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補充協議(精選3篇)
出版合同補充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全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
(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變更條款)
2)、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版合同補充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 XX年一月九日共同簽署的《合同》,合作一年多以來,雙方能夠認真履行協議各項義務,信守承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雙方一致同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合作,現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同》中未盡事項及需特別說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說明: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說明如下: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出版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房屋租賃合同,并以租賃合同為補充。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第一條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我為共有人)的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其他房屋權利為。(房屋為共有人的,應補充:已由共有人同意,并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業主和受托方之間應有委托協議)
第二條住房法概述
1.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人:身份證號碼:
2.房產證號。
3.土地使用權證號。:
4.房產證上登記的建筑面積:
5.房屋使用面積:
6、房屋附屬建筑及業主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租賃房屋概況(包括地址、名稱、用途、房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樓層、墻體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第四條房屋租賃期限:自(日/YY)至(日/YY)。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延期:
1)不可抗力發生;
2)甲方因非正常原因未能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導致該房屋無法居住;
4)經雙方協商并以書面形式變更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第五條租金每月人民幣元(大寫:整)。
第六條租金按季繳納;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四分之一的租金;下一季度的租金應在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結束前付清。(也可以按月、年約定交租日期)
第七條租金支付地點:
第八條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九條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關費用第十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本租賃合同無效、解除或變更而變更,除非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第十一條租賃期內,乙方應承擔正常生活所需的煤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及網絡使用費;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等。
第十二條租賃期內,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包括甲方擁有或擁有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墻、屋頂、地下空間及附屬設施(如自行車車位、汽車車位)。
第五部分房屋變更及其他權利的設定第十三條租賃期內,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租賃期內,甲方如欲對該房屋設定抵押,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租賃。如果乙方在7天內沒有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乙方決定解除本合同的,租賃關系自解除本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計算..甲方未按上述約定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隨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可以不經乙方同意設立其他權利,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繕第十七條租賃期內,房屋的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或委托承租人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該房屋能夠滿足乙方的正常使用和生活需要..
第十八條租賃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自然損壞、人為損壞或屋面滲漏,影響乙方正常生活及居住原因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修復。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復。
第十九條租賃期內,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或威脅乙方生命財產安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修復或臨時補救。如甲方疏忽或忽視,或未采取維修措施,乙方可代甲方退租或維修..
第二十條乙方可向甲方抵扣租金或索賠,并可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承諾向乙方如實說明房屋情況及周邊情況,包括房屋所有權、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并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詢問,否則視為欺詐。
第二十二條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租賃物提供給乙方,甲方應每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累計租金不得超過3個月。
第二十三條租賃期內,甲方確需收回自住房屋的,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終止后,甲方應按剩余租賃期應付租金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租賃期內,如有政府批準或通過正常法律程序的拆遷行為,按照國家拆遷規定和地方拆遷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因甲方原因,乙方在合同期內遷出租賃房屋的,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已打折的裝修費用。折扣后的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被拆除房屋裝修費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最高補償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六條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不承擔延遲支付租金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租賃期內需要退房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租賃期應付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二十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故意或過失損壞租賃房屋及設備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壁、安裝窗戶、防盜門,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政府審批,需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房屋內裝修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到期時可一次性折價轉讓給甲方;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7天內自行拆除房屋,并恢復原狀。超過7天的,甲方有權免費保存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范圍內承擔。
第三十條如本合同約定本合同提前終止或到期,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后15天內搬出所有設備和物件,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如乙方短期內難以另行找房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甲方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搬遷后7天內如有剩余,如雙方無約定,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三十一條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逾期不搬遷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出異議或者與乙方協商續租;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給予書面答復的,視為默認乙方續租,30日期限屆滿后,本合同自次日起自動延長一年。
第三十三條租賃期滿,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第三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避免和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遇不可抗力,一方或雙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0天內將情況告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影響持續2個月以上的,任何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滲漏或倒塌,或房屋被視為危房,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生活,甲方應在甲方完成維修或保養前,減免該日租金。
第三十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將多付的租金退還給乙方,其他相關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10部分通知第39條任何一方發送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方式應根據本協議以中文書寫,通知可由專人送達,或通過掛號信、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傳真發送給另一方。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確定如下:
(1)由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日視為已經遞交;
(2)通過傳真發送的通知應被視為在成功發送和接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送達。
第二部分XI爭議解決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第四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甲方應辦理國家規定的所有手續,如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如果甲方未能在雙方簽署本協議后30天內辦理上述手續,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違約責任第四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條款,均視為違約。
第四十四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指定違約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15日內不書面答復的,視為接受書面通知的內容。在這種情況下,甲乙雙方應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身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索賠
第七部分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四十五條因甲方的不正當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乙方以信托方式預先投入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中介費、乙方來回搬家費、乙方已支付和未支付的裝修費、乙方為正常生活需要而增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氣安裝費、電線儀表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燃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供暖安裝費等)。).
第四十六條因甲方的不正當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自無法履行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作為間接損失賠償。
第四十七條因乙方的不正當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無效后7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大寫:)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賠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托預先投入的各種費用(與第四十五條含義相同),甲方不予補償..
第四十八條乙方未支付應付租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3個月的租金。如果乙方拖欠租金超過60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第四十九條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違約金,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3個月的租金。如甲方超過60天仍未交房,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責任。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如協商不能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身權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律師費、取證費、律師費等。
第十五部分補充規定第五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稅務部門一份,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條款不一致時,以本補充條款為準。
第五十三條在本協議中;法律”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理事會制定并公布的規定:“法律法規”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則”指地方政府制定的部門規章制度。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