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合同授權時間(通用3篇)
圖書出版合同授權時間 篇1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版社)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作出版的圖書:
(1)書名:_______________
〖原書名〗:_______________
〖原出版單位、年度及版次〗:_______________
(2)作者(或原作者、譯者):_______________
(3)估計字數:_______________
(4)發行方式:_______________
(5)預計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證:
(1)從該書的選題、組稿、審稿、編輯加工,到印刷和校對的全部工作質量,均應達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國家版權局和新聞出版署的有關規定,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數稿酬和樣書,并執行其他有關規定。
(3)本書稿(或譯稿)系著者(或譯者)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沒有剽竊、侵犯他人版權,也不得一稿兩投;否則由著者(或譯)和甲方對后果負責,并賠償給出版社造成的經濟損失。
(4)該書由甲方獨立經營、按章納稅、自負盈虧。在該書出版后一個月內,按碼洋___________%向乙方交納管理費;重印時按_______________%交納管理費。首次出版的管理費最低額為__________元。
(5)根據新聞出版署對協作出版規定,甲方在書籍開印前應將本次印數及時通知乙方。
(6)該書如通過新華書店公開發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有關事宜。該書的出版營業稅由甲方承擔(出版營業稅=碼洋_____70%_____1.5%),如委托乙方代交,應在出書后三個月內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辦發行,應有營業執照,并按規定納稅(營業稅=碼洋_____3%),稅款可在三個月內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當地稅務局繳納。
(7)該書出書后,甲方應向乙方贈送第一次印刷的樣書_____本;重印時減半。
圖書出版合同授權時間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出版者:(以下簡稱甲方)
著(譯)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承擔乙方書稿的出版問題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同意出版乙方書稿《 》并享有該書稿的專有出版權,其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將本書稿以各種形式出版。
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再續訂。
第二條本書稿是乙方本人的智力成果(或受他人委托的智力成果),如發生抄襲和侵犯他人版權情況,由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將本書稿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出版單位另行出版。
否則,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第四條本書稿的字數和插圖(照片) 。
第五條本書稿的基本稿酬定為每千字 元,并按規定付印數稿酬。
書出版后,一個月內付清全部稿酬。
第六條本書定于 年 月底出版。
如不能按期出版,甲方應預支給乙方 %以內的基本稿酬。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客觀形勢的變化不能出版,甲方應支付給乙方30%的基本稿酬。
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出書,付給乙方 %的稿酬。
遇有這兩種情況,都應在 天內將原稿退給乙方。
第八條甲方對原稿負責,原則上不給乙方看清樣。
如乙方要求看清樣,只能作個別文字改動,如因改動過多而造成經濟損失和延長出書時間,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書出版后,贈乙方樣書 冊,乙方可按定價的 %購書 冊。
以后每重印一次,贈乙方樣書 冊。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乙方許可,甲方有權允許第三者轉載、選編、改編、翻譯、錄音播放和攝制影片等,甲方應將所得報酬的70%轉給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執行合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出版管理機關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地址:
電話:
乙方: (簽字蓋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訂
圖書出版合同授權時間 篇3
著者(或譯者)姓名:
出版者名稱: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譯稿)的著者(或譯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簽訂本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專有出版權由著者(或譯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有效期間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間有權將本著作稿(或譯稿)以各種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經著者(或譯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轉讓出版權。
第二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系著者(或譯者)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如發現剽竊等侵犯他人版權情況,著者(或譯者)負全部責任,并適當賠償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著者(或譯者)不將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譯者)若違反本規定,將適當賠償出版者經濟損失。出版者并可廢除本合同。
第四條?出版者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辦法向著者(或譯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為每千字?元。書稿發排后預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見到樣書后30天內結清全部稿酬。
第五條?出版者將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譯稿)。如出現出版者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需推遲出版日期,出版者應與著者(或譯者)另議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譯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書后結算付清。
第七條?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譯稿),若改書名、增加插圖、標題、前言后記或對稿件內容作實質性修改,應事先征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并在發稿前退著者(或譯者)審定簽字,著者(或譯者)應按雙方議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的校樣,由出版者負責根據著者(或譯者)審定簽字的原稿校對;著者(或譯者)若看校樣,只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內簽字后退還出版者。如校樣不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不是由于排版錯誤或客觀形勢的變化)而增加排版費用,著者(或譯者)應承擔?%(不超過稿酬總額的30%)。
第九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將稿件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經濟損失。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1)?天內退還著者(或譯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還著者(或譯者)。
第十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應贈著者(或譯者)樣書?冊。以后每重印一次贈送樣書?冊。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譯者)本人在著作(或譯作)出版后?月內按批發折扣購書冊。
第十一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內,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著者(或譯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譯者)收到通知后,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出版者,否則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條?本著作(或譯作)如經出版者所在地區總發行機構證實脫銷,著者(或譯者)有權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絕重印,或自著者(或譯者)提出要求后?年內不重印,著者(或譯者)有權廢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譯作)屬控制發行者除外。
第十三條?本著作(或譯作)修訂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辦法等事項,雙方另行協商并補簽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條?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允許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著作(或譯作),應事先征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者(或譯者),并將從第三者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十五條?本著者(或譯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出版者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譯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從第三者所得報酬:(1)改編-75%;(2)翻譯-75%;(3)表演-75%;(4)播放-80%;(5)錄音錄像-80%;(6)攝制_____-80%。〔此條供選擇用〕
第十六條?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合同條款,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省級出版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條款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訂合同人
著者(或譯者)出版者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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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電話: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