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精選3篇)
委托代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范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并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戶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托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戶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戶,并通過該賬戶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戶,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戶清算。
第五條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戶清算資金。
第六條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戶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于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于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余額的情況。
第七條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于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余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系,盡快解決。
第九條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甲方開戶時,應預留印鑒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鑒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戶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余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并負責今后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后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甲方在協議簽定后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運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設備,裝入操作軟件和應用軟件,并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絡建設,以及今后運行過程中該套硬件設備及通訊網絡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件運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線路連接通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件中設置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信息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查看清算點的匯劃發送和賬戶余額情況。
第二十條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秘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后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代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于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的委托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
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
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并核對一致。
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月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
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
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
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年月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代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 篇3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范圍
1、代理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
2、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1)代辦稅務登記;(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3)建賬記賬;(4)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5)財務管理咨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檢(8)清理亂賬(需另行收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從事的經濟業務真實、合法,保證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票據真實、有效、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原始憑證和票據。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及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3、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及時準確的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7、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8、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9、對于乙方審核后退回的票據按照規定應當及時進行更正、補充。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各項稅收管理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為甲方開展代理服務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結算方式
1、經協商,乙方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材料費(賬簿、憑證、申報表等) 元/年。
2、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產生的和甲方有關的費用由甲方實報實銷。
五、違約責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記賬費的違約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相關方面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服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的致時乙方不能按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的,乙方對出現的任何會計賬務、稅務問題的,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本合同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及其他相關業務,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雙方無異議可續簽合同,如雙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無異議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視為自動延續一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