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營銷代理合同(精選10篇)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鄭州市航海路與未來路交叉口啟航大廈A座18F
聯系電話:0371-68832777
甲方為 商業廣場永城(商業地塊兒) 項目之發展商,現委托乙方為上述物業之全程獨家銷售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物業
甲方位于 永城市 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澮河路、東磨山路 即所有商業地塊兒面積是本合同的委托標的物業面積。
第二條 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標的物業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積銷售率達90%為止。達到本合同終止時間之后,如甲方沒有書面表示終止合同的話,乙方可繼續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銷售面積達到銷售率100%。
第三條 委托策劃、代理范圍:
1) 乙方進駐售樓處前,甲方就可售標的物業之所有單位清單以書面形式交達乙
方;
2) 甲方有權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甲方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不超過可售物業數
量的10%,在乙方進駐售樓部前甲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樓號、樓層及房間號,甲方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
1)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業擁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
2) 甲方保證在委托標的物業正式對第三方銷售時已取得政府許可的合法銷售證明文件,如果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相關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3) 甲方對因該物業本身之權屬、資格或質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乙方之策劃、銷售代理的服務內容包括:乙方成立項目專案小組,為甲方提供包括市場調查、策劃顧問、銷售代理服務。
1)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項目組成員名單,未經甲方同意,項目組人員不得隨意調換或撤離。
2) 本合同訂立后,乙方參加由甲方等與銷售相關的合作單位聯合組成的項目工作協調小組,指導項目營銷工作;
3) 乙方向甲方分階段提交市場分析報告、項目市場定位、營銷策略、推廣方案、銷售執行方案及工作進程時間表,以上所有方案須經甲方研究審核并書面同意后實施。根據市場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上述有關計劃和方案作適當調整;
4)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有關項目宣傳推廣的專業意見及推薦相應的專業公司,并協助跟進各項工作。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統一組織實施;
5) 乙方負責各種營銷活動的籌備組織安排,包括物業展銷會,新聞發布會、酒會。上述活動方案和有關費用需經甲方審核書面同意,并由甲方支付;
6) 乙方在不同銷售階段向甲方書面提供總銷控意見,積極迎合市場要求;
7) 乙方在配合甲方的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
8) 乙方之銷售人員須做好本職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銷售分解目標外,還應積極主動及早聯系業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準備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戶售后服務。
9) 乙方人員在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對第三方作出違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項目本身)的允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乙方之權限
1) 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深入、詳細地調查研究,使策劃報告具有真實性、科學性與實用性,并在提交策劃報告時,對策劃報告的內容予以解釋;
2) 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相關資料向外透露;
3) 乙方須按照甲方所確定的銷售條件(售價、付款方式及本合約條款等)進行銷售,否則乙方須補償由于乙方越權銷售而造成甲方的直接損失;
4) 按照獲得甲方同意的意向,在既定范圍內與甲方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5) 乙方須將物業銷售的具體情況在《定金合同》(一式肆份,由發展商統一印刷,統一編號,乙方在甲方售樓處分次登記領用)簽訂后24小時內以電話、短信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
6) 委托期限內,乙方向甲方提出銷控原則,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權負責總銷控。
第七條 委托代理程序
客戶所繳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購房款由客戶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號,并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乙方在此過程中與客戶簽訂《定金合同》并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正式《商丘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八條 服務取費
本項目代理費用,包括銷售代理傭金和銷售溢價分成二部分。甲方須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
1) 顧問服務費:在項目不具備銷售條件的之前(取得預售許可證,并可以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萬元整,作為前期啟動費用,該費用不計入后期銷售代理費中,直至乙方取得第一筆銷售代理傭金為止,合同簽定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筆顧問服務費人民幣叁萬元整;
2) 甲方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為銷售額之1.2%(百分之壹點貳),項目溢價按甲方七成乙方三成計算;
3) 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凡甲方與客戶簽訂預(銷)售合同,并且甲方收到客戶支付的全部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的,須按揭款或公積金到甲方賬戶)后,視為乙方房屋銷售代理成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房屋銷售代理傭金和相應銷售溢價分成;
4) 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低于“銷售低價”的,甲、乙雙方同意按該套房屋所對應的“銷售底價”作為計算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的依據。“銷售底價”是指在本項目正式開盤日前,甲、乙雙方制定的本項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價底價表”,既制定出每套銷售房源的“銷售底價”,經甲方審定后備檔,作為甲、乙雙方結算銷售溢價分成的依據。
5) 銷售溢價分成辦法。本項目可售房源實際售價超出 “銷售底價”(既“一房一價底價表”)部份的銷售收入為銷售溢價,乙方收取銷售溢價款需向甲方開具合法的發票。
6) 銷售溢價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銷售溢價分成款的結算以本項目代理期限為考核期,乙方每個月向甲方申請暫結銷售溢價分成款。
7) 若購房客戶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支付購房款,甲方應按乙方上月成交房屋成交數額結算傭金;
8) 若購房客戶采取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甲方應于購房客戶的貸款申請獲得銀行批準后結算該房屋傭金100%;
9) 若甲方在項目不具備銀行按揭條件下執行銷售,則甲方應于購房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所購房款首付款到賬后結算該房屋傭金的50%,于銀行貸款支付至甲方賬戶后結算該房屋傭金的50%;
10) 若甲方在項目不具備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條件下執行銷售,則甲方應于購房客戶簽署《定金合同》或《認購協議》,并按照所購房款付款到賬數額結算該房屋傭金;
11) 甲方在每個月給乙方結算一次銷售代理費,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由甲方客服部門認可的符合銷售代理費結算條件的銷售代理費用(銷售代理傭金和銷售溢價分成)表,甲方應在收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相應的銷售代理費,逾期甲方須按照應付金額的0.3%/天支付滯納金給乙方,乙方須提供稅務發票;
12) 如果客戶簽署《定金合同》之后悔約,客戶已繳交的定金將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未退還的,乙方可以獲得該違約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房重新銷售后銷售代理費正常結算;
13) 如果客戶簽署《商丘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悔約,如果相關合同項下的銷售代理費已經結算給乙方,則乙方退回已收銷售代理費給甲方或由甲方直接從下次代理費中扣除。
14) 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營銷過程中,根據客觀市場情況和主觀需求,制定相應之績效考核方案,對乙方提出相關考核目標及獎罰措施。具體執行方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約束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如果采納乙方的營銷策略建議,就須委派專人負責準備相關資料、推廣活動及執行策略,并支付相關一切費用;
2) 甲方須支付到期應付銷售代理費;
3) 甲方同意在該項目的宣傳資料或其他廣告形式上標示乙方公司名稱;
第十條 終止合同
1) 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在取得相關證據后有權即時責令乙方停止銷售該物業,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2) 如果雙方中的一方未能依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守約方可書面告知違約方并給予對方十四天的整改期,如果期滿后違約方仍未修正,則守約方可發出單方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自該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第7日本合同終止。同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3) 若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條款8注明)銷售代理費,且在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后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時,乙方須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銷售代理費中扣除。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之補充協議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以下無正文,為雙方簽字蓋章之用)
甲方: 乙方:
置業有限公司 河南嘉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真誠合作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以下稱 )營銷策劃、市場調研、銷售代理等事宜達成本合同,雙方恪守信用,共同執行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銷售代理之項目
1.1 受托項目名稱:項目___________;
1.2 受托項目面積:總建筑面積共約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沿街商鋪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約 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權責
2.1 甲方權責:
2.1.1 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等;在開盤日前,甲方提供公開銷售所需要的各項文件資料、(《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樓盤銷售百問》,以確保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資料真實并承擔上述資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2.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并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
(2)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專案小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體銷售策劃、價格方案建議、各類促銷方案等經雙方協商后方可實施。
(3)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告知甲方。
(4)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享有審核權。
2.1.3 在項目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制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短信宣傳費、廣告、售樓資料及售樓處的水電費等日常費用,根據乙方提供的方案建議委托上述相關單位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售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為客戶提供看樓的交通工具。負責現場甲、乙雙方需要協調的各類工作事宜。
2.1.4 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報酬,包括策劃銷售代理服務費、傭金提成等相關費用。
2.1.5 甲方委派專人負責收取客戶定金、購房款,委托乙方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
2.1.6 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同意所有營銷宣傳資料,包括售樓資料、媒體廣告、有關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等,均注明:“策劃及銷售代理:“濟南全新全異營銷策劃公司”字樣。
2.1.7 因購房質量、房屋產權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責任,乙方給予積極配合。
2.1.8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歸屬于乙方,甲方在
范圍內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乙方向甲方單獨進行工作匯報,任何工作匯報均謝絕以下
第三方在場。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交的策劃工作報告及成果公開發表或提供給合作單位(如設計院、廣告公司等)以外的第三方。
2.1.9 甲方不得將該項目的銷售房源自行銷售或委托其他第三方銷售。
2.2 乙方權責:
2.2.1 乙方具備房地產交易代理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乙方采取的銷售手段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
2.2.2 乙方的服務內容:為全程提供綜合的銷售服務。
(一) 營銷策劃、市場調研服務
(1) 從策劃和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訪談、銷售推廣研究,向甲方提報項目市場、客戶調研報告,產品定位和產品解決方案的客戶反饋和修訂建議,項目銷售及推廣策略!俄椖课飿I定位報告》、《營銷策劃總綱》經甲方認可后乙方負責執行和實施。
(2) 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推廣策略、銷售節奏安排、價格策略、內部認籌方案,開盤方案,推廣活動及項目包裝方案等重要策略,經甲方認可后乙方負責執行和實施。
(3) 在項目銷售過程中,乙方負責制定階段性的推廣和銷售計劃、促銷活動計劃、推廣活動計劃等營銷方案,并負責落實、執行各項推廣計劃,并對廣告和推廣的效果進行監測和反饋,根據反饋實際情況及時對營銷推廣策劃進行調整。
(4) 乙方指定專職銷售經理,負責對項目的全過程銷售工作進行管理,落實策劃策略及銷售計劃。
(5) 乙方指定專職策劃人員,在項目銷售過程中,負責推廣計劃和營銷活動的落實和執行。
(6) 乙方負責日常定期的市場調研、競爭產品跟蹤研究和客戶訪談,根據市場反應、銷售狀況及成交客戶分析,定期提交項目分析及總結報告、階段銷售推廣建議。
(二) 銷售前臺代理服務
(7) 在正式進場前,乙方組建的銷售團隊,統籌營銷工作。銷售項目經理常駐銷售現場,并從乙方現有銷售隊伍中抽調具有與同類物業銷售經驗的優秀銷售人員組成銷售團隊,銷售團隊常駐銷售現場,專門負責銷售工作,銷售總監定期巡查檢查,乙方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3~5名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其中開盤日和銷售旺季保證每日不少于5人,在項目銷售后期和淡季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銷售人員人數。
(8) 在乙方正式進場銷售之前,乙方負責完成對銷售團隊的培訓,并建立項目銷售管理制度。
(9) 銷售現場管理:乙方代表甲方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管理,維持銷售現場銷售秩序。
(10) 客戶洽談:乙方負責做好接洽客戶、市調人員以及交流參觀人員。
(11) 客戶信息管理:乙方負責收集來電來訪客戶信息,錄入明源系統,建立來電來訪客戶檔案,向甲方反饋客戶意見。
(12) 前期客戶積累:項目正式開盤前,乙方負責進行項目推廣及客戶積累,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下,完成客戶登記的相關工作。
(13) 簽訂認購書:項目正式開盤后,乙方負責與客戶簽訂《認購書》、客戶簽訂《認購書》,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認購行為按照事先制訂的認購流程嚴格執行。
(14) 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催促購房客戶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簽約,與客戶簽訂《棗莊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催促購房客戶交納樓款,協助客戶在簽約時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15) 乙方負責管理房號銷控表,在自由銷售渠道范圍內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發動二、三級聯動。
(三) 銷售后臺事務管理服務
(16) 配合銷售前臺完成認購及簽約環節;
(17) 乙方負責認購前根據銷控表進行房號確認;
(18) 乙方負責簽訂認購書、催交首期款、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收集按揭客戶資料并督促客戶簽訂按揭合同,并負責一次性付款客戶尾款的督促工作。
2.2.3 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
(1) 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保證上述資料真實有效。
(2) 乙方不得以低于合同底價的價格銷售,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3) 乙方需委派經驗豐富、并具有相應資歷的項目經理負責的銷售執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換項目經理,乙方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員工辭職情形除外)。
(4)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實的宣傳和銷售。
(5)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銷售代理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乙方的營銷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6)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雙方確認的推廣銷售資料保密。
(7) 乙方負責本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傭金、社會保險及相應的福利;負責承擔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費用,期間電話初裝費、電話使用費、寬帶費等費用。
(8) 乙方工作人員服裝由乙方提供并承擔費用,若甲方有特殊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2.2.4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位結算代理費的依據:一次性付款客戶以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若結算代理費后下月客戶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全款,則甲方暫扣回該單位已支付的代理費,直至該單位房款全額支付甲方返回暫扣代理費;按揭客戶以收集起按揭資料,客戶方簽訂按揭合同的時間為準,但不包含按揭放款。
第三條 服務報酬
3.1 策劃顧問咨詢服務費
3.1.1 前期策劃顧問咨詢服務費共1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拾萬元整)。該策劃顧問咨詢服務費用分兩期支付,首付5萬元整(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后8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二期5萬元整(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在人員正式進場后支付,此項費用在乙方后期傭金中扣除。
3. 2 銷售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
3.2.1 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根據乙方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情況,銷售代理費為所有所銷售房款的 %。
3.2.2 用工程款、材料款、融資等抵付房款及職工內部購房的,按計取。
3.3 差價提成:
所售房屋銷售底價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明細表作為合同附件。超出底價部分,甲乙雙方按分成(甲方占 成,乙方占 成)。
3.4 結算時間及程序:
3.3.1 乙方每月5號前將上月結算單提供給甲方審算,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簽章確認的結算單交回給乙方;
3.3.2 乙方在收回結算單5個工作日內提交代理費發票,甲方收到乙方代理費發票后8個工作日內將代理費劃轉至乙方賬號。
3.3.3 根據客觀情況確實需要返還定金時,由甲方退還所收取的定金(含誠意金、臨時訂金、VIP卡費用、正式定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
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效;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費用后,合同自然終止。
4.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4.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不可抗力而影響有關條款履行的不視為違約。
4.4 在服務代理期內,乙方不得將代理權轉讓給第三方經紀機構或委托分銷。同時,甲方不得將已授權代理的房號自行銷售或委托第三方銷售。
第五條 乙方提供專業增值服務(合作期內)
5.1 免費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市場資訊,包括市場供應情況變化及競爭變化等。
5.2 免費定期向甲方提供相關區域市場調研報告及其他相關的行業信息。
5.3 免費向甲方提供乙方擁有的片區客戶資源及銷售渠道信息,但涉及第三方經濟利益、商業秘密及現售項目的信息資料除外。
5.4 作為甲方的主要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行業資源,推薦相應的專業公司作為合作單位,在設計、制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
第六條 其他
6.1本合同規定要提交的附件應及時提交確認,該附件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函件、會議紀要、通知經雙方確認后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2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嚴格遵守,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合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在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 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1.3 國土證號:
1.4 項目規模:規劃建設凈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用地(含綠化待征地) 平方米,容積率 ,項目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上為甲方提供的現有書面資料反映的內容。甲方將委托專業測繪機構對本項目建筑面積進行測量,最終可銷售面積以甲方提供的專業機構測量報告為準(以下簡稱“可銷售面積”)。
第二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銷售事務。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部分為以下第【 】部分,共計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下簡稱“代理銷售面積”):
(1) 住宅部分: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 商業部分: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銷售目標任務
1、 本項目的銷售任務為,自本項目具備開盤條件且開盤之日起計算在個月內達到可銷售面積的 90 %,且實際銷售均價應不低于【 】元。其中,開盤條件為甲方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且現場正式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樣板區形成。在達到開盤條件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已具備開盤條件。
2、 若遇項目未達到開盤條件即開始銷售、或因重大市場變化因素(區域房地產市場整體上漲、整體崩盤、國家重大政策調整、或者重大自然災害等)影響,上述住宅代理銷售目標任務,屆時根據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 甲方VIP客戶及內部封房部分,不納入乙方的目標任務考核。
第四條 銷售條件
根據項目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件取得時間及營銷全程策劃實際進展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項目具體開盤時間,以保證項目銷售取得理想業績。
項目銷售條件:
1、項目物業正式開盤銷售前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首期物業開盤前銷售中心和樣板房裝修完畢、樣板區形成;
3、正式銷售前,甲方完成與按揭銀行的簽約工作,使得購房客戶具備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
4、完成銷售所需沙盤、模型、看板等銷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銷售面積的測量、銷售資料(樓書、戶型圖集、宣傳單頁等)的印制。
第五條 營銷代理傭金
1、甲方以銷售合同總金額的更名費、客戶違約金。
2、如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不收取所退房屋代理傭金;若因客戶違約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收取所退房屋客戶違約金的一半,并不再收取所退房屋的代理傭金。
第六條 宣傳推廣
1、甲乙雙方商定,項目宣傳推廣費用不超過項目總銷售額的使用計劃,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可隨時在該項目宣傳資料上使用項目之“ 營銷商”、“ 全程策劃和代理銷售商”以及乙方公司名稱。
3、甲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今后對自身形象宣傳推廣方面,有權使用甲方項目名稱、文字或圖形資料。
第七條 VIP客戶及內部封房
對于VIP客戶,乙方按銷售合同總金額的計提代理傭金。 甲方須提前書面確認并函告乙方VIP客戶及內部封房的事宜。 甲方關系戶及內部封房面積不得超過本項目可銷售面積的。
第八條 通知
1、 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僅以蓋有公章、或合同章、或雙方指定代表簽字的文本(原件)為生效文本。(甲方指定【 】為代表,乙方指定【 】 為代表)。
2、 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應以專人送達或郵資預付的掛號或快遞郵寄方式交付或發送。專人送達的,以遞送視為送達;以掛號、快遞郵寄的,在付郵后第十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3、 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下列有關地址,直到一方向其他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甲方:【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規定的交房截止之日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之日止。
2、 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本合同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前發生的任何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除本條第2款及補充協議另有規定之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根據本合同規定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均視為違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 日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
(2) 違約天數=自違約事件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的日歷天數;
(3) 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在違約事件發生之時,在不妨礙守約方任何其他可以獲得的權利主張和/或司法救濟的前提下,守約方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且要求違約方在收到該等書面通知之后的三十(30)日內采取措施以糾正和補救該等違約事件。如果該等違約事件在前述三十(30)日內未能獲得充分和完全的糾正或補救,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且守約方無需因此而向違約方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雙方同意,前述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停止開發情況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包括依據本條第1款約定的終止情形)。如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違約金金額=(代理銷售面積—已銷售面積)*已銷售面積的銷售均價*1%
雙方同意,前述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協商不成可向本項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 (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鄭州市航海路與未來路交叉口啟航大廈A座18F
聯系電話:
甲方為 __商業廣場永城(商業地塊兒) 項目之發展商,現委托乙方為上述物業之全程獨家銷售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物業
甲方位于 永城市 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澮河路、東磨山路 即所有商業地塊兒面積是本合同的委托標的物業面積。
第二條 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標的物業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積銷售率達90%為止。達到本合同終止時間之后,如甲方沒有書面表示終止合同的話,乙方可繼續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銷售面積達到銷售率100%。
第三條 委托策劃、代理范圍:
1) 乙方進駐售樓處前,甲方就可售標的物業之所有單位清單以書面形式交達乙
方;
2) 甲方有權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甲方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不超過可售物業數
量的10%,在乙方進駐售樓部前甲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樓號、樓層及房間號,甲方自行銷售的標的物業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
1)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業擁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
2) 甲方保證在委托標的物業正式對第三方銷售時已取得政府許可的合法銷售證明文件,如果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相關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3) 甲方對因該物業本身之權屬、資格或質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乙方之策劃、銷售代理的服務內容包括:乙方成立項目專案小組,為甲方提供包括市場調查、策劃顧問、銷售代理服務。
1)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項目組成員名單,未經甲方同意,項目組人員不得隨意調換或撤離。
2) 本合同訂立后,乙方參加由甲方等與銷售相關的合作單位聯合組成的項目工作協調小組,指導項目營銷工作;
3)乙方向甲方分階段提交市場分析報告、項目市場定位、營銷策略、推廣方案、銷售執行方案及工作進程時間表,以上所有方案須經甲方研究審核并書面同意后實施。根據市場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上述有關計劃和方案作適當調整;
4)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有關項目宣傳推廣的專業意見及推薦相應的專業公司,并協助跟進各項工作。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統一組織實施;
5) 乙方負責各種營銷活動的籌備組織安排,包括物業展銷會,新聞發布會、酒會。上述活動方案和有關費用需經甲方審核書面同意,并由甲方支付;
6) 乙方在不同銷售階段向甲方書面提供總銷控意見,積極迎合市場要求;
7) 乙方在配合甲方的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
8)乙方之銷售人員須做好本職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銷售分解目標外,還應積極主動及早聯系業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準備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戶售后服務。
9) 乙方人員在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對第三方作出違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項目本身)的允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乙方之權限
1) 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深入、詳細地調查研究,使策劃報告具有真實性、科學性與實用性,并在提交策劃報告時,對策劃報告的內容予以解釋;
2) 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相關資料向外透露;
3) 乙方須按照甲方所確定的銷售條件(售價、付款方式及本合約條款等)進行銷售,否則乙方須補償由于乙方越權銷售而造成甲方的直接損失;
4) 按照獲得甲方同意的意向,在既定范圍內與甲方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5)乙方須將物業銷售的具體情況在《定金合同》(一式肆份,由發展商統一印刷,統一編號,乙方在甲方售樓處分次登記領用)簽訂后24小時內以電話、短信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
6) 委托期限內,乙方向甲方提出銷控原則,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權負責總銷控。
第七條 委托代理程序
客戶所繳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購房款由客戶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號,并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乙方在此過程中與客戶簽訂《定金合同》并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正式《商丘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八條 服務取費
本項目代理費用,包括銷售代理傭金和銷售溢價分成二部分。甲方須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
1)顧問服務費:在項目不具備銷售條件的之前(取得預售許可證,并可以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萬元整,作為前期啟動費用,該費用不計入后期銷售代理費中,直至乙方取得第一筆銷售代理傭金為止,合同簽定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筆顧問服務費人民幣叁萬元整;
2) 甲方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為銷售額之1.2%(百分之壹點貳),項目溢價按甲方七成乙方三成計算;
3)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凡甲方與客戶簽訂預(銷)售合同,并且甲方收到客戶支付的全部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的,須按揭款或公積金到甲方賬戶)后,視為乙方房屋銷售代理成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房屋銷售代理傭金和相應銷售溢價分成;
4)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低于“銷售低價”的,甲、乙雙方同意按該套房屋所對應的“銷售底價”作為計算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的依據。“銷售底價”是指在本項目正式開盤日前,甲、乙雙方制定的本項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價底價表”,既制定出每套銷售房源的“銷售底價”,經甲方審定后備檔,作為甲、乙雙方結算銷售溢價分成的依據。
5) 銷售溢價分成辦法。本項目可售房源實際售價超出“銷售底價”(既“一房一價底價表”)部份的銷售收入為銷售溢價,乙方收取銷售溢價款需向甲方開具合法的發票。
6) 銷售溢價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銷售溢價分成款的結算以本項目代理期限為考核期,乙方每個月向甲方申請暫結銷售溢價分成款。
7) 若購房客戶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支付購房款,甲方應按乙方上月成交房屋成交數額結算傭金;
8) 若購房客戶采取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甲方應于購房客戶的貸款申請獲得銀行批準后結算該房屋傭金100%;
9)若甲方在項目不具備銀行按揭條件下執行銷售,則甲方應于購房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所購房款首付款到賬后結算該房屋傭金的50%,于銀行貸款支付至甲方賬戶后結算該房屋傭金的50%;
10)若甲方在項目不具備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條件下執行銷售,則甲方應于購房客戶簽署《定金合同》或《認購協議》,并按照所購房款付款到賬數額結算該房屋傭金;
11)甲方在每個月給乙方結算一次銷售代理費,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由甲方客服部門認可的符合銷售代理費結算條件的銷售代理費用(銷售代理傭金和銷售溢價分成)表,甲方應在收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相應的銷售代理費,逾期甲方須按照應付金額的0.3%/天支付滯納金給乙方,乙方須提供稅務發票;
12)如果客戶簽署《定金合同》之后悔約,客戶已繳交的定金將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未退還的,乙方可以獲得該違約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房重新銷售后銷售代理費正常結算;
13)如果客戶簽署《商丘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悔約,如果相關合同項下的銷售代理費已經結算給乙方,則乙方退回已收銷售代理費給甲方或由甲方直接從下次代理費中扣除。
14)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營銷過程中,根據客觀市場情況和主觀需求,制定相應之績效考核方案,對乙方提出相關考核目標及獎罰措施。具體執行方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約束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如果采納乙方的營銷策略建議,就須委派專人負責準備相關資料、推廣活動及執行策略,并支付相關一切費用;
2) 甲方須支付到期應付銷售代理費;
3) 甲方同意在該項目的宣傳資料或其他廣告形式上標示乙方公司名稱;
第十條 終止合同
1)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在取得相關證據后有權即時責令乙方停止銷售該物業,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2)如果雙方中的一方未能依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守約方可書面告知違約方并給予對方十四天的整改期,如果期滿后違約方仍未修正,則守約方可發出單方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自該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第7日本合同終止。同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3)若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條款8注明)銷售代理費,且在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后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時,乙方須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銷售代理費中扣除。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之補充協議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以下無正文,為雙方簽字蓋章之用)
甲方: 乙方:
_置業有限公司 河南嘉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真誠合作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以下稱)營銷策劃、市場調研、銷售代理等事宜達成本合同,雙方恪守信用,共同執行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銷售代理之項目
1.1 受托項目名稱:項目___________;
1.2 受托項目面積:總建筑面積共約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沿街商鋪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約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權責
2.1 甲方權責:
2.1.1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等;在開盤日前,甲方提供公開銷售所需要的各項文件資料、(《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樓盤銷售百問》,以確保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資料真實并承擔上述資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2.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并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
(2)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專案小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體銷售策劃、價格方案建議、各類促銷方案等經雙方協商后方可實施。
(3)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告知甲方。
(4)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享有審核權。
2.1.3在項目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制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短信宣傳費、廣告、售樓資料及售樓處的水電費等日常費用,根據乙方提供的方案建議委托上述相關單位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售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為客戶提供看樓的交通工具。負責現場甲、乙雙方需要協調的各類工作事宜。
2.1.4 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報酬,包括策劃銷售代理服務費、傭金提成等相關費用。
2.1.5 甲方委派專人負責收取客戶定金、購房款,委托乙方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
2.1.6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同意所有營銷宣傳資料,包括售樓資料、媒體廣告、有關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等,均注明:“策劃及銷售代理:“濟南全新全異營銷策劃公司”字樣。
2.1.7 因購房質量、房屋產權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責任,乙方給予積極配合。
2.1.8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歸屬于乙方,甲方在
范圍內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乙方向甲方單獨進行工作匯報,任何工作匯報均謝絕以下
第三方在場。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交的策劃工作報告及成果公開發表或提供給合作單位(如設計院、廣告公司等)以外的第三方。
2.1.9 甲方不得將該項目的銷售房源自行銷售或委托其他第三方銷售。
2.2 乙方權責:
2.2.1 乙方具備房地產交易代理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乙方采取的銷售手段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
2.2.2 乙方的服務內容:為全程提供綜合的銷售服務。
(一) 營銷策劃、市場調研服務
(1)從策劃和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訪談、銷售推廣研究,向甲方提報項目市場、客戶調研報告,產品定位和產品解決方案的客戶反饋和修訂建議,項目銷售及推廣策略!俄椖课飿I定位報告》、《營銷策劃總綱》經甲方認可后乙方負責執行和實施。
(2)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推廣策略、銷售節奏安排、價格策略、內部認籌方案,開盤方案,推廣活動及項目包裝方案等重要策略,經甲方認可后乙方負責執行和實施。
(3)在項目銷售過程中,乙方負責制定階段性的推廣和銷售計劃、促銷活動計劃、推廣活動計劃等營銷方案,并負責落實、執行各項推廣計劃,并對廣告和推廣的效果進行監測和反饋,根據反饋實際情況及時對營銷推廣策劃進行調整。
(4) 乙方指定專職銷售經理,負責對項目的全過程銷售工作進行管理,落實策劃策略及銷售計劃。
(5) 乙方指定專職策劃人員,在項目銷售過程中,負責推廣計劃和營銷活動的落實和執行。
(6)乙方負責日常定期的市場調研、競爭產品跟蹤研究和客戶訪談,根據市場反應、銷售狀況及成交客戶分析,定期提交項目分析及總結報告、階段銷售推廣建議。
(二) 銷售前臺代理服務
(7)在正式進場前,乙方組建的銷售團隊,統籌營銷工作。銷售項目經理常駐銷售現場,并從乙方現有銷售隊伍中抽調具有與同類物業銷售經驗的優秀銷售人員組成銷售團隊,銷售團隊常駐銷售現場,專門負責銷售工作,銷售總監定期巡查檢查,乙方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3~5名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其中開盤日和銷售旺季保證每日不少于5人,在項目銷售后期和淡季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銷售人員人數。
(8) 在乙方正式進場銷售之前,乙方負責完成對銷售團隊的培訓,并建立項目銷售管理制度。
(9) 銷售現場管理:乙方代表甲方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管理,維持銷售現場銷售秩序。
(10) 客戶洽談:乙方負責做好接洽客戶、市調人員以及交流參觀人員。
(11) 客戶信息管理:乙方負責收集來電來訪客戶信息,錄入明源系統,建立來電來訪客戶檔案,向甲方反饋客戶意見。
(12) 前期客戶積累:項目正式開盤前,乙方負責進行項目推廣及客戶積累,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下,完成客戶登記的相關工作。
(13)簽訂認購書:項目正式開盤后,乙方負責與客戶簽訂《認購書》、客戶簽訂《認購書》,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認購行為按照事先制訂的認購流程嚴格執行。
(14)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催促購房客戶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簽約,與客戶簽訂《棗莊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催促購房客戶交納樓款,協助客戶在簽約時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15) 乙方負責管理房號銷控表,在自由銷售渠道范圍內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發動二、三級聯動。
(三) 銷售后臺事務管理服務
(16) 配合銷售前臺完成認購及簽約環節;
(17) 乙方負責認購前根據銷控表進行房號確認;
(18) 乙方負責簽訂認購書、催交首期款、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收集按揭客戶資料并督促客戶簽訂按揭合同,并負責一次性付款客戶尾款的督促工作。
2.2.3 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
(1) 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保證上述資料真實有效。
(2) 乙方不得以低于合同底價的價格銷售,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3)乙方需委派經驗豐富、并具有相應資歷的項目經理負責的銷售執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換項目經理,乙方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員工辭職情形除外)。
(4)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實的宣傳和銷售。
(5)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銷售代理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乙方的營銷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6)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雙方確認的推廣銷售資料保密。
(7)乙方負責本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傭金、社會保險及相應的福利;負責承擔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費用,期間電話初裝費、電話使用費、寬帶費等費用。
(8) 乙方工作人員服裝由乙方提供并承擔費用,若甲方有特殊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2.2.4乙方對每個銷售單位結算代理費的依據:一次性付款客戶以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若結算代理費后下月客戶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全款,則甲方暫扣回該單位已支付的代理費,直至該單位房款全額支付甲方返回暫扣代理費;按揭客戶以收集起按揭資料,客戶方簽訂按揭合同的時間為準,但不包含按揭放款。
第三條 服務報酬
3.1 策劃顧問咨詢服務費
3.1.1前期策劃顧問咨詢服務費共1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拾萬元整)。該策劃顧問咨詢服務費用分兩期支付,首付5萬元整(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后8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二期5萬元整(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在人員正式進場后支付,此項費用在乙方后期傭金中扣除。
3. 2 銷售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
3.2.1 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根據乙方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情況,銷售代理費為所有所銷售房款的 %。
3.2.2 用工程款、材料款、融資等抵付房款及職工內部購房的,按計取。
3.3 差價提成:
所售房屋銷售底價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明細表作為合同附件。超出底價部分,甲乙雙方按分成(甲方占 成,乙方占 成)。
3.4 結算時間及程序:
3.3.1 乙方每月5號前將上月結算單提供給甲方審算,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簽章確認的結算單交回給乙方;
3.3.2 乙方在收回結算單5個工作日內提交代理費發票,甲方收到乙方代理費發票后8個工作日內將代理費劃轉至乙方賬號。
3.3.3 根據客觀情況確實需要返還定金時,由甲方退還所收取的定金(含誠意金、臨時訂金、VIP卡費用、正式定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
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效;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費用后,合同自然終止。
4.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4.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不可抗力而影響有關條款履行的不視為違約。
4.4 在服務代理期內,乙方不得將代理權轉讓給第三方經紀機構或委托分銷。同時,甲方不得將已授權代理的房號自行銷售或委托第三方銷售。
第五條 乙方提供專業增值服務(合作期內)
5.1 免費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市場資訊,包括市場供應情況變化及競爭變化等。
5.2 免費定期向甲方提供相關區域市場調研報告及其他相關的行業信息。
5.3 免費向甲方提供乙方擁有的片區客戶資源及銷售渠道信息,但涉及第三方經濟利益、商業秘密及現售項目的信息資料除外。
5.4 作為甲方的主要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行業資源,推薦相應的專業公司作為合作單位,在設計、制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
第六條 其他
6.1本合同規定要提交的附件應及時提交確認,該附件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函件、會議紀要、通知經雙方確認后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2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嚴格遵守,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合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在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 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1.3 國土證號:
1.4 項目規模:規劃建設凈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用地(含綠化待征地) 平方米,容積率 ,項目總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上為甲方提供的現有書面資料反映的內容。甲方將委托專業測繪機構對本項目建筑面積進行測量,最終可銷售面積以甲方提供的專業機構測量報告為準(以下簡稱“可銷售面積”)。
第二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銷售事務。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部分為以下第【 】部分,共計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下簡稱“代理銷售面積”):
(1) 住宅部分: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 商業部分: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銷售目標任務
1、 本項目的銷售任務為,自本項目具備開盤條件且開盤之日起計算在個月內達到可銷售面積的 90 %,且實際銷售均價應不低于元。其中,開盤條件為甲方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且現場正式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樣板區形成。在達到開盤條件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已具備開盤條件。
2、若遇項目未達到開盤條件即開始銷售、或因重大市場變化因素(區域房地產市場整體上漲、整體崩盤、國家重大政策調整、或者重大自然災害等)影響,上述住宅代理銷售目標任務,屆時根據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 甲方VIP客戶及內部封房部分,不納入乙方的目標任務考核。
第四條 銷售條件
根據項目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件取得時間及營銷全程策劃實際進展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項目具體開盤時間,以保證項目銷售取得理想業績。
項目銷售條件:
1、項目物業正式開盤銷售前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首期物業開盤前銷售中心和樣板房裝修完畢、樣板區形成;
3、正式銷售前,甲方完成與按揭銀行的簽約工作,使得購房客戶具備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
4、完成銷售所需沙盤、模型、看板等銷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銷售面積的測量、銷售資料(樓書、戶型圖集、宣傳單頁等)的印制。
第五條 營銷代理傭金
1、甲方以銷售合同總金額的更名費、客戶違約金。
2、如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不收取所退房屋代理傭金;若因客戶違約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收取所退房屋客戶違約金的一半,并不再收取所退房屋的代理傭金。
第六條 宣傳推廣
1、甲乙雙方商定,項目宣傳推廣費用不超過項目總銷售額的使用計劃,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可隨時在該項目宣傳資料上使用項目之“ 營銷商”、“ 全程策劃和代理銷售商”以及乙方公司名稱。
3、甲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今后對自身形象宣傳推廣方面,有權使用甲方項目名稱、文字或圖形資料。
第七條 VIP客戶及內部封房
對于VIP客戶,乙方按銷售合同總金額的計提代理傭金。 甲方須提前書面確認并函告乙方VIP客戶及內部封房的事宜。甲方關系戶及內部封房面積不得超過本項目可銷售面積的。
第八條 通知
1、 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僅以蓋有公章、或合同章、或雙方指定代表簽字的文本(原件)為生效文本。(甲方指定【 】為代表,乙方指定【 】為代表)。
2、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應以專人送達或郵資預付的掛號或快遞郵寄方式交付或發送。專人送達的,以遞送視為送達;以掛號、快遞郵寄的,在付郵后第十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3、 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下列有關地址,直到一方向其他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甲方:【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規定的交房截止之日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之日止。
2、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本合同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前發生的任何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本條第2款及補充協議另有規定之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根據本合同規定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均視為違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 日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
(2) 違約天數=自違約事件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的日歷天數;
(3) 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在違約事件發生之時,在不妨礙守約方任何其他可以獲得的權利主張和/或司法救濟的前提下,守約方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且要求違約方在收到該等書面通知之后的三十(30)日內采取措施以糾正和補救該等違約事件。如果該等違約事件在前述三十(30)日內未能獲得充分和完全的糾正或補救,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且守約方無需因此而向違約方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雙方同意,前述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停止開發情況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包括依據本條第1款約定的終止情形)。如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違約金金額=(代理銷售面積—已銷售面積)_已銷售面積的銷售均價_1%
雙方同意,前述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協商不成可向本項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 (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營銷代理范圍、目標、代理費及結算辦法
1.1代理物業的概況
1.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1.1.2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1.3項目規模:約________平方米
1.1.4項目功能:住宅及商鋪
注:項目具體資料以甲方提供、政府批準的文件為準。
1.2營銷代理范圍
1.2.1銷售物業為住宅、商鋪。
1.2.2營銷范圍:提供獨家銷售代理和全程策劃顧問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本項目全案整合推廣、廣告設計服務、宣傳物料的設計與公關活動的策劃。
1.2.3廣告方面由甲方選定并經乙方同意后選定一家專業的廣告公司實施,其費用由乙方每月承擔____萬元,其余由甲方承擔,廣告公司的服務周期為開盤前________個月至項目銷售面積__________%時結束。
1.3營銷代理期限及銷售目標
1.3.1本合同規定的完成銷售目標是指銷售面積。銷售目標完成的標準是客戶繳納定金并簽定購房合同并足額繳納合同約定的首付款(悶頂層不計算銷售面積)。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周期為本項目房源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滿________年為止。
1.3.2本合同約定銷售階段分為四個階段進行考核:
第一階段:本項目房源取得預售許可證開盤銷售之日起______天內(______個月),乙方需完成銷售目標的______%,若本階段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扣除乙方________%的保證金,即________萬元整。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之日起________天內(______個月),乙方需完成銷售目標的______%,如果上階段完成銷售目標,本階段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扣除乙方____%的保證金,即____萬元整。如果上階段未完成銷售目標,本階段也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證金,即______萬元整。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之日起________天內(____個月),乙方需完成銷售目標的________%,如果上階段完成銷售目標,本階段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證金,即______萬元整。如果上階段未完成銷售目標,本階段也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證金,即____萬元整。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之日起________天內(__________個月),乙方需完成銷售目標的______%,若本階段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證金,即______萬元整。如果上階段未完成銷售目標,本階段也沒有完成則本階段扣除保證金中的______%,即______萬元整。
以上階段中,如遇春節假期,則相應階段銷售目標完成日需推后______天。
1.3.3以上銷售目標完成的前提是工程形象進度按計劃進行,廣告推廣費用按________%的標準計劃投入。
1.4營銷代理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4.1營銷代理費標準
1.4.1.1本合同規定乙方在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目標的________%以上的前提下,各階段的代理費用結算標準為各階段合同銷售金額的________%。(但每期代理費結算支付以實際銷售金額為準)
1.4.1.2本項目暫定底價均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甲方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和市場行情與乙方協商一致后對底價進行調整。
1.4.1.3甲方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和市場行情與乙方協商一致后對第三、四階段的銷售目標做出適當調整和要求。
1.4.2代理費支付方式
1.4.2.1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上月銷售及應付代理費報表,由甲方審核無誤后按乙方申報數額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費和考核乙方的銷售目標完成情況。本合同之“實際銷售”是指甲方與購房者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實際收到已售房屋的全部價款(含銀行按揭貸款)的銷售,“合同銷售”是指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房買賣合同但實際只收到已售房屋的部分價款的銷售,僅預收定金不計入“合同銷售”。
1.4.2.2代理費用按月結算,各階段前______個月的代理費結算按其實際銷售金額的________%結算,第______個月后將對整個階段的合同銷售額進行統計,若完成本階段合同銷售目標的______%以上,則代理費按______%標準結算并按此標準補齊前______個月的費用。若乙方未能完成階段合同銷售目標,則按______%的標準結算相應階段的代理費。(注:是否完成銷售目標依據合同銷售金額為準,但單項物業全部回款才能支付其代理費,結算發生歧義時以本條解釋為準。)
1.4.2.3團購或其它原因低于底價銷售的情況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由乙方組織的團購活動,其代理費按實際銷售金額的____________%結算;由甲方組織的團購活動代理費按實際銷售金額的__________%結算,團購計入乙方任務。
1.4.2.4若為甲方關系客戶購買的房屋,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按實際銷售額的________%結算,計入乙方任務。(關系戶界定標準為客戶成交前后由甲方負責人通知乙方到場代表的客戶)
第二條保證措施
2.1履約保證金
2.1.1合同簽訂后乙方前期向甲方支付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2.1.2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銷售目標的____________%以上并且撤場后,甲方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2.2營銷過程的監督及管理
2.2.1乙方在正式銷售前,需向甲方提交包括營銷策劃方案、銷售底價、銷售流程、銷售人員配備及相應的規章制度、廣宣費用計劃在內的甲方認為需要提交的所有文件、資料,提交方式為裝訂成冊的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各一套。
2.2.2甲方以乙方提交的營銷方案、管理制度等為依據,監管乙方的營銷過程并提出改進意見,對乙方管理落實不到位的地方隨時提出整改意見,對不合格的營銷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3退場
2.3.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在連續兩個階段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目標的______%以上,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并只退還其剩余保證金。
2.3.2乙方退場時,乙方應將所有甲方認為需要移交的包括客戶資料在內的所有資料移交甲方,乙方應積極配合新進場人員的工作并充分考慮過渡時間。乙方如不配合,甲方將不結算剩余代理費,不退還保證金。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3.1.1對乙方的銷售工作提供支持及協助。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文字資料和相關的各種批文,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
3.1.2合同生效后及時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法的售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五證、總平面效果圖、外立面效果圖、戶型圖、景觀效果圖等),保證售樓的合法性,同時應向乙方提交銀行同意向此項目提供按揭貸款的文件,保證按揭的可行性。
3.1.3甲方負責營銷推廣費用的支付,推廣費用額度按待銷售額的__________%計算并投入(含售樓部及現場包裝費用)。具體投入方案由乙方制定計劃報送甲方審定后執行。
3.1.4負責在銷售的過程中與工商、稅務、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對外協調等工作并負責售樓部的保安、保潔工作。
3.1.5保證物業的工程質量、工程期限等甲方認可的對客戶的一切承諾。
3.1.6甲方負責免費提供看房車,并負責各售樓部內外裝修及必要的包裝,保證客戶看房通道的安全暢通。并一次性配齊各售樓部各類必需的家具設施、電話通訊設備(電話寬帶甲方只承擔初裝費),保證其能安全正常使用。后續需要的費用以及辦公文具類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承擔現場售樓部(不承擔市內售樓部)的水電費用,從開盤之日起市內售樓部的租金由乙方承擔。
3.1.7甲方負責派出專人收取購房款、審查并在乙方協助下簽訂售房合同(開發商簽字蓋章時間不超過24小時),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并負責管理銷售完成的合同。財務人員需在項目現場辦公,其作息時間與銷售部作息時間同步。
3.1.8甲方應及時回復乙方對項目提出的各項工作建議。按時依據合同足額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服務費。
3.1.9如乙方要求增加或改換售樓部,需經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負責裝修及包裝,租金則由乙方承擔。
3.1.10甲方應負責收取客戶簽合同前屬于封房金性質的小額訂金,封房金單筆限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保證隨收隨退。也可由乙方收取,但需接受甲方控管。
3.2乙方權利及義務
3.2.1負責協助廣告公司擬定整合推廣思路以及宣傳資料文稿,一切對外宣傳文稿交甲方審閱并書面批準后執行。不得超出甲方規定的書面宣傳內容范圍進行宣傳和承諾。乙方的宣傳不能破壞甲方形象,并應接受甲方的監督。
3.2.2合同簽定后,乙方應根據項目開發進度及市場策略作出具體的銷售實施計劃及銷售底價表,報甲方批準后實行。
3.2.3在甲方取得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盤銷售。并根據市場形勢合理掌控項目宣傳及銷售節奏,并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審批。
3.2.4定期向甲方提交銷售動態報告及相關的客戶基礎資料(銷售成交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及銷售現場來客、來電登記表),提交方式為書面文件和電子文檔。保證項目經理每天(節假日除外)駐現場指導銷售。乙方需在甲方確定的開盤之日起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月度任務分解表作為合同附件。
3.2.5負責安排客戶交納購房款。
3.2.6協助甲方收集客戶銀行按揭資料。
3.2.7完成項目銷售后________天內向甲方移交所有的項目文件資料,及客戶檔案資料,合同文件等。
3.2.8在銷售期間內負責售樓場所內的辦公秩序,小心使用售樓場所的辦公設備,銷售完成后及時向甲方移交售樓場所辦公用品及設施。承擔相應的費用。
3.2.9乙方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業務。
3.2.10負責乙方銷售人員的招聘、培訓,乙方在履行配合過程中所產生的市場調研、項目策劃、創意設計費用、工作人員(含策劃人員、設計人員、推廣人員、現場銷售人員及外勤銷售人員等)工資、福利、獎金、差旅費以及各售樓部內的電話費、水費(含各售樓部飲用水)、市內售樓部電費(現場售樓部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及日常辦公耗材(含但不限于打印紙)以及看房車的日常使用費(含但不限于油費、違章、保險、年審等)、以及市內售樓部從開盤之日的租金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2.11乙方簽訂的合同,應符合甲方要求。非格式化合同條款的簽訂應事先書面報甲方確認簽字后方為有效。
3.2.12項目看房車調配權由乙方控制,但乙方不能用作它用。
3.2.13在入伙前后,乙方應全力協助甲方進行乙方銷售業主入伙交接手續,確保無重大糾紛發生。
3.2.14乙方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3.2.15乙方應對甲方的項目信息保密,不得外泄其有關資料如:價格,營銷方案等(包括電子文本)。如若出現信息外泄,則需承擔相關責任。
3.2.16乙方應配備足夠的銷使(包括大學生)滿足銷售需要,并承擔費用。
3.2.17乙方足額承擔本合同1.2.2條之約定費用。
第四條退房退定處理
如有退房退定應由乙方現場銷售經理報甲方授權人員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視具體情況按相關規定將客戶所交房款退還客戶,并按以下具體情況處理:
4.1.1如因乙方原因(如乙方亂承諾等過錯,客戶能提供法律認可的證據)造成退房,乙方應退還相關代理費。并扣減乙方相應的實際銷售金額,按扣減后的實際銷售金額重新考核乙方銷售目標及計算銷售代理費。
4.1.2如因甲方工程質量或延期交房的原因造成退房,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退還相關代理費。
4.1.3如因購房者自身的原因退房,甲方在不致影響銷售的原則下可酌情收取購房者違約金,此違約金由甲方享有。乙方已收取該單位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方
5.1.1任何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等問題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客戶與甲方的糾紛,其后果由甲方獨自承擔。
5.1.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乙方所得,每超過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__天乙方有權停止工作,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5.2乙方
5.2.1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辭,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核準的書面宣傳資料范圍內對客戶進行承諾;如乙方違背(客戶能提供法律認可的證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5.2.2銷售房款全部由甲方人員收取并存入指定的帳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房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并將已收取的購房款全額返還甲方。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變更及其它
6.1.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單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均屬違約行為,提出方需向對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違約金。
6.1.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和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后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3甲、乙雙方有責任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
6.1.4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6.1.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形成后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 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營銷代理、總體策劃合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 合作事項
乙方對甲方生產的茶油進行推廣策劃和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乙方為甲方生產的茶油品牌的指定營銷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進行該項目代理范圍內的營銷策劃代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五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以續簽合同,如須對合同進行補充或者修改,須經過雙方共同商議決定,補充協議視為該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四條 乙方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提供茶油品牌策劃及銷售組織管理建議及執行,與甲方共同進行茶葉市場推廣及執行并負責銷售執行。
1、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商標的備案登記、注冊工作,并進行商標圖案設計。
2、乙方負責產品的包裝設計、企業形象識別系統設計。
3、乙方負責提供市場營銷、價格策略等整體營銷推廣方案。
4、負責提供銷售組織與部署的建議并負責執行。
5、負責提供整體和階段性的市場調查及分析,負責提供專題性市場和競品分析及建議。如市場出現重大變化,則應及時提供市場最新情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保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生產資質、產品質量標保等相關法律規定批文和手續。
2、根據市場需求及時生產產品,保證產品生產、包裝環節所需的人員、設備、材料等一切條件,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3、負責承擔商標申報注冊產生的所有費用。
4、為乙方提供積極支持,與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順利開展工作及將雙方確認的建議貫徹于執行中。
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6、有權及時對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劃,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7、按時保質向乙方、客戶交付產品,如有違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生產、銷售工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銷售策劃服務,對甲方所委托事項要按時、準確、保證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及時配合執行。
2、乙方所有策劃方案、相關建議文案、市場調查、信息資料分析報告等以書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電子文件形式向甲方匯報及跟蹤執行。
3、乙方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下達的銷售任務(累計考核),如實際階段性目標未達到預期銷售計劃則雙方應協商提出相應措施予以調整。
4、乙方應按照雙方同意之決定嚴格執行。如乙方對有關市場策劃、銷售各方面的策略和執行決定有異議,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應及時回復,如甲方超過三個工作日不予回復,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
5、乙方不得采取有損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的不正當行為。
6、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第七條 雙方日常工作機制
1、合作中所有關于銷售策略、銷售資料、銷售收費、對外宣傳口徑等工作都需要甲方蓋章或代表簽字確認,乙方才能組織實施。
2、甲乙雙方代表定期舉行項目營銷會,溝通包括銷售客戶、銷售成績和市場情況等與銷售相關的事項。
3、甲乙雙方代表每月進行一次項目銷售總結和計劃例會,總結當銷售工作情況, 對下個月的銷售工作計劃進行討論和部署。
4、乙方定期提交給甲方的各類報表、銷售報告、客戶統計分析表等。
第八條 代理合作費用
乙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服務合作內容,甲方須就乙方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費50萬元,其中現金支付30萬元,以茶油支付20萬元,F金部分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支付10萬元,6個月內再支付10萬元,12個月內再支付10萬元;茶油乙方可以隨時提取。從第二年度開始,每年營銷代理費在上一年度基礎上增長20%,支付期限與第一年相同。同時,乙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年產品銷售額比上一年增長20%。未達到要求,相應扣減營銷代理費。
第九條 知識產權歸屬
雙方保證向對方提供的各項資料文件(咨詢性的資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 的所有權、處分權和知識產權。如因此導致他方涉入侵權糾紛并侵權事實成立的,視為該方嚴重違約。所有法律后果應由實際的責任方承擔,同時,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雙方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陳述和保證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2、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3、若因產品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二)乙方陳述和保證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2、若因乙方在銷售代理工作中之缺點、缺陷或擅自承諾等其它乙方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乙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無理由解除合同,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雙方就已完成并經甲方確認的工作及銷售結算費用。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費用,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則乙方有權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應收款外,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如逾期付款超過45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服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出現其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向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并追討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在合同期內,如乙方連續 個月未完成雙方確定的銷售任務,甲方有權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后5天內,乙方應移交所有的銷售策劃及客戶資料等,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據實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視為免責。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位于新樂市禮堂街的雅荷·春天沿街(地上地下)商業項目之銷售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 項目名稱:雅荷·春天沿街商業(含地上地下)
2、 地址:河北省新樂市禮堂街
第二條 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銷售本項目商業部分,銷售面積地上地下共計約8279.07㎡。
第三條 銷售價格
價格由乙方根據市場調研結果制定科學合理的價格區間,由甲方審核簽字后方可執行。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正式簽約之日起至正式開始銷售后的6個月終止。
2、 合同期滿,雙方可視合同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延長合同期限,并另行簽約。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的策劃費及代理傭金。
2、 甲方負責項目的財務和契約管理,負責收取客戶定金、房款及相關房地 產稅費。
3、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項目之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申辦該項目有關銷售的所有手續,并承擔相關責任。
4、 負責評審乙方提交的策劃、推廣方案,并提出改進意見,負責審定乙方報送的銷售策略、銷售價格、付款方式。
5、 項目在乙方代理發售前,甲方須提供能夠展示項目形象的售樓部一處,面積介于100㎡左右。同時備妥洽談桌椅、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硬件設施,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銷售推廣事宜。
6、 負責售樓處裝修、戶型沙盤、戶型模型、效果圖、樓書、DM、展板、戶外、活動等相關的宣傳費用。
7、 協助客戶辦理產權證手續。
8、 在本合同終止或甲方依本合同提出解除前,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銷售本合同約定的委托內容。
9、 甲方全權負責與當地政府各部門及拆遷戶的協調工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10、 甲方須委派一名代表,代表甲方與乙方全程接洽。
11、 同時根據銷售要求及時提供看房車輛及市中心設立臨時咨詢點,以加快項目銷售進程。
12、 對于乙方提交的策劃方案、銷售方案、廣告推廣方案,甲方必須在收到之日48小時之內給予乙方答復,否則視為甲方同意。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負責該商業項目的全程策劃、銷售代理、廣告推廣策劃等與銷售相
2、 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策劃費及代理傭金。
3、 承擔本項目銷售工作的策劃人員、銷售人員、廣告推廣人員、招商人員等工資、辦公費、住宿費、傭金等。
4、 負責在銷售現場接待客戶及提供咨詢。
5、 進行銷售人員選拔、培訓、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
6、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做好客戶反饋信息的收集工作,對本項目周邊市場進行調查,同時根據本項目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及策劃工作。
7、 甲方負責廣告推廣及銷售費用,但乙方須完成各階段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的策劃及整合工作(包括銷售計劃、銷售費用預算、廣告投放計劃等)提供宣傳策劃方案及實施所需費用明細。
8、 乙方根據本項目推廣實際情況,保證推廣費用不高于該項目銷售額的
9、 完成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包括整合營銷傳播策略及執行、VI系統的設計)。
10、 客戶簽訂認購書后,乙方負責與客戶進行聯絡,督促客戶繳納首付款并于簽訂認購書后的規定時間內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通知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交付按揭資料及相關所需資料及其他費用。
11、 自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銷售報表。
12、 乙方保證就客戶購買本項目一事不做出超出本項目甲方確認的買賣合同文本及補充協議規定之外的任何承諾,本項目所有的客戶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視為違約。
13、 乙方策劃人員全程跟進項目的整個操作過程,期間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及時參與本項目的定位設計工作,并提供參考意見。
14、 乙方必須保證該商業的整體性,在制定銷售計劃及實施銷售時,按片、按計劃推進。
15、 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20日內,乙方須提供完整的營銷策略報告。
第七條 服務費用
1、 策劃費
考慮到該商業項目的特殊性,乙方要提供除銷售以外的全程策劃、廣告推廣等工作。由于參與該項目工作的人員過多,同時廣告推廣屬額外工作,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伍萬元策劃費用,該費用在簽訂合同之日起5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
2、 銷售傭金
乙方的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營業額的2.5%
3、 傭金支付標準
甲方在每月銷售合同簽訂(或手續不全的情況下,簽訂自制的購房協議書)并在客戶繳納首期房款后,甲方財務必須在每月10日前給乙方據實結算傭金。
4、 溢價部分提成
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的部分,甲乙雙方按七三比例分成(甲方為七,乙方為三)。每月溢價提成由甲方向乙方全部據實結算。溢價提成部分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項目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
1、 服務費及溢價按月結算,銷售考核以套數為依據。
2、 乙方須在每月初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上月銷售報表,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成交業績,按既定傭金標準(2.5%)于每月10日前給乙方據實結算傭金(不含大定)。
3、 當乙方連續三個月完不成規定任務的60%,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按實際回款的2.0%給乙方結算代理傭金,合同自動終止。
4、 當正式銷售開始之日起(積累客戶和銷售VIP卡的時間除外,以正式簽訂大定協議書收取客戶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三個月內不能完成商業銷售總額的30%,甲乙雙方合同自動終止。甲方給乙方按1.5%結算傭金,剩余1%做為罰金歸甲方所有,不再返還乙方。
5、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不得以其他方式銷售,甲方自行銷售的必須按規定給乙方計提傭金,或甲方的關系戶必須由乙方親自接待,傭金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抵賬,則抵賬款項及套數自動沖抵當月任務(即做為乙方的任務),但乙方不參與抵賬部分的提成。
6、 甲方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后,非甲方原因導致該《買賣合同》終止或客戶退房時,不計提服務費用。乙方已收取的服務費用,由甲方向日后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扣除。
7、 客戶簽訂認購書或《買賣合同》后,由于換房、更名、違約等,向客戶收取的有關費用和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
8、 甲方支付代理傭金后,乙方給甲方開據正式發票,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保證金
1、 為了更好地督促乙方工作,提高銷售進度,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拾萬元保證金。
2、 保證金的繳納方式為每月甲方從乙方應提的代理傭金中扣除2萬元,5個月扣清,共計拾萬元做為保證金。
3、 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該項目全部銷售額的85%以上(含85%),并經甲方核準后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給乙方。當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該項目全部銷售額的60%以上85%以下,并經甲方核準后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乙方保證金總額的50%,剩余50%做為罰金歸甲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任務不足60%時,所扣拾萬元保證金做為罰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銷售部的組建
1、 本合同簽訂后,在雙方確定入場前,乙方向本項目提供營銷總監1名,銷售經理1名,策劃師1名,創意表現1名(不駐場),銷售人員4—6名。營銷總監由乙方總經理親自兼任,必須保證每周在項目現場呆一天,銷售經理做為乙方的全權代表與甲方全方位溝通接洽。
2、 策劃師在合同簽訂后半個月內到位并開始工作。銷售部在項目認購前一個月組建到位。
3、 上述乙方人員與甲方委派的財務人員共同組成本項目的銷售部。
4、 如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員、策劃人員及現場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或被客戶投訴或不符合本項目的銷售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10日內更換。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 如簽訂合同后,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代理或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若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乙方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
3、 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守約方在提前7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終止,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的代理費;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視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程度,扣除相應部分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5、 甲方須按照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延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6、 乙方入場后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開盤銷售或該項目轉讓等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如期銷售,同時超過雙方確定的開盤日期達一個月以上,則甲方必須給予乙方兩萬以上五萬以下的經濟補償。
7、 由于甲方原因,項目在銷售過程中被相關部門查封,致使項目不能正常銷售、不能收取客戶房款,導致乙方無形中增加經營成本達一個月以上時,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不低于五萬元的經濟補償。
8、 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視為違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互諒的原則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程營銷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
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營銷代理、總體策劃合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乙方對甲方生產的茶油進行推廣策劃和銷售代理。
第二條合作方式在合作期限內,乙方為甲方生產的茶油品牌的指定營銷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進行該項目代理范圍內的營銷策劃代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五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合作期滿,可以續簽合同,如須對合同進行補充或者修改,須經過雙方共同商議決定,補充協議視為該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四條乙方工作內容乙方負責提供茶油品牌策劃及銷售組織管理建議及執行,與甲方共同進行茶葉市場推廣及執行并負責銷售執行。
1、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商標的備案登記、注冊工作,并進行商標圖案設計。
2、乙方負責產品的包裝設計、企業形象識別系統設計。
3、乙方負責提供市場營銷、價格策略等整體營銷推廣方案。
4、負責提供銷售組織與部署的建議并負責執行。
5、負責提供整體和階段性的市場調查及分析,負責提供專題性市場和競品分析及建議。
如市場出現重大變化,則應及時提供市場最新情報。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保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生產資質、產品質量標保等相關法律規定批文和手續。
2、根據市場需求及時生產產品,保證產品生產、包裝環節所需的人員、設備、材料等一切條件,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3、負責承擔商標申報注冊產生的所有費用。
4、為乙方提供積極支持,與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順利開展工作及將雙方確認的建議貫徹于執行中。
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6、有權及時對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劃,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7、按時保質向乙方、客戶交付產品,如有違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生產、銷售工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銷售策劃服務,對甲方所委托事項要按時、準確、保證完成。
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及時配合執行。
2、乙方所有策劃方案、相關建議文案、市場調查、信息資料分析報告等以書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電子文件形式向甲方匯報及跟蹤執行。
3、乙方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下達的銷售任務(累計考核),如實際階段性目標未達到預期銷售計劃則雙方應協商提出相應措施予以調整。
4、乙方應按照雙方同意之決定嚴格執行。
如乙方對有關市場策劃、銷售各方面的策略和執行決定有異議,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應及時回復,如甲方超過三個工作日不予回復,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
5、乙方不得采取有損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的不正當行為。
6、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第七條雙方日常工作機制
1、合作中所有關于銷售策略、銷售資料、銷售收費、對外宣傳口徑等工作都需要甲方蓋章或代表簽字確認,乙方才能組織實施。
2、甲乙雙方代表定期舉行項目營銷會,溝通包括銷售客戶、銷售成績和市場情況等與銷售相關的事項。
3、甲乙雙方代表每月進行一次項目銷售總結和計劃例會,總結當銷售工作情況,對下個月的銷售工作計劃進行討論和部署。
4、乙方定期提交給甲方的各類報表、銷售報告、客戶統計分析表等。
第八條代理合作費用乙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服務合作內容,甲方須就乙方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
具體條款如下:第一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費50萬元,其中現金支付30萬元,以茶油支付20萬元。
現金部分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支付10萬元,6個月內再支付10萬元,12個月內再支付10萬元;茶油乙方可以隨時提取。
從第二年度開始,每年營銷代理費在上一年度基礎上增長20%,支付期限與第一年相同。
同時,乙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年產品銷售額比上一年增長20%。
未達到要求,相應扣減營銷代理費。
第九條知識產權歸屬雙方保證向對方提供的各項資料文件(咨詢性的資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
的所有權、處分權和知識產權。
如因此導致他方涉入侵權糾紛并侵權事實成立的,視為該方嚴重違約。
所有法律后果應由實際的責任方承擔,同時,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雙方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陳述和保證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2、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3、若因產品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二)乙方陳述和保證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2、若因乙方在銷售代理工作中之缺點、缺陷或擅自承諾等其它乙方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乙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無理由解除合同,應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雙方就已完成并經甲方確認的工作及銷售結算費用。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費用,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則乙方有權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應收款外,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如逾期付款超過45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服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出現其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并追討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在合同期內,如乙方連續
個月未完成雙方確定的銷售任務,甲方有權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解除后5天內,乙方應移交所有的銷售策劃及客戶資料等,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據實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第十三條免責條款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視為免責。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