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職員離職承諾書(通用5篇)
2022年職員離職承諾書 篇1
本人 于20 年 月至20 年 月受聘于 公司(下簡稱“公司”)技術中心,任 一職。現因本人提出辭職,已與公司結清了所有的工資報酬及相關費用,并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解除了勞動合作關系,特作如下承諾:
1、本人在離職前的工作移交、手續辦理和資料交接等方面,沒有遺漏和不當之處。如果因為本人工作交接不清或遺漏而直接導致公司損失,本人愿意按公司相關制度承擔賠償責任;
2、離職以后,本人在職期間所經辦的事務需要提供協助,本人愿意盡力協助;
3、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嚴格遵守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沒有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沒有開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公司,沒有為與本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提供服務,若有任何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即使本人已離職,公司仍然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一經核實,本人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4、本人在此承諾離職后亦將遵守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商業秘密管理規定》,保守在公司任職期間所知悉的公司商業機密,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在公司就職期間獲得的商業機密,包括技術機密、商務機密、財務機密、管理機密、人事機密、薪資機密以及其它經營秘密。如有泄露,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5、本人承諾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擅自使用公司的上述商業秘密,不利用原有商業渠道和關系從事經營活動,本人不到與公司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公司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顧問等),不搶奪公司客戶或者引誘公司其他員工離職,也不自營與公司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特立承諾!
承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諾日期:
2022年職員離職承諾書 篇2
本人若當選村支書,為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規范行為,特做出承諾,任期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人將主動辭去村支書職務:
1、身體狀況不佳,或患重病6個月以上,嚴重影響工作,客觀上不再適合擔任村支部書記的。
2、不接受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不履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
3、因違法行為被司法機關查處的。
4、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或半年內累計四次不參加鄉黨委會議的。
5、一年內累計半年以上不參加工作或一年中連續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嚴重影響工作的。
6、在村干部聯動考核中,年終考核等次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其他不正確履行崗位職責,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請鄉黨委對本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督。本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諾書即作為辭職申請書。
承諾人:
20xx年12月25日
2022年職員離職承諾書 篇3
司:
本人 (身份證號碼: )將于20__年1月8司承諾如下:一、本人承諾,在與貴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本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并且不存在任何尚未解決的勞動法律糾紛及或其他可能影響本人在貴司正常工作的利益糾紛。
二、本人承諾,與原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尚處于有效期內的可能影響本人在貴司正常工作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或其他相關條款。若上述承諾不屬實,導致貴司與任何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的,本人承諾本人將獨立解決前述糾紛及承擔全部責任,貴司有權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若貴司因此遭受任何損失,本人承諾進行全額賠償。特此承諾!
承諾人:
2022年職員離職承諾書 篇4
本人原受聘于公司部門,任一職。現因本人提出辭職,已與公司結清了所有的工資報酬及相關費用,并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解除了勞動合作關系,特作如下承諾:
1、我在離職前的工作移交、手續辦理和資料交接等方面,沒有遺漏和不當之處。如果因為本人工作交接不清或遺漏而直接導致公司損失,本人愿意按公司相關制度承擔賠償責任;
2、離職以后,本人在職所經辦的事務需要提供協助,本人愿意盡力協助;
3、本人在該公司工作期間,若有任何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即使本人已離職,公司任然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一經核實,本人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4、本人在此也承諾離職后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保守在公司任職期間所知悉的公司商業機密,決不泄露;如有泄露,本人愿意接受公司制度的懲罰并直至法律責任;同時承諾在離職一年內非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本人不到與公司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公司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不搶奪公司客戶或者引誘公司其他員工離職,也不自營與公司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5、本人自愿離職,與公司無其他任何糾紛。自離職之日起,本人保證不再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并不再以公司的名義對外行事,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特立承諾!
承諾人:
2022年職員離職承諾書 篇5
本人向公司鄭重承諾:
一、承諾人保證在任職或工作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勤勉敬業,未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及其他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的行為,完全履行了與工作崗位相應的職責,未發生失職或瀆職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工作職責的情形。
二、承諾人保證在離職時,已將本人所負責的所有工作事項及全部相關文件資料等(含電子文檔)與公司做了交接及詳細說明,并已歸還所借公司的全部證照文件資料等,不存在任何隱瞞、錯漏,遺失等。
三、離職后仍遵守與公司簽訂的保密條款及競業禁止條款等(若有)。
四、離職后不以公司名義或本人原公司崗位、職務等從事任何活動。
承諾人保證,如本人離職后,公司發現本人違反上述承諾,尤其是有故意隱瞞行為,導致公司發生任何損失,包括公司自身損失、對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受政府機關處罰等,承諾人應按勞動法等國家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承諾人對上述承諾的內容及違反上述承諾的后果已充分了解,自愿做出并遵守上述承諾。
承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