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理合同終止通知書(精選3篇)
房地產代理合同終止通知書 篇1
尊敬的__________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__
您好!您購買位于__________房屋(房屋具體的坐落位置),按《商品房認購書》約定,您已逾期_____個月(合同有約定的從約定日期)未補交房款。目前您已交房款__________元,剩余房款__________元,請務必在接到本通知起10天之內(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補交房款__________元。
逾期未交款,我公司將依照《商品房認購書》約定,視為您自動放棄該房屋認購權,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我公司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售。
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月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終止通知書 篇2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代理合同終止通知書 篇3
協議簽訂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第一條 總則
1.1序言
一個成功的房地產項目,應該具有專業的策劃、銷售和物業管理等綜合因素(含商業的租售管理)。為整合 項目資源,促進項目成功運作,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營銷代理該項目的有關事項,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1.2甲方聲明并保證
甲方茲聲明并保證: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該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甲方具備完善的項目開發資格,并為本項目的成功給予乙方全力的支持。
1.3乙方聲明并保證
乙方茲聲明并保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提供專業化運營服務,并以全部的經營努力和誠意履行本協議。
1.4 定義
本協議中部分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1.
4.1【項目營銷代理】系甲方將該項目委托給乙方,乙方提供該地產項目定位(含業態規劃等)、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一系列服務。各個環節相互連貫,缺一不可,并在每一環節中以提高整個項目的價值為主要目的,強調提升項目開發價值的手段和空間。
1.
4.2【正式開盤日】系指甲方具備以下條件下的項目開盤日期:
已辦妥該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項目售樓接待中心、樣板房已能正式啟用;已具備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它正式開盤的條件;在完成本條款所述準備工作后,以
第一個報紙廣告發布日或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時間為正式開盤日。
1.
4.3【銷售保底價格】系指雙方根據開發投資分析及市場情況,分階段確定的項目銷售保底價格。分段確定的銷售保底價格必須確保項目總體銷售額實現。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可根據各階段的具體推廣和銷售情況提議實際銷售價格及階段性漲幅,執行前應報甲方確認,乙方在非特殊情況下不得低于保底價格銷售。經雙方確認銷售價格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具備合同約束力。 該項目的階段性銷售保底價格計劃必須與此價格條件下該項目的相應開發實施標準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生效,雙方以簽署有關備忘錄的形式對此進行明確。
1.
4.5【 項目的宣傳推廣費用】系指:報紙、電視、廣播等媒介廣告的制作及發布 展銷會促銷活動
(活動中用于獎勵或優惠的費用除外)的組織、建筑渲染制作、導示系統設置及工地氣氛營造、路牌廣告等。宣傳推廣費用應控制在項目預計總銷售的2%以內(視市場實際情況可由乙方提出宣傳推廣預算的增減方案,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審定和確定廣告商,并負責審定和支付宣傳推廣費用。
1.
4.6【交房】系每期房屋經過竣工驗收,開發商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將房屋交付業主的日期。
1
4.7【月】系指公歷月;季系指起始日期后三(3)個月為
第一季,以此類推。
1.
4.8【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個月為第________年,以此類推。
1.
4.9【傭金】系指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報酬。
1.
4.10本協議所用貨幣名稱為人民幣。
第二條 合作項目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發展商名稱:
地理位置:
項目性質:
建筑結構:
其中本合同給定代理銷售建筑面積(套內)約 平方米。
2.2合作標的(委托代理事務)
2.
2.1項目前期營銷策劃;
2.
2.2項目銷售代理。具體以房管部門實測的產權面積為準。
2.3合作期限
合作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約定銷售目標任務的 %時截止。如因甲方的工程進度延誤和項目的各種證照辦理時間延誤,以及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在合同范圍規定內的營銷計劃不按時和按量批準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影響乙方銷售工作按期完成的,銷售期限順延。
2.4合作內容及目標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下述內容委托乙方:
2.
4.1營銷策劃板塊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報告(項目定位、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
2.
4.2銷售代理板塊
2.
4.
2.1本物業銷售均價(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大寫:人民幣,執行均價參照開盤前同質樓盤的市場均價確定;單套(鋪)執行單價由乙方根據銷售均價和單套(鋪)特點靈活定價;價格方案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2.
4.
2.2在雙方約定時間內,按照約定的相應標準銷售項目可售面積的為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任務。(總銷售金額、銷售價格體系以具體進度計劃指標在策劃方案中明確,并需經雙方確認執行,并可在具體合作過程中根據市場情況協商調整)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內容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獨家營銷代理商,并授權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3.1項目前期策劃工作
由乙方圍繞項目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并完成以下報告:
● 項目定位報告
●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 住宅銷售
3.2項目銷售代理工作 ● 商業租售管理建議
●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乙雙方就項目設計整改意見達成一致且營銷方案正式通后,乙 方全權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
● 負責成立項目銷售小組,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 依照已定的每期推廣銷售計劃執行銷售任務。
● 提供項目定價方案,包括優惠辦法、付款方式等。
● 設計項目銷售資料,如銷售說明書、海報、戶外廣告牌、電視廣告片、模型等,費用由甲方承
擔。
● 籌備展銷會及公開發售活動,費用由甲方承擔。
● 展銷會期間指導布置會場及派駐業務員在售樓部負責接待訪客及銷售工作。
● 負責管理售樓部,長期派駐營銷隊伍在售樓部銷售工作,派駐團隊不低于 人(含銷售主管),
銷售團隊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 代表甲方與買家簽訂(認購書),協助甲方收取購房訂金。
● 協助甲方與買家辦理簽約手續并向甲方交付訂金。
● 協助甲方辦理按揭手續。
第四條 合作費用及結算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營銷代理費用包括:
4.1項目前期費用
銷售與招商前期費用共計 萬(人民幣: 萬)。該費用在乙方完成以下項目時支付: ●項目定位報告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4.2銷售代理傭金
4.
2.1銷售代理傭金計提
計提比例為乙方代理范圍內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房款總金額的 %(本條所指房款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補充協議規定收取的購房款)。
4.
2.
1.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銷售人員簽訂,甲方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復核,并由甲方代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后方可生效。
4.
2.
1.2本合同約定標準計提相應代理傭金。
4.
2.2關于涉及退房的傭金處理
4.
2.
2.1如因甲方原因(如工程質量、工期、手續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仍以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方式及比率計提相應銷售代理傭金。
4.
2.
2.2如因客戶原因(如沒有能力繼續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按規定收取客戶違約金或不退定金,此違約金或不退的定金,甲、乙雙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該筆買賣合同之銷售代理傭金。
4.
2.
2.3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銷售政策亂承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應退還該合同已提取代理傭金:如因退房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支付該筆《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收到房款的2%的違約金。
4.
2.
2.4如因
第三方原因(如國家相關政策、銀行貸款審批等因素)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不再提取退房的銷售代理傭金,但涉及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銷售成果應視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4.
2.3關于涉及購房優惠的傭金處理
甲方如給予了購房戶銷售政策之外的優惠,其有關該合同的銷售代理傭金扔按合同銷售價格計提。
4.3關于溢價銷售獎勵
4.
3.1甲乙雙方在提交營銷策劃報告之時共同確定項目銷售底價(該底價根據戶型、樓層等因素具體確定)。對通過乙方合理的策劃和運營,打造出該項目良好的商業前景及氛圍,導致該項目住宅(商鋪)售價升值,超出雙方確定的住宅(商鋪)銷售底價部分,乙方則提取超額部分的 %作為銷售獎勵。此筆費用按每套范圍分別計提,與銷售傭金同步進行結算,并于結算日____日內支付。
4.
3.2乙方在對甲方物業進行溢價銷售時,不能超過當期價格的最高限價,該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狀況予以調整。
4.
3.3乙方銷售低于底價的房屋,如經甲方同意降價,則按底價結算傭金;如未經甲方同意降價,則乙方承擔甲方降價損失的 %。
4.4關于銷售進度
4.
4.1根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暫定三個主要考核節點,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進度計劃對乙方銷售業績進行月度監督。
第一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二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三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4.
4.2銷售進度考核中,遇到春節則銷售期限順延一個月;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銷售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銷售期限也相應順延。
4.5關于代理傭金的確認及結算
4.
5.1銷售代理傭金每月計提一次。每月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節假日順延。其中當月銷售代理傭金的計提標準按已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總房款的 %提取;溢價銷售獎勵全額結算。
4.
5.2如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項時(即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任務量、銷售均價均按時完成),剩余 %的代理傭金在乙方完成本協議
4.4約定的節點考核后,甲方按
4.
5.3款約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4.
5.3乙方每月號前將上月的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交付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內在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上簽署意見并交付乙方,并于簽署意見后____日內與乙方結算相應的代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如甲方在收到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后沒有在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上簽署意見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形式的書面意見回復乙方,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