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安全文明乘車承諾書(精選3篇)
小學生安全文明乘車承諾書 篇1
生命只有一次,交通安全關系每一個學生和家庭,慘痛的事實告訴我們,交通事故往往發生在一念之間、剎那一刻。為了進一步增強我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確保師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白馬中學向教育局做出如下承諾:
1、學校成立乘車安全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學生乘車安全工作,召開教師會、學生會對師生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2、學校采取多種形式教育學生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3、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乘車時的交通法規,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后上”規則,下車時不急于過馬路等。并嚴格遵守“四不”原則,即:不搭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灑后、疲勞等)的車輛。
4、密切家校聯系,提醒家長要切實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的管理,保障孩子上學、放學路上交通安全。
5、學校隨時和司機聯系,要求車輛必須按時接受公安交管部門的營運手續、保險、年檢的各項審核,每學期向學校出具車輛合格證明,并登記。我校向教育局提交的校車行駛證、駕駛證等證件復印件均真實有效。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文明乘車承諾書 篇2
交通安全事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家庭幸福。近階段,中小學生交通事故頻發,慘痛的教訓已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為此,我們號召廣大學生及家長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乘坐安全的車輛,并養成良好的乘車習慣。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請學生及家長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嚴格遵守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不騎“病車”,不違章騎車,騎自行車不帶人。不騎超標電動車;不騎“死飛”自行車;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不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周歲的學生不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
3、嚴格遵守行人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等。
4、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后上”規則,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在車內戲鬧或大聲喧嘩,下車時不急于過馬路等。
5、嚴格遵守“七不”原則,即:不搭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拖拉機;不搭乘拼裝、改裝車輛;不搭乘低速貨車;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酒后、疲勞等)的車輛。
6、家長要教育子女不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要經常檢修,不無證駕駛,不違規超載,不違章駕駛。
8、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文明乘車承諾書 篇3
孩子是我們共同的希望,為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用車安全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建議家長親自接送學生,如果您確實沒有時間接送孩子,請您遵守如下條款。
1、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三輪摩的、低速載貨汽車等車型和私自改裝車輛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
2、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報廢車、無牌照車、超載車、駕駛員無證等非法運營車輛。
3、嚴禁家長讓學生早到校。學校開門時間為早7:20,中午1:00。
4、嚴禁家長讓學生在車來時,追車跑,上、下車時擁擠等現象。嚴禁學生在乘車時擁擠打鬧,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5、家長教育好學生在等車時不要追逐打鬧或在公路上玩耍。
6、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秩序。
7、家長要經常對接送學生車輛的車況、運營手續、乘坐人數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8、家長應該按指定時間、地點接送學生,如延誤接送時間或特殊情況(學生在放學后在校外被冒領、或出現任何意外事故)后果自負。
9、家長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進一步劃清責任主體,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10、家長如經濟條件許可,應為子女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如果您的孩子必須乘坐班車上學,請您為孩子選好車輛,出現任何意外,后果自負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XX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