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適用范圍
1.甲方向乙方并保證其具有辦理向乙方委托辦理之業務的經營資質,持有有效的資質證書并維持該證書的有效。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可能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委托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職責。
3.乙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甲方洽承運人或承運人代理及有關方辦理貨物進出口的配船,裝箱,進棧,報關,裝船,簽發提單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具體委托范圍以委托單證列明為準。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有關費用結算等的規定,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立即滯留其相關單證,直至終止接收甲方的貨運代理委托,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損失,責任和費用。
第二條:單證要求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的托運單證(托運單證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注明有關運輸要求并加蓋單位公章或甲方預先在乙方備案的訂艙專用章(業務章),若業務過程中有諸如裝箱,報關,進棧,裝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須在委托單上特別列明或另行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協商確定相關費用,若無特別書面委托列明,則乙方僅負責訂艙,甲方口頭委托產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負責任。
2.甲方如需對委托進行更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委托更改的時間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因甲方要求更改委托單而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和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另外,甲方必須全額支付因甲方失誤而產生的返空等費用。
3.開船前甲方應對提單內容進行核對,并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甲方業務經辦人的簽字乙方視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對后,根據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單。
4.若甲方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則甲方在訂艙時須在委托單上注明正確的協議編碼,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則視作無協議運價,甲方應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則支付運費,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確認費用,乙方關于運費確認的要求另見乙方指定的《訂艙注意事項》。
5.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申請,協議管理,并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并對專人給予書面授權權利,如有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各方未及時通知多導致的一切風險由未通知方承擔。
第三條:風險責任
1.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日期并蓋甲方印章,乙方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甲方的委托單應在乙方規定的受載日前送達乙方處,對超過受載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可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2.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單內容配在貨物,但若甲方實際出運的貨物與委托單內容不符,特別是甲方隱瞞其貨物危險品性質,貨物實際重量,數量,尺寸的,甲方必須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四條:費用的收取與結算
1.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的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多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要求承運人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可要求承運人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可要求承運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項0.5%/天的違約金,甲方應在支付欠款的同時支付違約金。
2.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選擇第----D---種方式結算全部相關運雜及代墊費用:
A.甲方委托乙方運輸“危險品貨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須先付清運費,乙方方可給予簽發提單,乙方并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B.乙方同意現行簽發提單,甲方保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付清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拖回甲方報關單據。
C.乙方同意先承運,甲方保證電放貨物前付清全部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D.考慮到雙方長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給予甲方貨物裝運后—20---天內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幣----壹--萬元內的信用額度,甲方保證在這個時間前,在業務發生費用不超過信用額度時即付清全部運雜費用。在協議正常執行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是否在甲方報關單據到期之前的任何時間將其退還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發生的運雜費之前,乙方有權扣留操作項下的貨物與提單。
E.--------------------------------------------------------------------------。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證明,賬款付訖以乙方銀行的到賬通知為準,甲方不得因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爭議影響費用之結算,本協議下之費用不可扣減,乙方對于因其他糾紛發生拖欠費用情況進行商談,并不影響乙方基于本協議主張任何權利,并采取相應措施。
3.在甲方要求發貨人等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之情形,甲方就以書面形式授權乙方直接向發貨人等相關方收取或書面指示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證按時、足額支付。在相關方付清全部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單,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相關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則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其它
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如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提單,乙方可要求承運人滯留或者留置該票貨物直至乙方可滯留甲方其它托運貨物提單,并通知各有關單位,聯合終止接受甲方的訂艙托運業務;協議執行期間,如承運船舶的船公司宣布增收各類附加費或提高運價,乙方有權作出調整并按新費率與甲方進行結算。
1.運費金額以甲乙雙方具體出貨時的約定為準,逐次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托運單上注明,或者另紙書面確認。
2.甲方保證在業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類保函應為原件,如為傳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甲方保證承擔保函中的所有責任。
3.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30天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錄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后續修改的任何附加條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條款將自動的優先執行,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政策、法律和慣例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由所在地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貨運代理協議自動終止。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協議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 篇2
托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為產品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物流服務合同內容: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地址地點
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2、貨物的起運地點:甲方倉庫
3、到達地點:送達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提供產品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產品,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3、產品發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指令,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真實,合法的貨物營運資格;
2、甲方通過傳真下達計劃給乙方,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和各類證件齊全,防護材料齊全并符合裝車要求的車輛,并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裝車。
3、貨物到達后若出現造成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丟失乙方必須照價賠償(如果外包裝沒有破損,視為貨物完好,屬于甲方產品自然屬性或包裝缺陷引起的除外)。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損的,由乙方全額賠償。
4、乙方應為托運的產品辦理有關運輸保險手續。
5、乙方必須將承運的貨物按時、完整、準確地送達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發生未經甲方同意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后,甲方倉庫負責人或收貨人必需出示有效證件予以簽收。
7、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報告在途車輛的情況,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予以解決。
8、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標準:,運輸費用已包含了運輸保險等費用。
2、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乙方必須出具收貨單位的簽收的送貨回執單/托運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結算未簽收的回執單/托運單部分的貨款。
3、由于甲方系為客戶進行代辦運輸,因此運輸發票按照甲方要求向客戶開具,甲方提供客戶的詳細開票資料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錯運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
2、因乙方原因(含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盜、被搶)造成產品毀損、遺失等,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第六條:變更及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并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糾紛解決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它
1、乙方制訂的托運單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涉及的內容以托運單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托運人:
承運人:
日期: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職責:
1. 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信息。
2. 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托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托書并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托書上注明。
3. 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并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 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凈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托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 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中國臺灣基隆海運費:usd230/20’ 上海至工廠內陸運價為:rmb1870/20’。
二、 費用與結算:
1.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 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 乙方在船開航后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并在35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 出口貨運委托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 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布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作好相應調整。
3. 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 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