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安全承諾書(精選3篇)
異地安全承諾書 篇1
為了促進就業,學校安排異地實習。異地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事關學校和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學校、學生本人及學生家庭都應對此各負其責,學生本人更是責無旁貸。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保證順利完成學業,作為湖北工業大學計算機學院的異地實習學生,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和學院的管理,尊重中國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二、嚴格遵守實習單位和學院關于安全方面的規定,高度重視自身安全,堅決杜絕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服從學校及實習單位的管理。若發現任何安全隱患,及時向實習單位和帶隊老師報告。任何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不進行傳教及宗教聚會等活動。不組織和參與非法集會、游行、簽名活動;不組織和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庫游泳、攀爬危險物等)。否則,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擔。
四、不參與賭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毆。、
五、實習期間做到“三不”傷害,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讓別人傷害自己。
六、按規定時間隨同班級統一往返,不得隨意改變日程。否則,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擔。
七、不做不符合學生身份的事。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去網吧,不去錄像廳,不去規定就餐場所外就餐、飲酒。凡因此引起的人身傷害事故概由本人負責
八、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有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承諾書》于異地實習期間有效。
承諾人于背面簽字。
20xx年05月15日
異地安全承諾書 篇2
本次活動本著放松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目的、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承諾自負的原則。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為了讓出游同學度過一個愉快的旅程,并保證同學旅游期間人身、財產安全,全體出游同學必須遵守如下安全與管理承諾:
一、出游同學必須聽從班級的統一安排,必須服從負責人的指揮。參加活動者在此次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承諾自負。
二、參加本次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范。旅行時不可擅自脫隊。特殊情況單獨離隊,應征得負責人同意,并告知負責人去處,返回時間,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手機。
三、抵達景區游覽前,聽從負責人安排,謹記負責人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團,請于集中地點等候負責人返回尋找,并及時撥打負責人電話。
四、自由活動時間,應結伴而行,必須特別注意安全,嚴禁單獨外出。嚴禁做隨地亂扔,亂涂亂畫等有損大學生形象的事。
六、旅游途經危險區域景點時,必須結伴而行,不能獨自冒險前往,必須保證自身人身安全,出現意外盡快救治傷員,并及時報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身體狀況不佳者不得參加。景區如有安全警戒線,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線,遵守景區規章制度。
八、外出旅行,注意飲食安全,避免吃生食、已剝皮的水果,腐朽的食物,忌暴飲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飲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將貴重物品放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丟失自負。
十、出游員工需隨身帶好身份證件、學生證、現金、手機等物品,保證手機通暢,記錄下負責人電話
十一、由于出游同學不遵守以上承諾導致的人身、財產安全損失,由出游同學自行承擔一切承諾。
十二、本次活動召集人、組織者對參加本次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承諾。
十三、本次活動時間:20xx年4月22日(上午6:30至中午11:00)
承諾人:
日期:
異地安全承諾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為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規范、標準、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生產安全事故,,并鄭重承諾:
一、服從技術人員及專職安全員的管理。
二、認真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生產專項方案。
四、保證班組作業時所有人員自覺維護安全生產作業環境,不經請示批準不隨意拆改安全防護措施。
五、依法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并保持紀錄。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七、對作業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排除,不是自己范圍內的及時報告。
八、如實告知本班組作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應急演練。
九、保證本班組人員正確佩帶、使用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我作為班組長自愿接受以下處罰:
一、一般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10%的罰款。
二、較大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20%的罰款。
三、重大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40%的罰款。
四、特別重大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60%的罰款。
五、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