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精選6篇)
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 篇1
代字第____號
委托方:中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受托方: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傭金、手續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雇主和雇員關系。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范圍
(一)業務范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范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賬戶,并在每月的___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后,在___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賬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并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范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核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核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系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后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后,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后,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并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賬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賬戶;
3、保險費賬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章)(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 篇2
編 號: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中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范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第三條 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險種的承保限額(按每一危險單位):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于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范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向乙方所做業務客戶詆毀、排斥乙方,給乙方造成工作不利,關系不暢,損壞代理人聲譽的行為;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3.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4.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并按規定賠付;
5.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而事后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 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 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險單后 日內或收入款項達到 萬元幣時將所收
的保險費(保險儲金)劃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
第六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實收保險費的數額及險種的不同,按國家財政部、保監會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續費按月(季)結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內將代理手續費以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范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后確認權。
(2)有權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
(3)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4)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于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采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并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保險儲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規定交款日劃繳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 天內,甲乙雙方如愿繼續保持代理關系,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轉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儲金,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國保險公司 公司
終止保險代理合同通知書(樣本)
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你方不能履行(違反)與我公司依法訂立的第 號《保險代理合同書(保險代理公司)》第____ 條第_____ 款,有關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終止與你方的委托保險代理關系,解除第_____ 號保險代理合同。并請你方按原合同第__條第__款規定,于__年 月__日前辦理好如下事宜:
一、將為我公司代收的保費及利息等相關款項劃繳我公司____銀行賬戶,超過規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繳利息。
二、將使用我公司的單證、條款、宣傳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門辦理清算交接手續,填寫《終止保險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單》。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沒有回復,視為默示同意,我公司將依法按本通知書執行。自終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義和使用我公司業務單證或條款開展代理業務活動。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你方承擔。
特此通知。
保險公司負責人簽字:
保險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 篇3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托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擬定,不屬于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乙方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第五條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元(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應當于簽訂本合同后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戶。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后開始工作。
乙方銀行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為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本合同簽署后,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為乙方工作成果。
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后,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為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干差旅費¥元,于本合同簽訂后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元,出差后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為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事宜。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鑒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敘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并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為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進程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并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合同并辦理委托手續。
第十六條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托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范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于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并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后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于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托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后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并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后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于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并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銷委托。乙方辭去委托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托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于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并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于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后,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 篇5
本協議于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簽約雙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商資格
1.由國家工商機關、稅務機關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經銷計算機軟件及相關產品的單位。
2.有銷售代理產品的專業技術人員及業務人員。
3.具有良好的客戶基礎并有能力開拓所代理甲方軟硬件產品銷售渠道。
4.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政策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二、代理產品、地區及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軟硬件產品的代理商,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乙方享受相應的優惠代理價格。
2.乙方所代理甲方軟件產品為:_________信使企業版,________短信防偽系統,________短信網關,_______短信控件。
3.乙方所代理甲方硬件產品為GSM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有權以甲方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一切有關銷售本協議規定代理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5.乙方原則上只能在授權的地區內銷售所代理的產品。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其所擁有的本系列軟件版權的合法性負全部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發展的客戶提供技術咨詢。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授權代理商的協議執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進貨量及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
4.在乙方銷售數量突出時,甲方可授權乙方以自有品牌銷售。
5.甲方推出代理產品的新版本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擁有本協議中所有代理軟硬件產品的價格制定權和發布權。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實際情況填寫“代理商注冊登記表”(附件一),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保證其真實性。
3.乙方保證嚴格尊重產品版權及商標權,保證未經允許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復制、拷貝或泄露、傳播、散布所代理產品,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對所代理產品進行解剖、匯編、反匯編。
4.乙方應為客戶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5.乙方必須保證本產品不被用于某用途,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6.乙方不得銷售代理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則一經發現將撤消其代理資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乙方必須按時支付軟件銷售款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代理權及其所發展客戶的軟件使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某規定的指導價格,否則將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有義務保護有關的商業機密,提供當地的市場動態,擬訂本產品的行銷計劃。
五、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第一次訂貨必須滿足最低訂貨數量:
_________信使企業版:_________套起
_________短信防偽系統:_________套起
_________短信控件:_________起
_________短信網關:_________套起
_________GSM設備:_________套起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短信產品購銷合同”(附件二),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后,加蓋單位公章,傳真給甲方。
3.甲方收到訂貨單后,堅持款到發貨,按照先訂貨、先付款者先發貨的原則。_________以外地區,乙方應盡快將付款憑證復印件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盡快安排發貨。
4.甲方承擔乙方所訂代理產品的運費。
5.乙方須在收到貨物三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損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六、價格政策
1.乙方連續_________個月不得無銷售額,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2.乙方在代理產品的銷售過程中,可參考甲方規定的市場指導價(含稅):
_________信使企業版: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短信防偽系統: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短信網關: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短信設備及控件:_________元/套
(注:以上報價中均包含FT35A硬件設備1套)
單獨的GSM硬件設備FT35A:_________元/套
3.乙方向甲方訂購的短信產品時,在代理價格的基礎上,按累計訂貨數量可享受不同的折扣:
_________套到_________套,不享受產品報價折扣。
_________套到_________套,可享受產品報價的_________%。
_________套以上,可享受產品報價的_________%。
4.GSM硬件設備的市場價格變化比較大,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價格商議。
5.乙方成為代理后,可享受的產品價格如下:
名稱
代理價(含稅)
代理價(不含稅)
市場指導價
七、法律效力
1.本協議所載條款的解釋權歸屬甲方。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后,本協議自行終止,協議到期后可以續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書(樣式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