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銷售代理合同(通用3篇)
飲料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在銷售甲方或甲方總代理產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轉移給第三方銷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須出自正規廠家(必須提供廠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檢測報告),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
三、進店費用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不收進店費用。
2.乙方要收進店費用,進店費用形式為: 。
四、結賬方式分為三種:
1.現結(貨到驗收無誤后當時結賬),甲、乙雙方指定結賬聯系人。
2.壓批結(每次貨到驗收后結上一批貨款),甲、乙雙方指定結賬聯系人。
3.月結:甲、乙雙方約定月結賬期為30天,對賬時間為每月 ,結賬時間為每月 。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且約定結賬期,如乙方連續二個賬期未給甲方結賬,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貨款 %的違約金。
五、乙方必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訂貨,以電話或傳真方式詳細說明所需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嚴格保證商品質量和供貨時間,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銷售當中出現質量問題,經確認后,甲方有義務進行調換和回收,因質量問題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自費將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貨地點,經乙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無誤后,在甲方送貨單上簽字認可,雙方的債權債務隨之產生,在結賬時以乙方收貨人簽字的送貨單為結算憑證,甲方任何未在送貨單上簽字的人員都無權與乙方進行賬務結算。
八、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出現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與消費者的糾紛或因國家有關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工商部門)抽查而產生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且由甲方派人協助乙方處理,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處理的,甲方不承認處理結果。
九、甲方如不按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及延誤工期而實際產生的全部費用。
乙方如不按期付款和提供訂單信息造成甲方受損,除第四條里面約定的違約金外,還要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倒閉、破產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遺留賬務一次性結清。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續約,可在合同期滿前15日協商確定。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飲料銷售代理合同 篇2
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 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為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 商品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 銷售不少于商品。
3. 經銷地區
只限在……。
4. 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 付款
訂單確認之后,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后,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 傭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的傭金。
7. 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 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說明,由甲方審閱同意。
9.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
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 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 其他條款
11.1 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并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的傭金。
11.2 若乙方在*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 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 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飲料銷售代理合同 篇3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茲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為_________地區_________修理及銷售之代理商。
第二條 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貨主欲購和修理_________的詢價單并轉告制造商;
2.報告本地區綜合市場情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制造商定期做市場調查;
5.協助制造商回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第三條 范圍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制造商備查;由于個別地區收取傭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制造商應是唯一的公證人,他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第四條 傭金制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范圍)_________結算總價值_________%的傭金,逢有大宗合同須另行商定傭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_%,余額待修理結算價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條 費用除下述者外,其余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制造商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訊費用(長話、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制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 制造商的義務
1.向代理商提供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名錄;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方面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給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業秘密。
第七條 職權范圍就合同之價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無權對制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的決定權屬制造商。
第八條 利害沖突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為其他廠商的代表而損害制造商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簽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征求制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損于制造商商業利益的情況。
第九條 終止不管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后,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_商品的傭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_________商品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第十條 泄密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況。
第十一條 仲裁除第三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雙方選擇的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制造商(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商(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