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承諾書(通用5篇)
財務審計承諾書 篇1
審計組:
我們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并作如下承諾:
一、我們提供的會計報表是遵循《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由本單位負責編制的。我們保證所提供的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地反映了本單位報告期末的財務狀況及本年度的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并對其合法性負責。
(經濟責任審計:我們提供了同志任期內歷年與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相關的全部資料,保證無遺漏,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本單位業已提供全部財務、會計記錄和有關資料,保證無遺漏,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二、本單位保證所有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均已全部納入本單位賬戶核算。
三、本單位業已提供全部關聯單位名單及合同、協議等資料,關聯單位的重大交易事項均已提示,保證無遺漏。
四、對審計小組在審計過程中要求提供的有關調查、核實材料,本單位將按規定時間簽署完畢,送交審計小組。
被審計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務審計承諾書 篇2
審計組:
我們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并作如下承諾:
一、我們提供的會計報表是遵循《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由本單位負責編制的。我們保證所提供的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地反映了本單位報告期末的財務狀況及年度的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并對其合法性負責。
二、本單位業已提供全部財務、會計記錄和有關資料,保證無遺漏,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二、本單位保證所有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均已全部納入本單位賬戶核算。
三、對審計小組在審計過程中要求提供的有關調查、核實材料,本單位將按規定時間簽署完畢,送交審計小組。
承諾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財務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財務審計承諾書 篇3
:(委托單位)
會計師事務所接受 (委托單位)委托后,已確定了 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我們審計人員在嚴格遵守國家和事務所有關規定,保證審計項目質量外,向貴單位鄭重承諾以下廉政事項,并請監督:
(一)、審計自始至終保持獨立、客觀、公正性的承諾
(二)、保密措施承諾
1、 審計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2、 對已獲委托的審計項目,參與人員不得對外泄露審計信息;
3、 對在審計過程中獲取的相關技術資料、知悉的商業資料,嚴格按照審計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操作執行,做好保密工作;
(三)、廉政承諾
1、不以任何理由向被審計單位索要、接受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好處費、感謝費等。
2、不以任何理由在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3、不以任何理接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組織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審計承諾書 篇4
本人受聘參與審計局對x項目審計,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效能建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定,切實做到依法審計、規范審計、公正審計、廉潔審計、文明審計,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自始至終保持獨立、客觀、公正性的承諾
1.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主管人員不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2.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不存在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3.不存在對曾經管理或者直接辦理過的相關業務進行審計;
4.不存在可能損害審計獨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保密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2.對已獲委托的審計項目,不對外泄露審計信息;
3.對在審計過程中獲取的相關技術資料、知悉的商業資料,嚴格按照審計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操作執行,做好保密工作。
(三)廉政承諾
1.不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宴請;
2.不住高檔、豪華賓館;
3.不在上班時間打牌娛樂和參加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4.不私自借用被審計單位車輛;
5.不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及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6.不接受被審計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7.不接受被審計單位以任何名義給予的加班費、獎金、補貼等;
8.不借用被審計單位的資金,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9.不私下通過中介組織或其它形式收取勞務費、咨詢費、介紹費等;
10.不單獨私下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嚴禁泄漏審計發現的問題和線索。
承諾人(簽字) 單位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財務審計承諾書 篇5
一、依法審計 誠實守信
嚴格遵守《審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從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制定到審計的立項、審計通知書的下達、審計取證調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的下達等一系列審計行為,嚴格按程序辦理,做到科學規范,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
二、確保質量 客觀公正
經審計機關通過審計確認的事實,對查出問題性質的認定、處理處罰的尺度要確保客觀公正。符合聽證條件的事實要舉行聽證會,做到事實清楚,處理公正。竭誠歡迎社會各界對審計機關進行監督。
三、求真務實 勤政敬業
凡有關部門批辦的涉及審計業務范圍的舉報信件及審計機關直接受理的應由審計機關辦理的署名舉報信件一定認真辦理,并按批辦要求限期報出結果,并視具體情況反饋舉報人,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四、廉潔自律 違者必究
為從嚴治理審計隊伍,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審計人員廉潔從審,在審計期間,各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八項審計紀律:
1、不準由被審計單位支付或補貼住宿費、餐費;
2、不準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辦公設備辦理與審計工作無關的事項;
3、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宴請、旅游和商業性的娛樂活動;
4、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
5、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費用;
6、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和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7、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影響或知曉的被審計單位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為自己和他人謀利;
8、不準參加被聘用中介機構安排的宴請、旅游和商業性的娛樂活動,以及報銷任何因公因私費用、接受任何饋贈。
對審計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堅決做到有舉必查,有錯必糾,嚴肅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