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承諾書(精選3篇)
工程監理承諾書 篇1
我單位監理的 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促進我單位加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確保質量事故為零、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二)我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三)我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四)我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五)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六)實行監理工程師定期報告制度。監理單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報告工程進展情況、發現的質量問題、整改情況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對重大風險源辨識論證、方案評審、條件驗收等實行專項報告制度;監督管理小組隨時對監理報告抽查復核。
(七) 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應履行的職責。
(八)我單位承諾對在建工程監管未履職到位按以下原則處罰: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其規定從嚴、上限處罰。
2. 檢查過程中若發現監理單位在一年內未每月定期報告、資料抽查不合格、隱患無記錄排查結果、專項方案未審查驗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進行驗收的等未履職到位的情況第一次記不良行為記錄2個月;第二次記不良行為記錄4個月,并作行政處罰;第三次則記不良行為記錄6個月直至記入黑名單。
3.對企業從業人員未履職履責的按建質[20xx]124號及省住建廳黔建建通[20xx]409號,進行不良記錄并按規定做作相應處罰。
監理單位(公章):
日期: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工程監理承諾書 篇2
茲有我公司投資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根據有關規定,可由本公司自行監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昆山市《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監理范圍的通知》文件規定,我公司經過認真挑選,特委派___________同志擔任該項目現場負責人,該位同志具有一定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勝任此項工作。
我_________受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的委托進行工程現場管理,現在我承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過程中,一定按照《建筑法》以及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來從事工程項目監督管理工作。為確保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我將對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把關,并保證常駐現場;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各級管理部門對工程質量、安全的考核和檢查;及時報告及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不隱瞞、謊報或者破壞事故現場,不阻礙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如在工程建設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生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均由本公司和項目現場負責人承擔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項目現場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二 0 0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承諾書 篇3
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
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承諾書
本人受 單位(法定代表人 )授權,擔任 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對該工程項目實施建設施工監理,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該項目的安全生產施工監理做出如下承諾:
1、建立健全以項目監理機構為核心的安全監理組織體系,制定 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和分工;
2、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文明施工監理細則,用以指導和實 施安全監理工作,其主要內容和要求通告施工單位,并向建設單位報 送規劃;
3、審核與安全施工生產相關的設計、勘察資料和建設施工單位 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崗位證書、特工種 上崗證、起重機械合格證和人員上崗證等資料齊全、真實、有效;
4、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針對性、有效 性和可行性;審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符合建設工程 強制性標準以及需論證的專家論證意見并督促完善后,執行專項施工 作業開工報審制度;
5、督促和參加現場三方主體單位定期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 工標準檢查和改進,創造良好的安全文明作業環境條件;
6、經常巡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設備、措施的現況,并提出
改進意見,對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分部分項施工操作工藝或重大 危險作業部位實施旁站監理;
7、在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 做好監理記錄,對存在嚴重隱患的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或《工程 暫停令》;
8、在監理過程中,由于自身未履行下述安全監理責任而發生重 大安全事故和傷亡事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⑴監理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 行審核或經審核未簽字認可,而施工單位擅自施工,未及時下達停工令,并未書面報告建設單位;
⑵監理在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按有關規 定下達書面停工令,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停止施工;
⑶施工單位拒絕按照監理要求進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未及時向建 設主管部門報告;
⑷監理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名):
注冊執業證號: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