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代理網站程序合同書(通用3篇)
獨立代理網站程序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分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項目
1-1 乙方為甲方提供:獨立代理網站程序、50m asp空間、ftp管理、50m企業郵箱、免費技術支持。
1-2 代理內容:域名注冊、虛擬主機、主機托管、主機租用、網站推廣。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
2-1-3 依照乙方要求,需要付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作為租用代理平臺的費用,該費用并非產品預付款,不得要求退還。甲方如需要購買其它產品,需要另付預付款。
2-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2-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世紀東方認定普通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世紀東方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世紀東方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2-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1-9 與世紀東方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世紀東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世紀東方相應損失。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雖然作為本合同1-2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項目,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系并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系。
2-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包括電話支持或qq支持,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2-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
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或在上的接鏈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2-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規范。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三條合同金額
3-1 乙方提供獨立代理網站程序、50m asp空間、ftp管理、50m企業郵箱、免費技術支持供代理商在代理期間使用。
3-2 代理平臺租用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服務期限
4-1 代理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代理注冊成功之日起。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同時,甲方將代理平臺租用費共計金額 ¥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支付給乙方。對于后續服務所需的費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之前一個月內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繼續履行。
第六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一致,見:4-1。
第七條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甲方自動放棄獨立代理網站程序的使用權,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后,如沒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9-2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于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計算機行業的規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5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本合同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0-6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0-7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10-8因乙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0-10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乙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獨立代理網站程序合同書 篇2
房地產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 )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名稱或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
名稱或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
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 元人民幣;
(2)________ 元人民幣,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獨立代理網站程序合同書 篇3
委托代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報驗及提貨所需的全套資料,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通關手續;
2. 甲方負責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流向、數量;
3. 甲方負責及時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費及實報實銷的費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辦國內鐵路或水路運輸,需傳真確認到貨地點、收貨人、件數等;
5. 甲方及時審核乙方開立的費用發票,在無誤的情況下及時向乙方支付。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人,代甲方辦理報關、報檢和接卸倉儲工作;
2.乙方接到甲方的有關單據并根據甲方提供的船名從速辦理報關、報檢及發運、倉儲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響貨物通關、裝運等工作,乙方承擔相應的壓箱費、堆存費、滯港費等相關費用;
3. 在貨物接卸期間,對第三方原因產生的溢短殘損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辦理有關索賠事宜;
4. 乙方負責在海關結關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海關核退的進口付匯報關單及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郵寄給甲方,若有延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 費用標準
1. 40英尺標準集裝箱
1) 如應甲方要求,乙方只負責接貨到港區提貨為止,乙方負責掏箱、裝車。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費: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倉庫交貨:港口至天津地區:包干費 1500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區:包干費1200元/40尺。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稅,增值稅,商檢費。THC費用實報實銷。
2.散貨
港區提貨:
1) 艙底交貨:一次性包干費35元/噸+艙底交貨費(實單轉)。
2) 船邊交貨:一次性包干費35元/噸。
運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費:
1) 港口至天津地區:22元/噸。
2) 港口至塘沽地區:10元/噸。
鐵路運費、鐵路裝車費根據乙方提供的鐵路貨運單據實報實銷。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稅,增值稅,商檢費。
3. 倉儲費用:每天0.13元/空干噸,入庫費6元/空干噸,出庫費10元/空干噸,由提貨方承擔。出庫時乙方憑甲方出庫單并向甲方電話確認后方可放貨。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入庫貨物,嚴格做到按集裝箱號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盜、防雨,嚴禁不蓋篷布存放。倉儲費用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將費用明細表及發票郵寄于甲方,甲方接到發票審核無誤后將款項及時支付給乙方。
四、 其它條款
1. 乙方提供費用發生的票據抬頭均按“綏芬河市三都紙業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傳真乙方為準。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更改的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