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通用8篇)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1
項目名稱:
項目地理位置:
項目占地面積:畝
項目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1、關于項目代理保證金
1.1為表達雙方合作之誠意,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書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項目銷售代理保證金:人民壹拾伍萬元(¥150000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中的金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剩余款項共計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在雙方代理合同結束時,由甲方返還予乙方。
2、銷售代理部分
2.1本合同有效期限:2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個月。委托期結束,雙方可以協商續約或者終止合作;甲方應于代理期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續約條件或終止合作決定。
2.2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為發展商提供貫穿整個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同時派出銷售隊伍,提供銷售全過程的優質及高效服務,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后追蹤服務等(銷售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3在委托期內,對于所有可供銷售(住宅/商鋪/車位)面積,成功出售本項目之每一個單位后,甲方須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3%支付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傭金;由于甲方自行聯系成交的團購業務,經雙方確認之后,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1%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傭金。
2.4在委托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并簽署【購房認購書】后悔約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后擬訂,該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并即時由甲乙雙方均分。
2.5在委托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并簽署【購房認購書】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即使本合同書之有效日期已過,該交易仍然屬于“成功出售”,甲方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
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傭金予乙方。
2.6在委托期內若買家于簽署【正式買賣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證金后悔約,該交易仍然屬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傭金予乙方。
2.7租賃代理傭金的計算方法:
在委托代理期內,在本項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鋪或車位租賃交易,甲方均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一個月月租金金額的代理傭金。同時,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戶收取首月租金額作傭金的權利。
2.8代理傭金的支付方法:
2.8.1在上述條款中所規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銷售傭金、租賃傭金及均分的違約補償金,均采取月結方式結算;乙方每月25號與甲方財務結算人員進行核對,甲方于次月3號前支付乙方上月應付傭金;
2.8.2如甲方未能在合約所定限期內付款,則甲方除支付應付代理傭金金額外,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應付傭金的3‰作為滯納金。
3、甲方責任
3.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盡快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投資許可證、開發公司資質審查、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擔保等)及合同產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在銷售房屋過程中如發生房屋產權及所屬糾紛時,甲方負全部責任;
3.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3.4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見或建議時,須盡快作出答復,不得拖延;
3.5甲方在對項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傳時(包括所有的宣傳冊、單、平面廣告以及戶外廣告等),須在相應位置顯示乙方為本項目之全程營銷代理商,并接受及維護乙方本身形象之規范,按照其原有商標設計之使用方式;
3.6負責確認所有有關本項目之推廣方案及支付推廣費用,包括售樓部設計施工、樣板間的設計施工、日常運營費用(不包括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項目廣告設計、廣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單位設計及施工、展銷會、新聞發布會等。
3.7甲方每月必須蓋章確認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單位清單及傭金之明細;
3.8甲方應開設專用收款帳戶,并派遣專人在現場收取售樓房款、定金和相關代收費用。
4、乙方責任
4.1乙方須從項目前期的市場分析、項目定位、建筑設計顧問、銷售建議、銷售方案、銷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專業服務;
4.2乙方承擔銷售現場銷售管理人員及置業顧問的全部費用(包括員工工資、銷售提成、交通、生活費、工傷、福利等);
4.3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為發展商提供貫穿整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包括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后追蹤服務等);
4.4提出關于規劃、設計的專業意見;
4.5利用乙方現有客戶資料庫存進行本項目的宣傳;
4.6派出從業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全面統籌相關工作;
4.7主持并出席相關例會;
4.8負責統籌、協助及安排宣傳工作;
4.9協助發展商監督廣告設計及制作進度;
4.10提供售樓場地布置的專業意見;
4.11每日、周提交銷售報告及定期遞交市場狀況報告;
4.12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購房業主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4.13在正式銷售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詳細銷售計劃書,并經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執行銷售。
4.1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向客戶作出虛假承諾或宣傳,如有發生甲方保留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合同的解除
5.1根據合同雙方約定代理期限自動解除合同;
5.2乙方員工的行為、言語嚴重損害發展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只須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規定應該支付的傭金,而無須支付任何賠償;
5.3甲方出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則甲方須于乙方提出解約后七日內,付清合同規定的所有應付傭金及其他費用:
5.3.1工期延誤超過三個月(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5.3.2協助推廣的措施未能兌現,如售樓部及樣板間工期無故延誤、已應諾的廣告投入無故
延誤或取消等;
5.3.3對乙方提交的推廣或銷售方案無故拖延,決策不及時;
5.3.4員工的行為、言語嚴重損害代理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
5.4如約定雙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職責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中止此合約。屆時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間內已出售/出租單位之代理傭金,按本合同第2.8條之約定執行。
6、其他
6.1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書后立刻籌備策劃銷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簽署本協議書后立即履行第3條中甲方責任的條款,以使乙方能盡快開展銷售;
6.2乙方派出的參與本項目相關工作所有人員,其管理權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屬乙方的內部事務,甲方不得干預。若甲方發現乙方人員出現有損甲方或本項目形象、利益等行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負責人提出,乙方必須作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6.3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及代理期屆滿后十八個月內,不可聘用曾參與本項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職或離職人員。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必須按本項目未售出部分總銷售額的0.8%對乙方作出賠償。
6.4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及蓋章后生效,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并經雙方同意后予以補充或修改;
6.5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可依照本協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向違約方索取損失賠償;
6.6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并受其管轄;
6.7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深圳*智高點商務策劃咨詢公司
為了甲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 策劃(咨詢)項目
1.
二、 委托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 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群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并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后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 》的中期匯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 至 個工作日。
2. 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為 至 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 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 策劃咨詢費用為 元人民幣( ¥ 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 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 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后,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后 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余款人民幣 元(¥ 元),乙方方能將《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咨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并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并在審定通過后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托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便于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 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并承擔責任后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xx萬元到達乙方賬戶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 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開發的位于洞口縣洞口賓館3號樓項目進行前期打包策劃推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以資信守。
第一條 服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開發的洞口賓館3號樓項目進行前期策劃推廣服務,負責該項目前期的策劃、創意、設計等事宜。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一)具體服務范圍:
第一部分:整體策劃——
1、VI 設計(LOGO/色值/標準/應用規范/中英文規范/排字
組合/立體雕塑效果)
2、階段策劃推廣方案
3、深度市場調研報告
4、銷售執行建議方案。
第二部分:售樓處包裝——
1、接待臺背板
2、LOGO 墻
3、資料架
4、玻璃窗吊簾式旗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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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幅海報(折頁)
2、戶型圖
3、樓書
4、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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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擎天柱
2、道旗
3、圍檔
(二)免費贈送服務范圍:
露臺平面
戶型圖
工裝建議
銷控表
銷售表格
業績表
客戶簽約號卡
客戶禮品包裝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總服務費用商定為55萬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支
第四條 廣告運作規則
1. 為使雙方有效溝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就甲方委托的項目成立專案小組,并提供專案小組名單給甲方。乙方只對甲方負責,甲方需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合作、接洽。
2. 甲、乙雙方共同根據銷售情況及甲方營銷策略、傳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傳推廣的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階段、完成時間。
3. 在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甲方有權對總體策劃方案進行調整,乙方應協助確定并調整。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責任及權利
1.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方案有提出修改和調整的權利,設計方案甲方需尊重乙方意見。
2. 在甲方支付本合同或分項項目相應的費用后,設計作品之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電子文件及樣稿。
3. 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4.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和乙方所提
5.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二)乙方責任及權利
1. 乙方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策劃、設計等業務,乙方應為甲方的相關資料保密。
2. 乙方應指定專人組成項目工作小組,經甲方確認后開展工作。
3. 乙方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乙方將設計方案交甲方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或以電子郵件確認后視為該項工作完結。若甲方對該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于甲方提出后盡快進行組織雙方領導進行討論、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或以電子郵件認可方能定稿。
4. 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設計工作中所需的各類資料,并在本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及時歸還甲方。
5. 乙方對最終發布廣告擁有正文署名權。
6. 乙方在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用其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
7. 乙方對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有權收回并作為它用。
8. 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供合同期間的詳細工作計劃和時間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提供乙方設計工作所需的各類資料,或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對乙方提出的策略、創意、設計方案簽字認可,乙方完成工作時間可相應順延。
3. 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雙倍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 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 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而終止;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 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
2. 任何一方泄密導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泄密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合同其它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它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它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 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它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它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
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署后即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職責后,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4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物業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托乙方為其旗下 物業獨家全程銷售代理商,雙方協議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 :
項目地理位置 :
項目占地面積 : 畝
項目總建筑面積 : 平方米
1、 關于項目代理保證金
1.1 為表達雙方合作之誠意,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書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項目銷售代理保證金:人民 壹拾伍 萬元(¥ 150000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中的金額:人民幣壹拾 萬元整(¥ 100000 元);剩余款項共計人民幣 伍 萬元整(¥ 50000 元),在雙方代理合同結束時,由甲方返還予乙方。
2、銷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委托期結束,雙方可以協商續約或者終止合作;甲方應于代理期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續約條件或終止合作決定。
2.2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為發展商提供貫穿整個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同時派出銷售隊伍,提供銷售全過程的優質及高效服務,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后追蹤服務等(銷售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3 在委托期內,對于所有可供銷售(住宅/商鋪/車位)面積,成功出售本項目之每一個單位后,甲方須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傭金;由于甲方自行聯系成交的團購業務,經雙方確認之后,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傭金。
2.4 在委托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并簽署【購房認購書】后悔約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后擬訂,該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并即時由甲乙雙方均分。
2.5 在委托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并簽署【購房認購書】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即使本 合同書之有效日期已過,該交易仍然屬于“成功出售”,甲方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
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傭金予乙方。
2.6 在委托期內若買家于簽署【正式買賣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證金后悔約,該交易仍然屬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傭金予乙方。
2.7 租賃代理傭金的計算方法:
在委托代理期內,在本項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鋪或車位租賃交易,甲方均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一個月月租金金額的代理傭金。同時,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戶收取首月租金額作傭金的權利。
2.8 代理傭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條款中所規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銷售傭金、租賃傭金及均分的違約補償金,均采取月結方式結算;乙方每月25號與甲方財務結算人員進行核對,甲方于次月3號前支付乙方上月應付傭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約所定限期內付款,則甲方除支付應付代理傭金金額外,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應付傭金的3‰作為滯納金。
3、甲方責任
3.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盡快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投資許可證、開發公司資質審查、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擔保等)及合同產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在銷售房屋過程中如發生房屋產權及所屬糾紛時,甲方負全部責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見或建議時,須盡快作出答復,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對項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傳時(包括所有的宣傳冊、DM單、平面廣告以及戶外廣告等),須在相應位置顯示乙方為本項目之全程營銷代理商,并接受及維護乙方本身形象之規范,按照其原有商標設計之使用方式;
3.6 負責確認所有有關本項目之推廣方案及支付推廣費用,包括售樓部設計施工、樣板間的設計施工、日常運營費用(不包括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項目廣告設計、廣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單位設計及施工、展銷會、新聞發布會等。
3.7甲方每月必須蓋章確認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單位清單及傭金之明細;
3.8 甲方應開設專用收款帳戶,并派遣專人在現場收取售樓房款、定金和相關代收費用。
4、乙方責任
4.1 乙方須從項目前期的市場分析、項目定位、建筑設計顧問、銷售建議、銷售方案、銷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專業服務;
4.2 乙方承擔銷售現場銷售管理人員及置業顧問的全部費用(包括員工工資、銷售提成、交通、生活費、工傷、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為發展商提供貫穿整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包括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后追蹤服務等);
4.4 提出關于規劃、設計的專業意見;
4.5 利用乙方現有客戶資料庫存進行本項目的宣傳;
4.6 派出從業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全面統籌相關工作;
4.7 主持并出席相關例會;
4.8 負責統籌、協助及安排宣傳工作;
4.9 協助發展商監督廣告設計及制作進度;
4.10 提供售樓場地布置的專業意見;
4.11 每日、周提交銷售報告及定期遞交市場狀況報告;
4.12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購房業主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4.13在正式銷售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詳細銷售計劃書,并經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執行銷售。
4.14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向客戶作出虛假承諾或宣傳,如有發生甲方保留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據合同雙方約定代理期限自動解除合同;
5.2 乙方員工的行為、言語嚴重損害發展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只須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規定應該支付的傭金,而無須支付任何賠償;
5.3 甲方出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則甲方須于乙方提出解約后七日內, 付清合同規定的所有應付傭金及其他費用:
5.3.1 工期延誤超過三個月(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5.3.2 協助推廣的措施未能兌現,如售樓部及樣板間工期無故延誤、已應諾的廣告投入無故
延誤或取消等;
5.3.3 對乙方提交的推廣或銷售方案無故拖延,決策不及時;
5.3.4員工的行為、言語嚴重損害代理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
5.4 如約定雙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職責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中止此合約。屆時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間內已出售/出租單位之代理傭金,按本合同第2.8條之約定執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書后立刻籌備策劃銷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簽署本協議書后立即履行第3條中甲方責任的條款,以使乙方能盡快開展銷售;
6.2 乙方派出的參與本項目相關工作所有人員,其管理權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屬乙方的內部事務,甲方不得干預。若甲方發現乙方人員出現有損甲方或本項目形象、利益等行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負責人提出,乙方必須作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及代理期屆滿后十八個月內,不可聘用曾參與本項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職或離職人員。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必須按本項目未售出部分總銷售額的0.8%對乙方作出賠償。
6.4 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及蓋章后生效,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并經雙方同意后予以補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可依照本協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向違約方索取損失賠償;
6.6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并受其管轄;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重慶鋼運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5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
電 話:
代 理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于(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托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于(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筑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準的文件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后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并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并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托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后工作,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托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制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墻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復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復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系,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制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制作、樓書制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布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才能發布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并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并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后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并視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并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秘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周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于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并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采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采取月結方式,開盤后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并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于以上對應的委托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并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后才能視為完成銷售,并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后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后,到開盤后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后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后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周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周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采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6
根據《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為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范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范圍:
1、項目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項目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第二部分:基礎vi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為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個星期。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ø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ø項目基本包裝設計(標志、現場、賣場、樓書、單張)的遞交。注:自項目定位及名稱確定后起;
ø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后)遞交;
ø項目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項目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后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后月展開,即月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后一月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ø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個半月遞交;
ø項目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后至裙樓封頂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后遞交;
ø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后遞交;
ø項目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項目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周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項目主體封頂后一月開始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ø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ø項目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后執行。
三、關于成果的界定
1、關于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2、關于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3、關于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為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為項目總標底的3‰。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ø合同簽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3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一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二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三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四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10,即萬元(萬元整)。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的售樓詳細圖紙資料(包括項目鳥瞰圖、沙盤等)、文件,并承擔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的合法性與準確性的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決權、審定權、修改權,并有權要求乙方修正。
3、雙方商定認可的任何方案,甲乙雙方均不得有單方擅自改動,否則引起的問題由改動方負責。
4、甲方采納的乙方方案或設計都應簽字認可并嚴格執行,如執行中需要修改也應相互通報,經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5、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企劃所需的合理資料,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設計策劃方案,并收取策劃設計費,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費。
2.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整合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
3.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根據工作進展,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協商后提供相應文本和服務。
4.乙方應及時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市場推廣建議。
七、違約責任
1.當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不力,或雙方意見難以溝通與協調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當乙方發現甲方因產品質量或銷售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時,乙方屢次建議,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務內容的服務時間為一年,具體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雙方各持兩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
6.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深圳*智高點商務策劃咨詢公司
為了甲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 策劃(咨詢)項目
1.
二、 委托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 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群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并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后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 》的中期匯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 至 個工作日。
2. 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為 至 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 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 策劃咨詢費用為 元人民幣( ¥ 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 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 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后,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后 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余款人民幣 元(¥ 元),乙方方能將《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咨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并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并在審定通過后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托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便于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 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并承擔責任后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xx萬元到達乙方賬戶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地址: 省 市 區 街(路) 號 郵編:
電話: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地址: 郵編:
開戶行: 賬 號:
電 話:
簽約地: 年 月
房地產策劃代理合同書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智高點商務策劃咨詢公司
為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策劃(咨詢)項目
二、委托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群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并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后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的中期匯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至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限期為至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策劃咨詢費用為元人民幣(¥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后,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后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余款人民幣元(¥元),乙方方能將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咨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并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并在審定通過后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托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便于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并承擔責任后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xx萬元到達乙方賬戶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編: 地址: 郵編:
電話: 電話:
簽約地: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