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車室廣告代理商合同(通用3篇)
候車室廣告代理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所屬明光路汽車站候車室部分廣告位代理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就廣告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其所屬明光路汽車站候車室部分廣告位運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代理權,甲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乙方以外的方式在明光路汽車站候車室部分廣告位發布廣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將來自其自身或收到的來自其他方的相關廣告詢價及訂單轉交給乙方。
一般條款:
一、甲方通過對乙方廣告經營資格及經營能力的認證,決定將教育、培訓類廣告運作的代理權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增開類似乙方代理的廣告行業版面。如甲方主辦的其他媒體開設教育、培訓類廣告并以代理方式授予廣告公司運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代理權。
三、代理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四、廣告代理營業額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的_____日內將¥(大寫:_________元)的廣告代理押金支付給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相關行業政策、法規變化,導致教育、培訓行業萎縮或/及甲方媒體市場收縮造成乙方不能完成營業額度,乙方可免除責任。
六、押金可折抵合同期內乙方應交廣告款。乙方完成全年廣告營業額度后,可獲得優先續約權。
七、在廣告代理業務中,乙方享有的廣告代理價為_____年廣告刊例價的4折優惠。甲方保證此折扣為給與代理商的折扣,乙方享有廣告代理惠待遇。
八、乙方在合同期內完成約定廣告營業額,甲方應返與乙方規格為______的版面,乙方可用來發布教育、培訓類廣告或自身品牌宣傳。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超額完成約定廣告額,超額部分享受甲方______年廣告刊例價3.5折的優惠。
十、乙方單一客戶在上投放廣告額達到人民幣_____元,甲方為其無償提供規格為_____的廣告版面或字的軟文支持。
十一、由甲方提供統一的______年廣告刊例價目表并蓋章認可。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媒體資料(包括媒體介紹、發行渠道、發行量等),作為合同附件。
十三、若甲方未依乙方確認的內容執行,造成乙方客戶損失則由甲方負責對乙方客戶進行補救。
十四、乙方開具給廣告主的發票(廣告主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廣告金額)由乙方自理。
十五、在代理廣告業務中,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之前將上月廣告收入(扣除乙方應得部分)與甲方結清,并將其款項匯進甲方賬戶。與此同時,甲方應將廣告發票(乙方支付給甲方相應的廣告金額)開具給乙方。
十六、甲、乙方應派專人聯絡和協調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乙方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權利和義務:
十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及其所代理廣告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2、甲方根據有關的廣告法規和政策審核乙方提供的廣告資料,對不符合有關廣告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廣告資料,甲方有權通知乙方進行修改否則不予刊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開展業務所需的“代理委托書”等有關證明文件。
4、甲方應最低確保目前發行量,并有義務盡量提高報紙的發行量和辦報質量,以支撐乙方承擔的經營額和相應的廣告效果。
5、甲方應及時將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期份遞交乙方。
十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廣告發布計劃,依約按時發布廣告;
2、甲方負責廣告發布的具體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詢;
②廣告位安排;
③監督廣告刊出情況。
3、乙方負責計劃發布廣告的基本制作。
4、乙方提供的廣告,堅持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廣告發布的相關客戶文件。
5、廣告發布計劃確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戶原因需要更改發布計劃的,乙方須在截稿日前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發布計劃。
6、乙方有義務在代理期間向其客戶竭力推薦。
其他:
十九、甲、乙雙方應遵守職業規范,非經對方許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雙方合作過程中了解到的對方資料及信息。
二十、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履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的權利。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及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不執行、變更,或有其他不能預見的事項,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協商共同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二、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候車室廣告代理商合同 篇2
獨家廣告代理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授予乙方作為其媒體廣告獨家代理商事宜,經友好協商,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區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宜
1.1 甲方通過對乙方廣告經營資格及經營能力的認證,決定將自有媒體廣告運作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乙方。
1.2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能再增設其他任何形式的媒體,獨自運營。乙方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不破壞原有媒體整體布局及美觀的前提下,可以對部分廣告媒體進行調整或增設。
1.3 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乙方以外的方式在本合同項下媒體發布廣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將來自其自身或收到的來自其他方的相關廣告詢價及訂單轉交給乙方,由乙方繼續接洽。
1.4 代理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 天,甲乙雙方商議續約問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1.5 廣告代理價格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年(¥ 元)。
1.6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即人民幣(大寫) (¥ 元)為本合同項目訂金。
(2)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尾款,即人民幣(大寫) (¥ 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1.7 乙方指定收款賬戶:
開戶銀行: 。
賬戶名稱: 。
銀行賬號: 。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2.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及其所代理廣告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2.2 甲方根據有關的廣告法規和政策審核乙方提供的廣告資料,對不符合有關廣告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廣告資料,甲方有權通知乙方進行修改。
2.3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開展業務所需的代理委托書等有關證明文件。
2.4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廣告發布計劃,依約按時發布廣告。
2.5 甲方負責廣告發布的具體工作,包括:
(1)空位查詢;
(2)廣告位安排;
(3)監督廣告刊出情況。
2.6 甲方有權依據媒體廣告空位情況,變更播出時間及廣告位置。若甲方出現更改情況,則甲方須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在經乙方同意后修改廣告發布計劃。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負責計劃發布廣告的基本制作。
3.2 乙方提供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堅持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廣告的畫面、內容、用語等,必須符合《廣告法》第二章規定的準則。
3.3 《廣告法》規定應當向廣告發布者提供證明文件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文件。不符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廣告,甲方有權拒播或修改。
3.4 乙方應保證經其審查過的廣告內容不包含或鏈接至以下幾類內容:
(1)依法可能被認定為誹謗、色情、淫穢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內容;
(2)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秘密)或其它相 關權利的內容;
(3)侵犯任何第三方公眾形象或隱私的內容;
(4)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發布的內容。
3.5 廣告發布計劃確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戶原因需要更改發布計劃的,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計劃。
第四條廣告監播
4.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準確的播出證明。
4.2 若甲方有漏播的現象發生,須按漏一補二的原則進行補播。若甲方有錯播的現象發生,須按錯一補二的原則進行補播。漏播,錯播場次補償后,甲方無須再作出其他補償。
4.3 若甲方在進行補播的過程中仍有錯播、漏播的現象發生,則此條廣告的廣告費乙方將從余款中扣除。
4.4 廣告發布期間,如因外界人為因素或其他客觀原因,造成廣告停播或終止,甲方應自上述原因出現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相關書面證明通知乙方,并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若甲方延時出具書面證明且不予采取補救措施,則此條廣告的費用乙方將從余款中扣除。
第五條通知送達
5.1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指定如下通知方式:
甲方地址: 。
收件人: 。
電話: 。
乙方地址: 。
收件人: 。
電話: 。
5.2 雙方應通過上述地址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出通知,其它通知方式無效。收件人拒收不影響通知的有效送達。
5.3 一方需要變更收件地址的,應通過書面蓋章文件,確認地址變更,并將該文件送達對方,方可變更。
第六條保密義務及不可抗力
6.1 甲、乙雙方應遵守職業規范,非經對方許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雙方合作過程中了解到的對方資料及信息。
6.2 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無論是否可預見,均無法避免和控制,且并非(除政府行為)第三方過錯導致的本合同無法按計劃正常履行的事件。包括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現象(如水災、旱災、地震、重度霧霾、氣象條件不符合拍攝要求等),社會原因引起的社會現象(如戰爭、動亂、政府法令及政策等)。
6.3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按計劃正常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本著互幫互諒、努力降低彼此損失的原則,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友好協商減少因不可抗力而給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的不利影響。
6.4 由于受新發布的法律、法規、規章的限制或黨的政策、政府規定的要求,廣告發布計劃不能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和變更
7.1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7.2 任何一方解散、破產或喪失主體資格,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7.3 除合同已有明確的約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中的責任、義務,經對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不改正的,則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7.4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權威機構提供的關于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證明材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
7.5 除以上3點外,此合作合同在合同期內為不可撤銷合同。
7.6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約的優先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廣告宣傳計劃項目的設計、制作和發布未按時進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2 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將其廣告宣傳業務轉給第三方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3 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甲方廣告宣傳計劃的,乙方應承擔本項目廣告的違約責任。
8.4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本項業務同值的金額,并支付其業務價值 倍的違約金。
8.5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履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的權利。
8.6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原因導致對方損失時,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全部損失,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的可得利益損失、利潤減少、商譽降低、對方支出的所有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調查費、差旅食宿費、對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賠償或補償、所遭受的處罰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附則
10.1 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附件一:媒體資源清單
附件二:甲方自有媒體權屬證明
附件三:《廣告發布訂單》模板
候車室廣告代理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提交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如廣告內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權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權拒絕發布。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甲方刊例價格的六折 。 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后登的原則。
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托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
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群、廣告報價等。
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并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于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于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10、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續簽再議。
1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