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安全責任承諾書(精選4篇)
裝修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1
本人是偉城·鳳凰城 號商鋪的(業主/租戶),現以自裝形式對(所屬/所租)房屋進行裝修,用于開設 特報知貴處。
在此,本人慎重承諾: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偉城·鳳凰城《業主手冊》《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以及裝修管理的所有規定,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本人 所開火鍋店,將自行安裝油煙處理凈化系統;以及獨立污水管道;所有涉及戶外部分施工(如招牌、戶外燈光、地磚、墻面、橫幅等), 均會事先報物門要求施工、經營。自行裝修的質量問題及有關事宜一律由本人自行負責,如因私自改動房屋結構和違規搭建,以及不按承諾執行,一經政府主管部門查實,或有住戶投訴,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費用和相關責任均由本人自己承擔。
承諾人:
日期:
裝修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2
_________________裝修隊應聘于岳陽市____________小區____棟_____號_________先生(女士)對其房屋進行裝修,將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場作業。我們承諾,在裝修期間,遵守如下條款,如有違章愿意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處分。
1、預繳押金:承擔室內裝修的工程隊或人員的違章費用,須預繳裝修押金_______元。裝修完畢如無違章行為按規定退還。
2、裝修人員進入住戶裝修并寄宿于小區時,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申報,并遵守新天地小區內各項管理制度。
3、裝修垃圾必須袋裝集中堆放在物業公司指定的院內臨時堆放裝修垃圾處,若未按規定堆放或未袋裝,物業公司有權進行處罰,罰款從裝修押金中扣除。
4、辦理臨時出入證:辦證時需申報工種、人數、裝修時間,并交5元/人/證和一張一寸黑白照片。進出小區時應佩戴臨時出入證,裝修完工后交回臨時出入證。
5、裝修施工隊負責人要保證各樓層的干凈、美觀等。如違反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將采取停電、停水、罰款等形式進行處理,由此所耽誤的工程進度和其他損失,由施工方負責。
6、保證住戶原電器及衛生設備的完好。用電時,要采用適當的插頭,嚴禁用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嚴禁在室內生火做飯,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等。如有違反,由施工隊及有關施工人員負責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7、施工中,嚴禁破壞衛生間、廚房的防水層;嚴禁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8、禁止裝修材料超長超寬損壞樓道墻壁、電梯等公用設施。
9、在裝修過程中,需要進行電焊工作的,必須事先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申請,方能施工。
10、裝修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如果住戶裝修工期緊,需加班加點,禁止使用電動機械和發出各種噪音,禁止晚上在樓內噴油漆,烤漆,避免影響鄰居的正常休息。
11、工程隊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裝修。如業主要求違章裝修時,應予解釋說明,不予裝修。否則,除住戶承擔責任外,工程隊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12、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違紀工程隊繼續進行裝修。
13、業主自托親朋好友進行裝修,按照上述各條辦理,并承擔裝修人違法違紀行為的連帶責任。
14、裝修施工人員和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都要遵紀守法,加強協作與溝通,共同維護住戶裝修秩序。
承諾人:
裝修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3
乙方:
甲方:
依照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安全、美觀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依據上述法律、法規制訂的小區裝修管理規定,為確保樓宇安全、美觀和業主的切身利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如下:
1. 乙方裝修房屋須嚴格遵守有關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室內裝修,裝修前應詳細、如實向管理處報送裝修方案,并逐項簽署《裝修施工承諾表》經管理處同意后方可施工。
2. 施工期間如需修改裝修方案,應經管理處同意,否則視為違章裝修。
3. 乙方應自覺接受管理處的監控和檢查,配合管理處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的管理,并承擔因施工隊違章施工和違反小區治安、清潔環境管理的連帶責任。
4. 動火作業和超容量使用電器作業前應報管理處同意和協助。
5. 乙方應按規定向管理處交納裝修違約保證金和裝修垃圾清運費。如未出現違章損壞樓宇情況,裝修竣工驗收后,管理處如數全額退還裝修違約保證金,否則視違章損壞情況折扣裝修違約保證金,扣除裝修押金仍不能抵償損失的,甲方有繼續承擔賠償損失余額的義務。
6. 甲方按《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文件為甲方提供相關技術咨詢及資源支持。
7.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需將本責任書張貼在施工現場,以便乙方檢查。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日期:
裝修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4
本人: 是鷺島國際社區 期 棟 單元 房屋業主,本人將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在裝修過程中為使小區其他業主有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業主權益和正常生活秩序,本人將按照《物權法》、《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條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法》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做出以下承諾:
第一條: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攜帶辦理裝修所需的全部資料,裝修施工單位必須攜帶資質證和營業執照,并由物業工程部備案留底。
第二條:監督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地方關于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物權、物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施工單位須指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對施工現場的秩序、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漏洞,須及時整改。
第四條:施工單位須對施工人員進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在安【裝修安全承諾書】排施工的同時進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切實做好安全、消防、秩序等各種防范措施。
第五條:施工單位須按照相關規定對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器具
第六條:施工現場不得亂堆亂放及侵占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范圍內放置相應的消防器具,教育作業人員在火災發生時的滅火措施及報警意識。有火花、明火施工時須用阻燃材料做好隔離措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具進行監護,須交由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第七條:在施工過程中應規范、安全用電,嚴禁私自任意拉線接電,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臨時用電線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處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裝飾材料;如需動用電焊、氧焊、切割等產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機器時,須先報物業工程部部批準且落實了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裝修現場嚴禁貯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第九條:對施工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等污染環境的事項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對產生的建渣、垃圾須及時清理(不得過夜),施工完畢后須對施工產生的建渣、垃圾清運干凈。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應急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不得擅自挪用滅火器具或消防備用水源。
第十一條:在施工過程中損壞非己物品時,須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嚴格按照物業所規定的裝修時間進行裝修,施工人員不得在現場做飯、留宿等。
第十三條:在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所有須持證操作的行業人員均須持證操作。
對于因本人裝修導致相鄰、他人或現場施工人員發生的安全事故、火災意外事件等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