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精選3篇)
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1
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_________落實力度,確保_________工作能夠平穩順利進行,_________報請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批準,從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為寄送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_________?(以下簡稱“許可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
2.乙方需將本企業詳細地址、指定收件人、聯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備案。
3.乙方需提供完備的申領資料,以便甲方審核無誤后辦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國作為許可證遞送公司,每天定時將證書寄給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證書后應立即將回執清單(見附件)傳真給甲方(傳真號:_________)。?5.雙方應將相關寄送的各種憑證妥善保留_________個月,以備查驗。
6.如乙方需臨時自行領證,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領證規定辦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證書滯后或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失誤,或確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況,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發現證書丟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額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證書,如有遺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_________配額許可證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加蓋中英文對照企業業務章及法人簽字章,未蓋章的證書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正常辦證費用和郵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11.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期限根據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通知隨時調整。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1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15.甲乙雙方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2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 年。對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 年。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
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3
委托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_____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報價及結算單;
二、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受托方(乙方)的海關、檢驗檢疫注冊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