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通用3篇)
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 篇1
因本人(身體健康、生活習俗,家庭)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愿與學校簽訂《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承諾書》。作為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的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所提供的校外住宿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和聲譽的活動。
3、保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積極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4、對校外住宿地址及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本人應及時與學院聯系變更地址和聯系電話。
5、學院已向我詳細說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后果和我本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保證加強本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護,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第二十條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院承擔責任。
校外住宿地址:本人聯系電話:家長聯系電話:
學生簽名:
時間:
家長簽名:
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 篇2
我是寧縣金村鄉小學年級學生的家長(監護人),由于個人家庭特殊或其他原因申請孩子在校外住宿,為確保學生在外安全,我本人特向學校鄭重承諾如下:
1、多方考察,慎重選擇校外住宿地點,確保學生校外住宿地點安全可靠。
2、經常與店主溝通信息,加強學生管理,保證孩子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按時回住宿地點休息。
3、學校已經向我詳細說明了學生在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后果和我作為家長(監護人)應承擔的責任。我承諾將加強孩子人身和財產安全防范與保護,一旦發生各類傷害事故和安全事件,一切后果由學生及我本人承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與法律責任。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 篇3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與學生家長及房東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1、學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屬于學生(家長)本人自愿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2、各位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主協商解決隱患,并要求房主規范管理。
3、房東和家長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和房東負責。
4、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不私拉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爐取暖等。
5、家長要告知房主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槍等帶有尖銳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戲。如因租住處管理不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騙、重傷害,走失等)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系,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承諾人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