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銷售的委托書(精選3篇)
代理銷售的委托書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開拓業務,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產品進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約定:
第一條甲乙雙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系、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雇傭關系,甲方無須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條委托代理事項
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產品。
第三條委托代理區域
乙方只限于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后所鎮境內進行銷售甲方產品,不得在該區域外進行銷售,亦不得在該區域內銷售甲方之外的同類產品(產品范圍同上)。
第四條銷售價格
第五條委托費用
乙方為了銷售所產生的成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關等)已經包含在甲方應給付乙方的報酬內,甲方不再另行給付。
第六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只作銷售產品使用)復印件、授權委托書、產品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明;
2、提供產品購銷合同書范本;
3、可以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產品購銷合同書、收款;
4、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
5、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6、有權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區域內委托其他人代理銷售同一產品;
7、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第八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本合同簽署后10天內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經甲方同意,在10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乙方應該每月29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營銷實施計劃,確保甲方能及時掌握市場動向,調整經營思路,開發新產品;
4、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嚴格執行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業務;
6、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7、應當以甲方提供的產品購銷合同書范本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訂立產品購銷合同書,否則甲方不予以認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銷售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貨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
10、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11、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3、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應當在2日內將甲方材料交還給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第三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貨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貨款、定金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權,乙方除退還私收款、挪用款外并承擔人民幣____萬元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約履行第七條確定義務,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_____萬元。
第十條委托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有續簽意愿應在期限屆滿后10日內重新簽訂委托銷售代理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富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按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銷售的委托書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電話:住所:
乙方:法定代表人:電話: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
(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并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
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
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后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范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銷售仿制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
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戶發布甲方各種新產品信息,并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銷售產品的意向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紅酒類:等洋酒系列品牌;啤酒類:等系列產品;飲料類:等。
第四條產品價格北京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
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于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后,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
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范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后應當面立即驗收并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
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于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
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
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日為對帳日,每月日為兌款日,結款數
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
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后繼續供貨。
4、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4、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一個月
通知對方。
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爭議與解決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
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
合同期滿后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京__商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__號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住所:
年月日
代理銷售的委托書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銷區域:
1.甲方是乙方的代銷商,代理銷售乙方生產經營服裝。
2.甲方為依法注冊登記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銷售乙方服裝的經營店面,獨立經營,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與乙方不具有經濟、行政等各方面的隸屬和連帶關系。但是,甲方應在代銷活動中維護乙方品牌的聲譽和信譽,并依本協議約定開展代銷活動。
3.甲方在銷售范圍內為乙方的保護代銷商,乙方不得在甲方所在的同一商場里/同一條街或同一條路段范圍內,再行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代銷其服裝。
二、服務內容
1.乙方為甲方的供貨商,為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的預銷貨物不會收取任何押金等,實行時銷時結的結算方式。
2.甲方為乙方的代銷商,為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特此說明。如若甲方銷售不佳,為降低乙方的庫存風險,可進行貨物抽調。
3. 乙方會在一定周期對甲方進行銷售跟進,以便及時補充貨物。
三、付款方式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采用時銷時結的結款方式,以 天 為一個結款周期 ,甲方財務付款到乙方指定賬戶或者現金交付于乙方負責人。
四、供貨、貨運與驗收、退換貨:
1.甲方向乙方訂貨及補貨訂單時,甲方應提供準確的服裝款式型號、號段、顏色和數量并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負責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
2.當貨物運達目的地后,甲方應立即對服裝進行驗收和清點服裝款式型號、號段、顏色和數量,如有短缺、損壞或者其他任何異議,甲方都應在收貨登記表上給予乙方有效證明,并全面配合乙方查明原因,以及開展相關貨物的退換等各項工作。
3.代銷期限內,乙方需為殘疵服裝,滯銷服裝,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服裝,人為原因除外(如破損、油跡等)對甲方無條件提供退換服務。
五、 代銷期限:
代銷期限為 月,從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蓋章生效之日起算。
六、其他內容: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店主:
簽訂日期:
乙方 公司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