 ,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7
(20 )浙安律民代字第 號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受委托人):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機:
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托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托任務并實現債權,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不積極提供被告信息和本案證據材料的,責任在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包括代為起訴、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提出上訴,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乙方也有權對實物進行變賣,所得的款項扣除律師費和必要的費用后轉交給甲方。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瑞安羅陽支行;開戶名: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賬戶:),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和必要的費用后,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資料匯總、復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申請保全、執行布控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5、訴訟內容或標的物違法;
6、其他情形: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權或可能存在的夫妻共同債務。
十二、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瑞安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
委托代理人: 承辦律師: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8
甲方:
乙方: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9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后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鑒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低于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后,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鑒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系,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涂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3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
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
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等犯罪情況的;
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________代理費與基礎________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________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