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黨員干部廉潔從業承諾書(精選4篇)
企業黨員干部廉潔從業承諾書 篇1
我以個人名義鄭重作出以下承諾,并愿意接受上級組織和本單位干部職工及社會各界監督。
一、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自覺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以及“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等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于律己,始終做到清正廉潔。
二、嚴格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打著自己旗號辦私事,謀私利。
三、帶頭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任人唯賢,不搞任人唯親;堅決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種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四、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用公款報銷應由本人承擔的各類費用。
五、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對政法系統的廉潔勤政工作真正負起責任,確保不出問題。
六、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七、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積極抓好社會穩定工作,堅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大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諧林芝。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增進團結,抓好隊伍,提高政法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行業腐敗現象,清除司法腐敗。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
企業黨員干部廉潔從業承諾書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作風建設,規范從政行為,增強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現作出如下廉政承諾:
一、加強學習,認真學習《廉政準則》,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監督,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二、廉潔從政,嚴格執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務實工作,嚴于律己,轉變作風,廉潔勤政,管好自己,做干凈干事的模范。
三、嚴以律已,正確行使權力。絕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接受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以各種名義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娛樂消費;不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各種營利性的市場經濟活動;做到清廉從政,正氣一生。
四、發揚民主,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關系。不獨斷專行或軟弱放任,講政治、講正氣,堅持原則,顧全大局,團結同志,共謀發展。
五、奉公守法,嚴格遵守黨紀國法、政紀條規。依法行政,秉公辦事,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開拓創新,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六、從嚴要求,切實加強對配偶、子女、親友的教育和監管。絕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在經濟領域謀取不當利益。
七、牢記宗旨,牢固樹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作風。帶頭反對奢靡之風,自覺抵制個人享樂、鋪張浪費、講排場、比闊氣等不良行為。
八、弘揚文明,帶頭倡導廉政文化建設。崇尚科學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講操守,重品行,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借婚喪喜慶之機收斂財物,樹立“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風尚。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
企業黨員干部廉潔從業承諾書 篇3
我代表稅務干部向納稅戶代表和行風監督員作公開承諾。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到:
一、廉潔奉公、嚴格執法、秉公辦事、依法征稅。
二、不利用職權在納稅戶中吃、拿、卡、要、報。
三、不利用職權向納稅戶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其他財物,不向納稅人賒欠任何錢物。
四、不巧立名目亂攤派、亂收費、亂處罰。
五、不向企業推銷商品或低價購買商品。
六、不接受納稅人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
七、對納稅人稅收檢查時,堅持做到雙人上崗并出示稅務檢查證。
八、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工作人員“五項禁令”和各項廉政規定。
在文明服務方面做到:
一、嚴格落實首辦負責制。對納稅人申辦的涉稅事項,由首辦責任人負責按規定辦理或辦結。對符合條件的,立即受理;對手續不齊全的,必須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視為受理。
二、嚴格落實限時辦結制。對納稅人申辦的12大類70多個涉稅事項,經審核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嚴格按“兩制”規定的限辦時限辦結。
三、實行辦稅“九公開”。
四、對于一些重大項目投資,急辦的、下崗戶和殘疾人等辦理涉稅事項,實行綠色通道服務。
五、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申請減免稅的納稅人,及時受理,按規定限時辦結。
六、稅務人員工作期間要著裝上崗,使用文明用語。
七、接待納稅人要舉止端莊,行為得體,服務熱情。
八、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依率計征,依法辦事。
九、稅務人員不得故意刁難納稅人,相互推諉或拒辦涉稅事項。
十、對群眾咨詢、上訪熱情接待,認真答復,積極解決。真誠歡迎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監督。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
企業黨員干部廉潔從業承諾書 篇4
為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對個人廉潔從政公開承諾如下:
一、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堅持“一崗雙責”,在管好自己的同時,加強對分管科室人員的廉政教育,做到經常聯系、及時提醒、有效預防。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負起領導責任,用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
二、提高認識,加強思想建設。對不良現象、不正之風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個黨的領導干部應該履行的職責;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不獨斷專行、放任自流;嚴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依法行使權力。
三、嚴格規范公務活動、社交活動和個人活動。廉潔辦事,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不索取、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以各種名義饋贈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收受與職務、公務有關的所謂好處,一旦發生,自覺拒收并主動退還或及時上交并登記在冊;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四、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不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報銷和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違反規定占用、借用交通工具;自覺接受監督,不搞特殊化。
五、不利用職權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親屬謀取私利。嚴格要求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他們借自己之名謀取私利;對打著領導或其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辦私事、謀私利的,要堅決予以抵制;對假冒領導及其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名義招搖撞騙、謀取私利行為的要相關部門依法嚴懲。
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以上承諾,敬請組織和廣大職工監督。
承諾人:
承諾時間: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