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十一篇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廣東
甲方因與 事務,特委托乙方的律師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 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便利條件,并承擔乙方律師赴市外異地(外市)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須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僅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有限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處理完畢。
第七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委托方: 受托方:廣東
(簽名蓋章) 簽署日期:
(律所地址: ,電話: )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 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成果(供選擇,可選擇一項或多項):
1、專項咨詢意見;
2、調查獲取的證據;
3、法律意見書;
4、法律建議書;
5、律師見證書;
6、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7、其它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 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 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成果(供選擇,可選擇一項或多項):
1、專項咨詢意見;
2、調查獲取的證據;
3、法律意見書;
4、法律建議書;
5、律師見證書;
6、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7、其它
十一、合同意識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 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成果(供選擇,可選擇一項或多項):
1、專項咨詢意見;
2、調查獲取的證據;
3、法律意見書;
4、法律建議書;
5、律師見證書;
6、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十一、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甲方要求可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十二、差旅費及第三人收取的有關費用的處理:
〈一〉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所需差旅費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供選擇)
1、已包含在律師服務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雙方協商差旅費用概算為 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預付;待本合同委托事項辦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費用清單及有效開支憑證結算。
〈二〉鑒定費、審計費、公證費、翻譯費、復印費及其它必要的中介費用,行政機關、司法部門或相關組織、行業協會收取的有關費用,由甲方預付,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十三、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 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付清。
2、甲方逾期付款,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日息萬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五、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送達。
十六、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或交付工作成果之日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雙方簽字或簽章后于 年月日生效。
十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請乙方委托律師擔任甲方處理該項事務的代理人。雙方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擔任代理人的責任,是就該項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審查、修改或草擬合同,或參與談判、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詳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如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則甲方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單方面解除與甲方的.委托關系,應將甲方所交費用全部退還。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如下:
1. 律師費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2. 如需要乙方律師到市區外進行與本項事務有關活動,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均由甲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權限如下:
1.
2.
七、甲、乙雙方特殊約定: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至
甲 方:代 表:
乙 方: 經辦律師: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 址:編碼:
電 話:傳 真:
受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地 址: 編碼: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 事務,特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為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為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系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方便條件,并承擔乙方律師赴異地(外省)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 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約定: 無 。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受托人)
甲方因與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辦理委托事項時,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是:
1.以甲方的名義參與甲方與__有限公司有關合作參股問題的談判;
2.草擬合作參股協議、合同以及報批所需的各項法律文件;
3.對上述合同、協議進行律師見證;
4.協助處理甲方有關債權、債務剝離事項;
5.就在合作參股中的有關事項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就合同、協議的執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協助各項審批、變更登記手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非訴訟事宜的律師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在本合同簽訂后支付____元,在甲方與____公司正式簽訂合同(協議)時支付人民幣____元,剩余部分在本委托事項完畢時支付。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須提供有關證據、證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師進行代理活動之用。如發現甲方隱瞞事實,有意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所收報酬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項辦理,以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律師對在履行職責中獲悉甲方的商業秘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對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關本案活動的一切旅差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議。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項辦理完畢時止(即辦理工商變更完畢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1、略 ;
2、略 ;
3、略 ;
4、略 。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