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履職承諾書(精選3篇)
黨代表履職承諾書 篇1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升農村基層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牢記為民服務宗旨。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利益,推動農村科學發展,促進農村社會和-諧,樹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諾如下:
一、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活動。自覺遵守黨紀政紀、政策法規,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
三、不違反法定程序組織、參與選舉,或者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篡改選舉結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參選或者妨礙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
五、不違反規定處置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或者擅自使用集體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損害集體利益;
六、不違法違規發包集體土地、調整收回農民承包土地、強迫或者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非法轉讓、出租集體土地,或者違反規定強制調整農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撥付或接受社會捐贈的各類救災救助、補貼補助資金、物資以及征地補償費使用分配發放等方面違規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虛作假、優親厚友;
八、不在集體資金使用、集體經濟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體資源承包租賃、流轉等經營活動中暗箱操作,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或者其他公共財物;
十、在計劃生育、落戶、殯葬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中或者受委托從事公務活動時,吃拿卡要、故意刁難群眾或者收受、索取財物
十一、不以虛報、冒領等手段套取、欺騙或者截留、私分國家對集體土地的補償、補助費以及各項強農惠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
十二、按照規定實行民-主理財,不偽造、變造、隱匿、銷毀財務會計資料;
十三、不參與、縱容、支持黑惡勢力,不組織、參與宗族宗派紛爭或者聚眾鬧-事;
十四、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者縱容、支持他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黨代表履職承諾書 篇2
xx年春節期間,我將積極響應市級機關工委轉發的市審計局機關黨委等三部門向市級機關黨員干部發出的倡議書,并作出如下承諾:
一、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
黨員廉潔承諾書。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提高政治鑒別力,增強政治敏銳性,在政治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
二、政治學習常抓不懈。
認真學習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相關規定,學習吳官正同志在“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對過一個歡樂祥和、健康文明、廉潔節儉的節日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維護機關黨員干部良好形象
三、帶頭深入基層,
利用節日期間開展親情聯動直接接觸群眾的有利時機,深入群眾,深入基層,走訪掛鉤企業、社區、村組和幫扶對象,真心誠意地征求和聽取群眾對工作中的意見,積極主動地為群眾提供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工作與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增進黨員與人民群眾的濃厚感情,鞏固和深化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工作成果。
四、保持廉潔自律形象。
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格觀,甘于清貧,淡泊名利,成為清正的典范、廉潔的楷模。要繼續發揚艱苦奮斗、勤儉樸素的優良傳統,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紀律,堅持黨的原則,嚴守黨的紀律;嚴格遵守廉潔制度,不吃請,不受禮;
不跑官要官;不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不以任何借口到下級機關索要東西、接受禮品或低價購買商品;不接受企業單位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旅游和其他費用;不搞節日期間機關相互走訪拜年活動。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黨代表履職承諾書 篇3
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克己奉公,是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重要前提,也是我部施工生產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為此,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但京成、高勇、楊林、吳文彪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模范履行黨員領導干部的各項義務。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做到清正廉潔,艱苦奮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執行中紀委全會提出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增強紀律觀念,做遵守紀律的模范。
4、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和項目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對職責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領導責任。
5、自覺遵守黨的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
6、做好自身的廉潔自律,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私自從事營利活動,不假公濟私和化公為私,不講排場、揮霍公款、鋪張浪費,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7、不接受超標準的公務接待或可能影響公正用權的宴請。
8、不用公款去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或健身房消費。
9、不參與或支持封建迷信活動和黃、賭、毒活動。
10、不報銷應由個人及親屬支付的各種費用。
11、不利用職權為個人或親屬從事營利性活動提供條件。
12、不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將折扣費、中介費、回扣費、傭金等私分或占為已有。
13、不在自已管轄的范圍內使用親友包工隊。不違規驗工計價撥款。
14、不授意、指使、強令財務人員做假帳或設立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