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商城營銷代理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微信商城營銷代理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企業):乙方(個人):
聯系人:聯系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申明且都已理解并認可了本協議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協議,就甲方所需微信賬號服務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服務內容微信公眾賬號:
1、對甲方確認的微信內容(微商城)進行編輯、更新、維護;
2、用戶微信意見反饋、收集;
4、配合甲方執行相關推廣活動;
5、提升粉絲數量和活躍度;
6、關鍵詞設置自動應答;
7、跟蹤微信推廣效果,提供分析數據。
階進要求:(因涉及二次開發,通過補充協議執行)
一、微商城的搭建與裝修服務
1、微信公眾號申請;
2、微信公眾號認證;
3、微信支付開通;
4、完成高級接口設置;
5、經雙方溝通確認后,完成微商城的系統個性定制,整體定位、架構設計、布局核心、文案規劃、內容呈現;
6、經雙方溝通確認后完成整體風格美化、排版美化、圖片美化、主頁模版定制、自定義模版定制、使用體驗定制;
7、商品分類、代上架、批量導入;
8、多客服設置;
二、微商城的定位、策劃、運營、推廣等服務
1、定位:根據前期調研確定產品定位、品牌定位;
2、策劃:微信活動策劃、微營銷小游戲等;
3、運營:微商城裝修、上傳圖片、會員、訂單、支付、系統對接等,整體運作;
4、推廣:產品推廣、活動推廣、品牌推廣;
三、行業資訊、商家聯盟、粉絲互動、成交轉化等服務
1、搭建行業平臺,提供電商最新資訊;
2、整合商戶資源,形成聯盟,組織微營銷培訓、沙龍,微盟商城后臺操作培訓;
3、圖文推送的定位和策劃,大數據分析,助力掌握吸粉技巧,以及粉絲互動策劃;
4、結合微商城,線上線下活動策劃與執行,提高粉絲黏性與活躍度,增加活動產品曝光率,促進消費。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微信服務費人民幣¥元。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甲方必須保證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如因此引起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合同簽訂后,甲方提供微信賬號以及密碼等各種必要的資料和授權。
4、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費用。
如因乙方過錯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內容,
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并要求乙方退還相應款項。
5、合作期間甲方不得授權給第三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為甲方提供微信營銷建議。
3、按合同相關約定,為甲方提供微信營銷服務。
4、在合作期間,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微信企業信息。
5、乙方須對甲方所提供的相關信息以及微信后臺粉絲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信息。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操作,在操作過程中若擅自改變執行方案,或有悖于執行方案,如因此引起糾紛,乙方將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7、在要求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定項目,并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第五條:違約金賠償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合同總價款的20%為違約賠償,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賬戶賬戶名:
微信商城營銷代理服務協議書 篇2
編號:渝房中介( )字[200 ]第( )號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資質等級及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托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 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______________;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并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范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制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7.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并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傭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復印件;
2.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經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
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制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為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萬元給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_______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 代理銷售傭金按以下項方式計算
1.傭金=底價傭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傭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___銷售面積__________%
2.傭金=(銷售價-底價)___銷售面積
3.傭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代理銷售傭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簽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傭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應按時結算傭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_,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為_______萬元。
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擔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微信商城營銷代理服務協議書 篇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1.3 國土證號:
1.4 項目規模:規劃建設凈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用地(含綠化待征地) 平方米,容積率 ,項目總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上為甲方提供的現有書面資料反映的內容。甲方將委托專業測繪機構對本項目建筑面積進行測量,最終可銷售面積以甲方提供的專業機構測量報告為準(以下簡稱“可銷售面積”)。
第二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銷售事務。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部分為以下第【 】部分,共計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下簡稱“代理銷售面積”):
(1) 住宅部分: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 商業部分: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銷售目標任務
1、 本項目的銷售任務為,自本項目具備開盤條件且開盤之日起計算在個月內達到可銷售面積的 90 %,且實際銷售均價應不低于元。其中,開盤條件為甲方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且現場正式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樣板區形成。在達到開盤條件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已具備開盤條件。
2、若遇項目未達到開盤條件即開始銷售、或因重大市場變化因素(區域房地產市場整體上漲、整體崩盤、國家重大政策調整、或者重大自然災害等)影響,上述住宅代理銷售目標任務,屆時根據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 甲方VIP客戶及內部封房部分,不納入乙方的目標任務考核。
第四條 銷售條件
根據項目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件取得時間及營銷全程策劃實際進展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項目具體開盤時間,以保證項目銷售取得理想業績。
項目銷售條件:
1、項目物業正式開盤銷售前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首期物業開盤前銷售中心和樣板房裝修完畢、樣板區形成;
3、正式銷售前,甲方完成與按揭銀行的簽約工作,使得購房客戶具備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
4、完成銷售所需沙盤、模型、看板等銷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銷售面積的測量、銷售資料(樓書、戶型圖集、宣傳單頁等)的印制。
第五條 營銷代理傭金
1、甲方以銷售合同總金額的更名費、客戶違約金。
2、如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不收取所退房屋代理傭金;若因客戶違約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收取所退房屋客戶違約金的一半,并不再收取所退房屋的代理傭金。
第六條 宣傳推廣
1、甲乙雙方商定,項目宣傳推廣費用不超過項目總銷售額的使用計劃,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可隨時在該項目宣傳資料上使用項目之“ 營銷商”、“ 全程策劃和代理銷售商”以及乙方公司名稱。
3、甲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今后對自身形象宣傳推廣方面,有權使用甲方項目名稱、文字或圖形資料。
第七條 VIP客戶及內部封房
對于VIP客戶,乙方按銷售合同總金額的計提代理傭金。 甲方須提前書面確認并函告乙方VIP客戶及內部封房的事宜。甲方關系戶及內部封房面積不得超過本項目可銷售面積的。
第八條 通知
1、 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僅以蓋有公章、或合同章、或雙方指定代表簽字的文本(原件)為生效文本。(甲方指定【 】為代表,乙方指定【 】為代表)。
2、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應以專人送達或郵資預付的掛號或快遞郵寄方式交付或發送。專人送達的,以遞送視為送達;以掛號、快遞郵寄的,在付郵后第十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3、 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下列有關地址,直到一方向其他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甲方:【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規定的交房截止之日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之日止。
2、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本合同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前發生的任何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本條第2款及補充協議另有規定之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根據本合同規定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均視為違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 日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
(2) 違約天數=自違約事件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的日歷天數;
(3) 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在違約事件發生之時,在不妨礙守約方任何其他可以獲得的權利主張和/或司法救濟的前提下,守約方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且要求違約方在收到該等書面通知之后的三十(30)日內采取措施以糾正和補救該等違約事件。如果該等違約事件在前述三十(30)日內未能獲得充分和完全的糾正或補救,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且守約方無需因此而向違約方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雙方同意,前述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停止開發情況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包括依據本條第1款約定的終止情形)。如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違約金金額=(代理銷售面積—已銷售面積)_已銷售面積的銷售均價_1%
雙方同意,前述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協商不成可向本項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 (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