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班接送安全承諾書(通用5篇)
托班接送安全承諾書 篇1
西洞學區:
為切實確保我(家長)的孩子在接送路途中的安全,我(家長)將與學校全力合作,強化安全管理,擔負起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確保孩子在接送路途中的人身安全。
1、我(家長或監護人)將自覺遵照《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我(家長)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確保學生在上學、放學路途中的安全。
(1)、了解學校的教育教學制度與管理,及時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為動態。
(2)、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上學、放學路途中的交通、飲食、防電、防火、防騙、防搶、防暴、防溺水、防雷擊、防疾病傳染等安全教育,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為動態,杜絕子女在上學、放學路途中私自或結伴進入不安全場所(溝澗、水溝、池塘、鐵路等)活動,發現情況及時進行管教,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4)、在上學、回家路途中,禁止子女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未滿12周歲少年兒童禁止騎自行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禁止吃零食,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食品,以防食物中毒。禁止亂丟亂刻,造成不良后果或不安全事故一概與學校無關。
(5)、教育孩子在上學、回家路途中不吸煙、喝酒、打架斗毆、敲詐勒索、小偷小摸、玩危險性游戲、攀爬樹木、建筑物或其他設施等,若造成不良后果一概與學校無關。
(6)、在上學、放學路途中發現孩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我(家長)要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提前到校或離校;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私自離校。
(8)、孩子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后果由我(家長)負責。
(9)、我(家長或監護人)要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紀律管理工作。
2、由我(家長及其監護人)負責接送的住宿生、非住宿生在接送路途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我(家長及其監護人)全權負責。我(家長)在接送過程中要做到以下幾點:
(1)、做到準時接送,不遲到或早到。
(2)、不酒后駕車、騎車接送學生上下學。不委托他人接送孩子。
(3)、自己的孩子自己接,不委托他人或用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照駕駛)、三輪車、拖拉機、農用車、黑車以及車況差、超員客車及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
(4)、委托他人接送學生,接送路途中如發生不安全事故,學校及班主任、老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承諾人:
時間:
托班接送安全承諾書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學生上下學及出行安全。為此,學校和家長應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并做到以下幾點:
一、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下午放學后,學校安排保安(門衛)及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3.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公路及兩旁玩耍、游戲等。
二、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或騎摩托車上、下學。
2.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長要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當天天氣惡劣,家長可不讓學生到校上學,避免因天氣或地質災害給學生造成意外傷害,但應及時電話告知班主任。
4.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家長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并排騎車,不帶人騎車。
5.教育學生按時上學,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公路及兩旁逗留、玩耍等。
承諾人:
托班接送安全承諾書 篇3
尊敬的家長: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園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請家長每天上午 到 之間、下午 到 之間將孩子送到園內,為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三、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
五、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六、為保證孩子離園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離園時,因幼兒和家長過于密集,為了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能盡快離園,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由責任自負。
七、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家長如無特殊情況不要探視孩子。
八、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承諾人:
時間:
托班接送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保證乘坐學生的交通安全,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我作為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乘車學生的乘車安全。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熟悉接送學生車輛運行路線,熟悉乘坐學生,按時接送學生,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2、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出車前帶齊有效合法駕駛、行駛證件;行車時,密切注意車內、車外動向,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嚴格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線、交通標志,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坐學生,做到不超載行車、不私自改變行車路線、不中途加油(水、氣)停車;不邊開車邊接打手機。
4、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安全帶、燈光等設備處于完好狀態,杜絕帶病車上路。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5、每天接送完畢以及每周日下午,檢查油路、電路和車輛各種部件,并及時排除問題,確保次日順利發車。
6、保證按規定參加車輛的檢驗,杜絕開拼裝車、報廢車等上路。
7、堅決杜絕酒后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載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
8、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心健康;服從學校和隨車老師的監督管理;與家長、學生、隨車教師和睦相處,密切配合隨車老師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確保正常營運。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愿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承諾人:
時間:
托班接送安全承諾書 篇5
尊敬的家長: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后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閑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 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承諾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