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業務代理熱門合同(精選3篇)
非訴訟業務代理熱門合同 篇1
金律非訴字第 號 甲方:
地址:
乙方:廣東
地址:____市____區市橋 層
電話: 傳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托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委托事項: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并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托事務。根據本委托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 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師已實際參與本合同委托事務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無故解除委托,視為乙方已全部
完成委托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并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為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涉及訴訟,乙方有義務優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辭,但應另行分別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給予優惠;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經辦律師:(簽字)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于____市____區
非訴訟業務代理熱門合同 篇2
以下稱甲方)因 事件,委托安徽(以下稱乙方)的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的非訴訟代理人。
二、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 代為審查或起草法律文書;
2、 代為進行律師見證。
三、 甲方須對乙方律師依本合同規定而進行的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本合同規定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情況,以及提供真實的證據材料或證據線索。
四、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委托事項違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隱瞞事實的,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約定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 乙方律師必須在合同規定的委托范圍、委托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在代理過程中,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六、 乙方律師違法執業或因無正當理由拒絕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退還全部代理費。
七、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費用 元,并支付實際支出的其他費用 元。前述費用甲方須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逾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規定的代理事項處理終結之日終止。
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業務代理熱門合同 篇3
非訴訟業務代理合同模板
(以下簡稱甲方)因事由,委托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理人。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圍內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律師代理費
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