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出售委托代理合同(通用3篇)
北京市房屋出售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證登記面積為準), 權屬性質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 產權人___________, 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 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產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托截止日期,乙方已為甲方找到該房產的購買客戶,并已將第一筆購房定金轉交給甲方,后與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本委托期限翕動延長至該房產的交易事項全部辦理完畢為止。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確認, 委托乙方為其代理出售該房產的條件為,該房產的委托出售凈得價不低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 簽定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2、 委托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權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 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甲方:
乙方:
時間:
北京市房屋出售委托代理合同 篇2
認購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手機: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筑面積2,其中附屬面積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元/2,總價(小寫)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傭金為成交金額的%,即:¥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征,繳納方式為.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即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傭金給乙方。
2、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成年即人民幣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3、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
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
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出售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1.2該房屋位于______市;
1.3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為準)。
上述相關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戶經甲方確認后,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后的__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后,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后,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傭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為乙方應得的傭金。
上述傭金于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信息、資料給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支付相應的傭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后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2.上述傭金于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傭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全部傭金___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傭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協議約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進行解決。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