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合同范本十篇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1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項目),委托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范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本案總銷售額約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項目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為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并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有關銷售的法律文件。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并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信息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信息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后制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項目團隊,并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并保證該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置,在得到甲方確認后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項目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為單位提交)。5.3.5《銷售百問》提問5.3.6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后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項目的整個營銷進程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項目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項目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于會議結束后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信息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信息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并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復制文本。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秘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采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盡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范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后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后,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于項目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采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為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注明的地址或乙方項目代表簽收為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說明代理本合同,并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開工;
b、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出地面;
c、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3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xx有限公司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托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號
室 廳,合計 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托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 元,付款方式為 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并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系后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后,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復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后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托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托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xx有限公司
地 址: 經紀人簽字:
電 話: 公司電話:
身份證號: 業務電話:
地 址: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項目位于通化市鎮_號;
2、該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結構,共計層,其中住宅套,門市套,車庫套;
3、該項目占地面積為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為平方米,門市平方米,車庫平方米;
4、該項目的開工日期是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是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項目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詳細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銀行帳戶;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項目批準的各類證照復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的基礎數據、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戶承諾的資料。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帶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戶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稅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系,為乙方創造寬松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項目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審核后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后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戶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于該項目的設計與說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_______元/㎡;
(二)門市:_______元/㎡;
(三)車庫:_______元/㎡。
第六條:銷售傭金的支付
(一)傭金標準: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傭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傭金的支付:
銷售傭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戶交齊規定的款項并簽定購房合同后,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傭金。每個星期一為傭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傭金,報與甲方后于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傭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戶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戶,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五)如甲方將該項目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六)如由于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傭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傭金,若此套傭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于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布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項目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法律程序追討傭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范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20xx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轉載自第一范文網,請保留此標記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6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托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托項目位于武漢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托銷售部分總建筑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為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于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布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并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后雙方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并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并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于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于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布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為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后,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折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為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于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盡快研究回復。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咨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于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周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并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并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后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布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為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并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于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托銷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托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托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為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為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并在乙方銷售代理期結束后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于代理期結束后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并協商,而不視之為違約行為。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并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
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并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系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叁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系,或者正在為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7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8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并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咨詢你的律師。
備注: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閱本協議附表5相同編號的注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閱該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并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就擬承租本協議附表1所列物業(“物業”)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代理。本協議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建議有效期不應超過3個月。)
2. 代理關系及代理責任
代理與租客同意:
(a)代理與租客之間就物業而有的代理關系屬本協議附表1第4欄所指明的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關系;
(b)如屬雙邊代理關系,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系,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系后,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該代理關系以及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2內所列的責任。
3. 傭金
本協議適用于租客須向代理支付的傭金的規定,列于本協議附表1、3及5內(4)。
4. 物業資料
代理須就物業向租客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
(a) 如屬單邊代理的關系,該等表格須向各別業主的持牌地產代理取得;
(b) 如屬雙邊代理的關系,或在業主并沒有持牌地產代理代表的情況下,該等表格須由代理填妥和簽署,
但如租客明確表示放棄收取任何該等表格的權利,則代理無須提供有關表格。
5. 代理須披露權益
(a)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員/大股東(6)/合伙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有 □? 沒有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4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6. 租客的確認
租客確認他已:
(a) 閱讀并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收取本協議第4條規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7. 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8. 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抵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的話)
如租客是一間公司,請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營業詳情說明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必須立即給予租客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物業
物業視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視察物業,請指明) 租客放棄收取出租資料表格的權利(請于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 代理關系(請于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并刪去不適用者) 業主所須支付的傭金(如適用的話)的數額或收費率 租客所須支付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租客的簽署*
(a)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b)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c)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d)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e)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f)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g)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h)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i) 是□ 否□ 單邊代理□ 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租客必須就所列的每項物業分別簽署。
附表2 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 為租客取得關于物業的資料;
(b) 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c) 進行商議,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d) 協助租客與業主就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3 租客須支付的傭金
1. 除本附表第2及5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業主就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于: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傭金。
2. 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租客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傭金。在此情況下,如租客已支付傭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傭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租客。
3. 如租客與業主非基于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于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傭金。
4. 如代理為承租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的目的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租客無須向該等其它地產代理支付任何傭金。
5. 除本附表第2、3及4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內(不論是否透過代理),與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的業主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就代理就有關物業而提供的服務向代理支付傭金。
附表4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5條,就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5 注釋
(1)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簽。
(2)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單邊代理 - 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
雙邊代理 - 指代理既為租客亦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4)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租客與代理商議。
(5)指明親屬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東 - 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 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 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 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伙關系,或受雇于該人;或
(c) 屬于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8) 請于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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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并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咨詢你的律師。
備注: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閱本協議附表5相同編號的注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閱該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_________________(“租客”)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并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就擬承租本協議附表1所列物業(“物業”)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代理。本協議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建議有效期不應超過3個月。)
2.代理關系及代理責任
代理與租客同意:
(a)代理與租客之間就物業而有的代理關系屬本協議附表1第4欄所指明的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關系;
(b)如屬雙邊代理關系,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系,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系后,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該代理關系以及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2內所列的責任。
3.傭金
本協議適用于租客須向代理支付的傭金的規定,列于本協議附表1、3及5內(4)。
4.物業資料
代理須就物業向租客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a)如屬單邊代理的關系,該等表格須向各別業主的持牌地產代理取得;
(b)如屬雙邊代理的關系,或在業主并沒有持牌地產代理代表的情況下,該等表格須由代理填妥和簽署,
但如租客明確表示放棄收取任何該 等表格的權利,則代理無須提供有關表格。
5.代理須披露權益
(a)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員/大股東(6)/合伙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有□ 沒有□(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4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6.租客的確認
租客確認他已:
(a)閱讀并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協議第4條規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7.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8.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抵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的話)
如租客是一間公司,請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 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營業詳情說明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必須立即給予租客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業
物業視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視察物業,請指明)租客放棄收取出租資料表格的權利(請于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代理關系(請于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并刪去不適用者)業主所須支付的傭金(如適用的話)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所須支付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的簽署*
(a)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b)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c)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d)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e)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f)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g)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h)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i)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租客必須就所列的每項物業分別簽署。
附表2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為租客取得關于物業的資料;
(b)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c)進行商議,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d)協助租 客與業主就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須支付的傭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業主就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于: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10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并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咨詢你的律師。
備注(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閱本協議附表4內相同編號的注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閱該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________________ (“業主”)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并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委任______________(“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獨家(3)/非獨家(1)代理,為出租______________(“物業”)進行推銷。本協議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如屬獨家代理的關系,則即使物業在有效期內并非經由代理租出,業主仍可能須向代理支付傭金,因此當業主與代理建立獨家代理關系時應謹慎考慮。代理以獨家代理身分行事時須履行的特別責任,可在第12條下以額外條款的形式指明。]
2.代理關系及代理的責任
代理與業主同意
(a)代理與業主之間的代理關系屬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1)關系;
(b)如屬雙邊代理關系,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系,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系后,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該代理關系以及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1內所列的責任。
3.放盤*金[注意:業主并沒有藉本條授權代理代業主接受任何要約。放盤*金只供放盤及作廣告宣傳之用。]
放盤*金為月租港幣______________元(HK$______________ ),包括/不包括(1)差餉及管理費。放盤*金只在業主的書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該等指示將構成本協議一部分。
4.傭金
本協議適用于業主須向代理支付的傭金的規定,列于本協議附表2及4內(4)。
5.物業資料
代理須向業主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并經代理填妥和簽署的出租資料表格。
6.視察物業
(a) 業主同意容許代理/租客(1)于雙方議定的時間查看物業。
同意 □ 不同意 □(8)
(b) 業主同意將物業的鎖匙交由代理妥為保管,以供查看物業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c) 業主授權代理將鎖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業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7.分銷放盤
(a)業主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并將由業主提供的關于業主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b)如代理將物業交由另一地產代理(“分銷放盤代理”)分銷放盤,則代理須確保分銷放盤代理遵守《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中關于廣告宣傳的規定。
8.廣告宣傳
(a)業主授權代理發出關于物業的廣告。
同意 □ 不同意 □(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同意”的話,則除本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9.代理須披露權益
(a)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員/大股東(6)/合伙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
有 □ 沒有 □(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3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10. 業主的確認
業主確認他已
(a) 閱讀并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
(b) □(8)收取本協議第5條規定提供的出租資料表格。
□(8)同意于業主與一名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資料表格。
11.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12.額外條款
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抵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
業主的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的話)
如租客是一間公司,請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的商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營業詳情說明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必須立即給予業主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代業主推銷物業;
(b)為業主取得關于物業的資料;
(c)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d)進行商議,并向業主提交所有關于物業的要約;及
(e)協助業主與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2 業主須支付的傭金
1.除本附表第2條另有規定外,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于: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一筆數額$_________/成交租金的_________%(1)作為代理的傭金。
2.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業主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業主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傭金。在此情況下,如業主已支付傭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傭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業主。
3.如業主與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于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傭金。
4.如代理為出租物業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業主無須向該等地產代理支付任何傭金。
附表3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9條,就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4 注釋
(1)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簽。
(2)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獨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為業主行事的地產代理。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另一地產代理與一名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代理有權向業主追討附表2第1條所指明的傭金。
單邊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
雙邊代理 - 指代理既為業主亦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4)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業主與代理商議。
(5)指明親屬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東 - 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伙關系,或受雇于該人;或
(c)屬于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8)請于適當的方格內劃上“ü”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