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承諾書(精選3篇)
低保家庭承諾書 篇1
我叫 ,因家庭 導致生活困難,特申請城市、農村(打√)低保,特授權并配合核查人員對本人家庭經濟收入及家庭財產等情況進行核查,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一、 本人保證所提供的申報材料和對家庭收支情況的陳述全部(填:真實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員若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城市、農村(打√)低保待遇,我愿意接受管理部門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的處罰。
二、 本人及家庭成員愿意接受并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入戶調查,授權同意調查人員對收入、財產進行核查,同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三、 當本人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發生變化不符合保障條件時,將 (填:自愿申報退出)城市、農村(打√)低保保障范圍。
四、 本人必須每半年到村委會進行簽到。
五、 本人及家庭成員必須履行村民各項應盡義務(擁護和響應各項政策,按時繳納合作醫療、養老保險,遵守村規民約)。
六、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諾,自愿自覺遵守、忠實履行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章)
低保家庭承諾書 篇2
根據《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2、在領取低保金期間,如果使用和購買高消費非生活必須用品(如手機、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汽車和高檔家用電器等),飼養寵物、房屋裝修、子女入學擇校、出入高檔消費娛樂場所等,均視為生活水平明顯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
3、不參與賭博吸毒、賣淫、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行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組織且從事影響社會穩定的活動;
4、積極按時參加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公益性勞動,服從社區管理。(無正當理由每月累計二次拒不參加公益性勞動的停發低保補助金);
5、愿接受勞動就業部門和街道有關部門及社區居委會的就業安排。(凡屬個人主觀原因二次安排崗位不服從的,愿意取消家庭低保);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7、保證低保期間人戶一致,如人戶分離,在三個月內將戶籍遷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戶籍無法遷移的要提供相關證明)。有勞動能力人戶分離的,愿意接受社區居委會要求每天或定期到社區報到參加公益勞動(活動);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低保家庭承諾書 篇3
為提高機關效能,進一步優化我縣經濟、社會、民生等領域服務環境,更貼切快捷地為社會公眾提供良好服務,湖口縣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向社會各界公開承諾,接受公眾監督。
一、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城鄉社會救助各項政策。
二、低保審批:接到鄉鎮上報低保申請表后,1周內派員上戶調查,15天內作出審查意見并張榜公示,公示5日后無異議,批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低保金發放:城市低保按月發放,農村低保按季發放。
四、城鄉醫療救助:接到鄉鎮上報醫療救助申請表后,15日內審查審核完,30日內作出審批意見,公示后無異議的,通過社會化發放給予救助資金。
五、熱情接待來信來訪,作好登記,認真解答上訪提出的有關問題,并對提出問題不能及時解答的,調查核實,10天內予以回復。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