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精選3篇)
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 篇1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章名】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章名】第二部分
【章名】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章名】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
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 年。對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 年。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章名】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章名】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章名】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章名】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章名】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章名】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章名】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章名】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買方:
日期:
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 篇2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種植整體效益,甲乙雙方根據生產能力、市場需求和相關政策法規,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訂購品種:甏頭雪菜。
第二條訂購數量:_________甏。
第三條質量要求:1)每甏雪菜的重量不少于公斤,不到標準,按實際重量計算;2)開甏時要有雪菜的香味;3)菜的顏色要求色澤光亮有菜黃色。
第四條訂購價格:由乙方自定以下的任一種方式:
1)甲方對乙方訂單合同內的雪菜最低保護收購價______元/甏予以收購,當市場價格高于保護收購價時,則按同期市場價格水平確定;
2)不論市場行情價的高低,甲方全部以______元/甏收購訂單合同內的雪菜。
第五條交售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具體交貨日期雙方約定,實行提貨的,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做好發貨準備。
第六條貨款結算辦法:乙方交售的雪菜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1______%~20______%)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1______%~20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5______%~25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
3.乙方在交售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5______%~25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5.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5______%~25______%)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5______%~25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蘆薈訂單合同。
一、乙方種植的蘆薈品種、面積和向甲方出售的“訂單”蘆薈數量。
品種: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
種植面積:_________(畝)
訂單數量:_________(公斤)
戶數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蘆薈鮮葉應按照浙江省無公害蘆薈基地標準生產。無腐爛變質、無使用殺蟲劑農藥的綠色農產品。
三、收購價格:甲方按市場價格收購蘆薈,并確定蘆薈鮮葉收購最低保護價為______元/公斤。
四、結算方式及交貨時間、地點:乙方必須以每筐50公斤標準送到甲方所在地,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卸貨,乙方開具送貨單,甲方經辦人員驗收簽字后有效。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嘉興市農副產品專用發票”在下月的___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收購價格收購合同內蘆薈的,甲方應按合同標的支付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
2、乙方因非自然災害等客觀因素而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標的支付_____%的違約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村戶(簽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