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素材(精選3篇)
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素材 篇1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 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X年XX月XX日
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素材 篇2
為了減少自身及他人的健康生命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本人鄭重承諾,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和項目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規定和規程,服從管理,聽從安排,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崗位的危險性、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做到持證上崗,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危害因素,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匯報進行解決。
3、自覺接受項目部、班組的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自覺執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要求的各種安全措施,不抱僥幸心理。嚴格按照關于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作業,保證自己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并拒絕違章指揮,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嚴格按照項目部及班組的施工安全要求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進行作業與操作,保證不冒險蠻干、不野蠻作業。同時也督促他人按要求、規范、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5、自覺維護現場各項管理,不擅自動用現場消防器材、特種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做到持證上崗,無證不亂動,不私拉亂接電源,不擅自動用明火,不亂串崗位,不擅自拆遷施工現場的任何防護設施等。
6、工作期間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架斗毆,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工作中思想集中,工作場地不打鬧、亂串,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二人以上共同作業時,服從統一指揮。
7、進入施工現場按規定佩帶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施工時保證不去不安全的地方隨意行走,不隨意攀爬現場防護設施,不在現場嬉戲、打鬧、躺臥、隨意大小便等。
8、登高及高空作業時主動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做到著裝靈便。
9、現場作業時要加強觀察,確保作業點上方有無危險,作好防護措施,不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10、團結友愛,不與其他專業施工隊人員發生沖突,不私下解決矛盾,有問題和困難主動向項目部領導匯報。
1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無證開車、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將車輛借予無駕駛證人員駕駛,開車時不打手機、看信息。騎電動車或摩托車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不在道路中間休息,穿越道路時,必須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12、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如因野蠻施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犯法律法規及上述所列條款等而造成的各類安全及治安事故,,本人將自愿接受分公司、項目部、班組的處罰,并承擔相應后果。
承諾人:
日期:
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素材 篇3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承諾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