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報告可以手寫嗎(通用3篇)
辭職報告可以手寫嗎 篇1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閱讀我的辭職信。
我是懷著十分復雜的心情寫這封辭職信的`。自我進入公司之后,由于公司各部門領導對我的關心、指導和信任,使我學到了很多知識,無論是在做事上還是做人上。這段時間經過在公司的工作,我在施工技術方面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個人原因,家里通過各種關系給安排了一個相對穩定的工作,需盡快報到。雖然我很喜歡創通集團這個大家庭,也很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兢兢業業努力工作,跟公司一起走向輝煌,但是我也不能違了父母這段時間為我的操勞,給我做的這么多付出和努力。我知道因為我的離職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對此我深表抱歉。
我會盡快把自己手里的資料編制整理完成,完成工作交接,以減少因我的離職而給項目工作帶來不便。為了盡量減少對現有或以后工作造成影響,離職后可隨時與我電話聯系,我將盡量配合解決可能發生的遺留問題。
非常感謝公司各部門領導在這段時間里對我的教導和照顧。在公司的這段經歷于我而言非常珍貴。將來無論什么時候,無論在什么地方,我都會為自己曾經是公司的一員而感到榮幸。我確信在公司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是我整個職業生涯發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領導和所有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愿公司蓬勃發展,有一個美好的前景!
再次對我的離職給公司帶來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時我也希望公司能夠理解我的實際情況,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辭職報告可以手寫嗎 篇2
首先我們來看一看我國《勞動法》對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其實說這么多其核心宗旨是職工辭職,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規定辭職一定要書面通知,沒有規定是打印的還是手寫的,但簽名必須是手寫的。
辭職還需注意幾個關鍵點:
1、正規勞動合同,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
2、提交日到離職日--最多30天。有些單位有什么領導不肯簽字等情況,不用理睬,可以直接走人。他們不幫你辦理離職手續,可以仲裁公司。
3、辭職報告--書面,親筆簽字和日期。交給人事部經理。然后再通過郵件的形式,告知部門經理,抄送人事經理。
4、郵件的形式并沒有在勞動合同法中注明,建議密送一份到自己郵箱。目的為了證明你申請辭職的時間,怕公司拖延不讓你。
5、辭職申請后,部門領導會跟你協商確認最后離職日,但絕對不會大于30天。這個需要領導簽字后,交于人事部(故居人事部要求辦理離職)
6、30天內,全部都是交接工作。不用接任何新的任務。
7、離職當日,需要各個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把所有公司物件,門卡,電腦等交換公司的。全部領到簽字好后再交于人事部(最后一天內完成)
8、注意離職當日你應該要獲得的`材料:
公積金帳戶;公司出具的離職證明;勞動手冊。 這三樣東西不要忘了哦。
勞動手冊是紀錄你每個工作經歷的手冊,通常你本人是拿不到這個手冊的,由人事機構互相轉交,跟檔案一樣的管理方式,但是很多公司和地區都可以交到員工手里。一旦被公司錄取了,那個勞動手冊就由公司管理,離職的時候再還給你或人事機構。勞動手冊通常紀錄,服務的公司名稱,入職和離職時間,以及離職原因。離職原因通常有3:辭職,合同到期離職和開除。如果弄個開除,對以后找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辭職報告可以手寫嗎 篇3
尊敬得韓總:
作為一名在酒店工作了大半年得員工,我對酒店有著一種格外親切得感覺。每一個人在她年輕得時候,都有很多第一次,我當然也不例外。
我得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酒店,我最青春得三年也就是在酒店度過得。在這里,我學會了很多東西,能夠跟同事們在一起工作,我覺得很開心,這里得每一位都就是我得大哥大姐,我得叔叔阿姨,就是她們教給了我在學校里面學不到得知識,如何為人、如何處事、如何工作……在酒店里,領導們也對我十分得關心,從剛進入酒店開始,我就感受到從上至下得溫暖。因為我就是酒店里年齡還一般,還不算小,也從來沒有在這么大得集體里生活過,自然而然得,心里面就會產生一種被呵護得感覺。這就是一種以前在集體里未曾有過得感覺,很溫馨,很自豪,而且它一直陪伴著我,直到我離開……
但這種感覺不會隨著我得離開而走遠,我想我永遠也不會忘記,畢竟我曾經生活在一個溫暖而又溫馨得集體里。韓總,還記得第一次跟您近距離接觸與認識就是在20xx、3、16號。隨著時間得流逝,斗轉星移,您多年積累得工作經驗與個人才華也得到充分得施展。您就是我們酒店得經理。在我上班之前,制定了一系列得政策與方針,重新定位了酒店得經營策略,不斷地嘗試新得機制與獎勵、分配辦法,力爭讓酒店得經濟效益不斷邁上新高,也讓酒店員工得福利待遇如芝麻開花一般節節高樊。,這才就是為員工謀利益得舉動,這才就是一位被員工在心里面所認可得經理。
而我,作為這個集體得一份子,更加感覺到您對員工得關心與培養。您肯定想到,酒店要想在競爭激烈得社會中立于不敗之地,人才得培養與發展就是不可忽視得環節之一。由于我自身能力得不足,近期得工作讓我覺得力不從心,所以想公司提出了辭呈,忘領導批準。
簽名:
20xx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