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合同(通用3篇)
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
數量:
合同金額:
擬出運日期:
出運港:
到貨港: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并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后一周內,將貨款轉付甲方賬戶。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
│股東帳號│深圳││證券資金帳號││
││上海││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關于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經過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配售新股申購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己深、滬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許的最高申購額分別向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兩只或兩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發行。而甲方證券賬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能申購的限額小于該交易所當日所有發行股票允許的最高申購之和時,甲方必須在t-1(t日為認購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申購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申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營業部查詢中簽結果,若中簽,甲方同意乙方凍結購新股所需資金并代理購股。若滬深股中簽,應于t+3日下午13:00時前存夠資金。如甲方未及時存夠資金,導致不能購買新股,視為自動放棄。
四、若甲方同時有數只新股中簽,而繳款日甲方資金賬戶的資金余額不能全部繳付新股認購款的,甲方須在t+2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繳款的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收款,未繳付新股認購款的新股放棄認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五、甲方承諾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項因素,導致不能申報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變,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會員號:
乙方:
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組織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因特網建網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冊、虛擬主機及相關業務,雙方達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權利義務
1.1 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提供域名注冊及虛擬主機
服務
;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 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 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 下同)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說 明,該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冊、更改/取消、轉入/轉出以及租用虛擬主機等相關服務,以確保在委 托服務時,能按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
1.4 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系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系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權利義務
2.1 以在線業務系統方式或EMAIL、傳真方式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并指定專人對甲方服務。
2.2 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甲方可通過在線業務系統完成服務請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后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
技術
支持。
2.3 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4 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付款/結算條款
3.1 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 600 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持。預付款是代理商預先打入的款項作為將來購買域名注冊,空間租用等萬維時空的產品與服務。
3.3 乙方逐筆結算甲方的委托業務并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余額并保證其余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托業務。代理結算價格詳見附件。
3.4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3.5 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退回甲方的帳款余額。
4. 違約責任
4.1 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對于乙方違約的情況,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系并獲得證實后,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賠償。
4.2 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實時注冊系統中提交注冊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注冊;因域名注冊信息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 除經乙方認可并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業務并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
4.4 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5 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6.附 則
5.1 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后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5.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雙方同意后可延續一年,續約期內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5.4 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會員號: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網 址: 電子郵件: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