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個人承諾書(通用7篇)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1
我是參加20__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 《20__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并于20__年1月1日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做出的處罰決定。
請選擇報考種類(在報考種類前打“√”,單項選擇)
[ ]考試科目:四門
[ ]公共管理碩士
[ ]工商管理碩士
[ ]考試科目:三門
[ ]推薦免試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2
xx單位或領導:
本人x年xx月xx日開始從事專業電工工作,并取得國家xx級電工資質,到現在已有xx年的從業經驗。現本人承諾在以后的工作中堅持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謹慎作業。以上承諾作為我本人在今后工作中的剛性標尺,絕不違背。請xx單位或領導監督。
承諾人: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3
我申請參加貴院20__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4
我是一名參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學習了《考生守則》和《高考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的有關內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將以誠信為本,遵規守紀,并鄭重承諾:
1、自覺遵守《考生守則》和考場紀律,不違規違紀。
2、尊敬監考老師,服從監考老師管理。
3、不攜帶違禁物品(如手機、電子通訊設備、手表等)進入考點。以上承諾堅決做到,考試中如有違紀舞弊行為,愿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條款處理。
考生:
考號:
日期: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5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閱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借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后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后果自負。如考生故意涂改、亂寫,經查明后,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準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后只能閱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涂;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制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并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后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并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閱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涂,否則無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名字: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6
本人自愿參加20xx年國家和本市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班級:
考生姓名:
考試個人承諾書 篇7
本人自愿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學校)名稱: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
考生: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