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怎么計算_2021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
春節加班已經成為了不少上班族逃避不過的話題,很多人在春節加班已經成為常態,這樣的無奈在20xx年春節又即將上演,那么20xx年春節加班工資怎么計算你知道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20xx年春節加班工資怎么計算_20xx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20xx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
今年的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這3天的加班工資按三倍工資計算。其他4天加班工資按雙倍工資計算。
注意:加班費是用人單位在正常工資發放之外的加班補償。
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加點)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2、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加班費的基數怎么算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于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于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春節公司要求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算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
溫馨提示:
1、過節費和加班工資在性質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息時間的經濟補償,過節費雖然也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但帶有福利性質,無需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
2、由于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延長的工作時間,因此,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安排勞動者值班,不能視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